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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有關績效工資方案模板錦集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總則

  為加大醫院分配製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職工的收入增長與單位經濟效益同步增長,正確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係,根據雲南省20xx年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辦法》中績效工資的實施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二、指導思想

  醫院分配製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實績和貢獻,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範管理的執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三、政策依據

  雲南省20xx年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辦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條績效工資的實施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雲工改[20xx]3號檔案《關於我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第38條規定:“事業單位在分類辦法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出臺前,績效工資總量按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省統一執行的.津貼補貼核定或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核定。其中,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差額撥款單位40%)的部份,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結餘,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是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是透過科室對收入和支出的控制來降低醫療成本,提高收益率,並與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結餘,根據科室對醫院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貢獻來分配,不僅考慮了科室工作的數量、質量,而且還考慮了醫德醫風,以及所消耗的各種成本的價值,這就鼓勵科室必須進行增收節支,提醫療護理質量,以取得收入為前提,體現人均結餘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強科室的成本意識。科室為了人均結餘最大化,科室必須減員增效;增強科室的投資風險意識,科室增加裝置時,必須考慮投入回報的問題。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及後勤管理執行成本分攤)結餘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根據科室人均收支結餘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績效工資。收支結餘為負數時,一律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扣到財政差額補足為止。

  2、醫院對各臨床科室不下達任何經濟任務指標,按實際收支結餘計發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取消從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參與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5、質量考核與科室效益掛鉤;

  若需詳情,請致電:0878-XXXXXXX。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規範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建立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瞭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後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麼查什麼。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週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佔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彙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並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檔案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