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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有關績效工資方案模板錦集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根據衛辦3號檔案《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透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物件

  1、分配物件: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物件: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稽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稽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透過,考評細則一旦透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執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式透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透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透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於《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範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範、簡約,易於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透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後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於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並報縣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併彙總後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複執行⑴—⑷條。

  ⑺對於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鑑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准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准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於以辭退,並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專案在年度考核後一併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係。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相容幷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係。對於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並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共青團路中學對教育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檔案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佈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

  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乾到校,用於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後在總額剩餘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專案。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專案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後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幹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45歲以下)、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45歲以下)、區教壇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並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據周課時比例測算),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後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併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後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瞭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物件間的資訊,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透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