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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有關績效工資方案範文集合3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係。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相容幷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係。對於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並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檔案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佈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月誤餐補貼等

  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

  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乾到校,用於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後在總額剩餘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專案。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專案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後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幹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區教壇新秀,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並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後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併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後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瞭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物件間的資訊,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透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報XX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第一條:檔案依據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20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域性、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範圍及物件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區財政稽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後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按區財政稽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後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後報中心校稽核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資訊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資訊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1)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2)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檔案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檔案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

  (4)違反上課要求的。

  (5)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透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最佳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檔案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透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髮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稽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稽核程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透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稽核後,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