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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資訊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資訊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檔案,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透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絡資訊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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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2

  (特許區域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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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3

  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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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4

  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5

  甲方(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6

  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覆印件

  ----------------------------------------------------------------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上海市商業特許經營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字,其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商業特許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商業特許經營涉及的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全面、嚴密。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本示範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作刪除。

  三、本合同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透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行為。

  四、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的權力;

  3.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4.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5.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6.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五、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六、本合同所稱“註冊商標”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七、本合同所稱“專利”是指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八、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九、本合同所稱“專有技術”是指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製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種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

  十、在正式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已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了真實、準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及有關經營能力的資料。雙方可在提供上述資料前先簽訂(保密協議)。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2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櫃檯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 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於“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透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 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並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 商業秘密:指所有關於“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資訊,該類資料和資訊均是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 本合同授權地址

  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 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 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櫃檯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櫃檯工商註冊名稱。

  3.2 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註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為。

  第四條 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 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佈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並於開業一週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稽核。

  4.2 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 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櫃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 開店費用

  5.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後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為止。

  5.2 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 獨立經營

  6.1 本合同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僱傭承包聯營或者合夥關係,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 支援與指導

  7.1 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援。條件為: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後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 為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製作。

  第八條 銷售政策

  8.1 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 銷售獎勵支援: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後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為基數按6%返點支援!

  8.3 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 甲方責任

  9.1 為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 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為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並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 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後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資訊、促銷贈品及資料。

  9.5 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並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誌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 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於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 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 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 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誌,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 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 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 若是因為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為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 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 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 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 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後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並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並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後,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 如因不可抗力行為,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 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有效。

  13.3 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可生效。

  13.4 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 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為貳年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 條附加條款

  15.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3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範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範圍: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XX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XX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冊》、《XX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XX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XX。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XX的地址為 。

  三、加盟XX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按照加盟XX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資訊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資訊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XX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XX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XX的,加盟XX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XX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XX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XX的,必須在加盟XX開業前的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XX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檔案,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XX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XX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XX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XX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XX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XX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XX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透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XX。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XX樣式、XX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XX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XX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XX開業的條件

  加盟XX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XX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XX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XX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XX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XX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XX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XX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加盟XX的交易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XX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XX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XX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XX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XX內設定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XX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XX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XX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XX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XX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絡資訊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籤於: 籤於: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已簽訂《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雙方為了保證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約定如下: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

  2.保證金的用途: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證金用於:

  保證其依據《廣告管理規定》按月向甲方足額支付廣告基金款項,或向甲方支付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協助費等);如果乙方違反本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繳部分及相應利息;

  保證按《加盟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月特許權使用費、其它應付款項,履行加盟特許經營合同中其它義務;如果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欠繳款項及相應利息。

  (2)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戶對乙方的投訴,經調查認定乙方應該對該客戶賠償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視情況用乙方的保證金向該客戶進行賠償。

  (3)如乙方違反其應對甲方履行的其他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

  3.保證金的補足: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條之規定扣除相關款項後,有權通知乙方補足上述差額部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拾日內向乙方補足保證金至元人民幣;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補繳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差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4.如果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第2條規定,則在其《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6.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訴訟,則應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甲、乙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終止之日終止。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5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__",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__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__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__招募手冊》、《__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__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___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___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__。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__的地址為 。

  三、加盟__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_____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___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_______元;

  □ 按照加盟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保證金:___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____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____________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資訊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資訊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__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__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__的,加盟__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__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__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__的,必須在加盟__開業前的 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__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檔案,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__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__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__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__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__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__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__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__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__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透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__。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__樣式、__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__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__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__開業的條件

  加盟__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加盟__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__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__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__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__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__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__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__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__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加盟__的交易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__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__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__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____________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__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__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__內設定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__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__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__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___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___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__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___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__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絡資訊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