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合同範本> 聘請合同模板彙編7篇

聘請合同

聘請合同模板彙編7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請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請合同 篇1

  ________(聘方)聘請________(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如下: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考慮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週5天,每天8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受聘方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如受聘方瀆職,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2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情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合同 篇3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聘請合同 篇4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崗位職責及責任目標

  1.受聘崗位

  受聘崗位名稱:_________

  受聘崗位級別: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內所承擔的任務內容(請對照所聘崗位的基本崗位任務逐項填寫):

  教學工作:_________

  隊伍建設:_________

  課程(學科、專業)建設: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務與目標(該項任務由乙方所在單位與乙方商定後填寫):________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在聘期內的.每一個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崗位基本崗位津貼標準的80%按月發放,預留的20%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學院檔案規定予以發放。

  四、《__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檔案試行一年,試行期結束後,乙方所承擔的崗位任務按學院確定的正式方案執行。

  五、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更換崗位。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單位儲存。

聘請合同 篇5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聘請合同 篇6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海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住家家庭教師。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1月 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無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終止條件為: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務

  (一)輔助丙方__________(甲方女兒)完成家庭作業,以及複習鞏固。

  (二)送丙方上學,併為丙方準備晚餐。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最晚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點;

  (二)乙方實行雙休制,即週一至週五工作,週末休息;如需乙方週末工作,甲方應付30~50元每小時不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對於合同規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絕;如需乙方在規定時間外工作,甲方應徵求乙方同意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乙方工資為人民幣XX元/月;另乙方需補貼甲方生活費人民幣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福利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單獨住房一間以及簡單家電

  六、責任

  (一)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二)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聘請合同 篇7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為證:

  我,×××,特聘請××為律師,代表我透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託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並委託他以他認為最恰當的方式,透過或不透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鑑於所委託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後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託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於20××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例2、———————————————————————————————————————————————————————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