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管合同模板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管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管合同 篇1
甲方(保管人):
聯絡方式:
乙方(寄存人):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第二條保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保管費
1、保管費標準:元/日;
保管費合計:元。
2、支付時間:雙方確認為下列第____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保管費;
領取保管物之時支付全部保管費;
其它:
1、如乙方到期仍未領回保管物的,則期滿後的保管費按本合同約定的保管費標準的____%計算。逾期保管費於領取保管物之時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2、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3、發票: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規發票。
第四條保管措施
1、保管場所:
2、保管措施說明:
第五條交付
乙方交付保管物時,甲方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甲方簽署的保管憑證作為甲方收到保管物的憑證;本協議的簽署不視為甲方收到保管物。
第六條轉委託
雙方確認為下列第____種方式:
1、甲方不能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2、甲方可以將保管物交由他人保管;同時不影響甲方作為保管人的義務與責任。
3、甲方可將保管物交由保管;同時不影響甲方作為保管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七條領取保管物方式
1、雙方確認,保管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1)任何人持保管憑證可領回保管物;
(2)乙方本人或本單位蓋章的授權領回保管物。
2、如甲方有要求,領回保管物時應進行簽收。
3、如領回的保管物受損,乙方應在下列第____種方式約定的期限內通知甲方:
領回保管物當時;
(1)領回保管物____天內。
(2)超過上述期限的,視為保管物未受損害。
第八條提前領取
如乙方提前領取保管物的,則保管費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
1、按實際保管期限,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保管費標準,據實結算。即使乙方提前領回,乙方仍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全額的保管費。
2、按實際保管期限,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保管費標準,據實結算;同時,乙方應按剩餘未履行部分期限對應的保管費用的%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逾期未領處理
如乙方到期後超過天仍未領回保管物的,則甲方有權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處置:
1、通知乙方,如乙方在通知後天內仍未前來領回保管物的,則視為乙方放棄保管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轉讓、拋棄保管物;
2、此時視為乙方放棄保管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轉讓、拋棄保管物;
甲方按本條約定處理後,乙方無權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歸還保管物,且仍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保管費,至本協議約定的保管期限到期之日為止。雙方另有協議的,按另外的協議處理。
第十條留置
乙方未向甲方支付保管費或本協議約定的其它款項時,甲方(可以/不能)留置保管物。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保管費及約定的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付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支付保管費及約定的其它費用。
2、甲方未能及時歸還保管物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保管物價值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歸還保管物。
3、根據本協議約定,雙方互負已經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可以要求相應抵扣。
4、甲方再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也不許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保管物滅失賠償
保管物毀損/滅失時,甲方應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賠償:
1、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的賠償金額不超過____元(但甲方故意造成損失時除外),於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之日內支付;
2、雙方同意,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保管價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於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如果甲方在乙方要求領回或合同到期後十天內仍不能歸還,則視為已經“確定毀損/丟失或不能歸還”;保管物的主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視為“確定毀損”。
甲方按本款約定賠償的,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違約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賠償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付金額的0.1%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市區(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
2、補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收取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2
林先生於20xx年2月16日晚去某商場內就餐、購物,將所騎電動腳踏車放於商場指定的停車棚內,並鎖上後輪鎖和鏈鎖。當晚,電動腳踏車丟失。從商場監控影片看出,林先生電動腳踏車是由兩人以上整體搬動越過商場停車棚朝路外側低矮立柱,裝往小型汽車後備箱盜走。
林先生認為,商場車棚設計不合理,朝路外側立柱低矮,且未設計地鎖框,致使腳踏車雖上兩道鎖仍面臨被盜的巨大風險,且商場保安疏於巡視,因此商場對他的損失具有重大過失。林先生以保管合同糾紛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商場賠償損失。商場答辯稱,商場停車棚的性質是給顧客提供一個便利措施,而且商場未向林先生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接收該腳踏車,更沒有給付林先生任何憑證,雙方沒有形成保管合同,因此不具有保管義務。
【審理】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商場位於半封閉院落內,只有一個門口供顧客出入,且設定了保安崗亭和門杆。另外停車棚朝路外側設定了高約35cm、間隔約20cm的立柱。在案件審理期間,經過法官的調解,最終林先生與商場達成和解,商場對林先生進行了經濟補償。
【爭議】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商場是否構成重大過失。因重大過失需要根據具體案情具體判斷,涉及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針對本案,本文只討論保管合同是否成立。
【評析】
根據《合同法》第365條的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為實踐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以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的合同。
1、意思表示與好意施惠
本案中,被告主張停車棚的性質是給顧客提供的一種便利措施,實際在於主張好意施惠。好意施惠與意思表示的根本區別在於效果意思的有無。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三階段(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為)中的第二階段,是指當事人設立法律關係的意圖,也就是所謂的合同目的。好意施惠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就其約定欠缺法律行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因此不會發生私法上的效果,屬於獨立於法律關係之外的關係,不受民法調整。例如給陌生人指路,即使指錯了方向,也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再如請朋友吃飯,即使沒請,對方也無權要求必須請。
好意施惠與無償合同都具有無償性和施惠性的特點,在實務中常被混淆。兩者實則相差甚巨,權利義務不可同一而語,具體可遵循以下三種判斷規則:
(1)是否具有表示上的效果意思。“表示”是指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的表示行為。例如甲驅車駛往A地,乙請求順路搭乘,兩人明確約定成立無償合同,此時自應依從意思自治按合同看待;
(2)利益平衡規則。利益平衡規則源於民法的公平原則。再以乙免費順搭甲車為例,甲本無利益(主要指經濟利益)而言,如果再科以其合同上的義務,自失公允;
(3)交易習慣規則。《合同法解釋二》從空間、行業要素和時間要素對“交易習慣”做出了列舉解釋:
(一)在交易行為當地或者某一領域、某一行業通常採用併為交易對方訂立合同時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做法;
(二)當事人雙方經常使用的習慣做法。交易習慣的認定同樣可以識別當事人的主觀意思。如果施惠者為意思表示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沒有明示排斥交易習慣者,可以推知施惠者願意遵從交易習慣。此時,原來的好意施惠關係變成無償合同關係。
本案中,停車棚設定的目的遠非“便利措施”所能涵蓋,隱含的巨大作用在於吸引顧客前來商場消費,實際上是一種銷售輔助措施。依據交易習慣規則,如果商場未明示拒絕前來消費的顧客將腳踏車存入停車棚的行為,就視為已經認可該行為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換言之,商場設立了停車棚實際上是針對不特定的潛在顧客為意思表示。
2、交付行為的認定
法律上的交付分為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佔有改定四種方式。本案涉及現實交付是否完成。對現實交付最通俗的表達是標的物過手,即一手交貨、一手收貨。交付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識別的表徵,是否完成的關鍵在於事實上的管領力是否轉移。
本案中,車棚設定在商場所處的一個半封閉的大院內,歸商場所有和管理。商場透過停車棚指導顧客將腳踏車存入後,實際上已經取得了對腳踏車的佔有和管理。交付行為已經完成。
綜上,本案保管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 篇3
保管人: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方式)支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簽章) 寄存人(簽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___年 ___月 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
保管合同 篇4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保管合同 篇5
一、員工共同考核部分
考核期內其行為是否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違背公司人事聘用制度,考慮可否繼續錄用?
二、專項考核部分
(一)銷量工資:
1、績效工資依據市場工資體系中銷量考核提成比例計算。績效工資的50%年底發放。
2、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25%作為銷量考核工資。按當月區域保管銷量任務完成比例進行計算。
(二)具體考核專案:(基本工資的75%)
1、收貨、發貨、裝貨、理賠執行程式的執行;(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2、收貨產品異常書面報於區域經理:(站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3、負責聯絡長途運輸車輛(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4、在銷售清單上註明竄品數量、品項;(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5、現金銷售流程的執行情況;(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6、賒銷流程的執行情況;(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7、庫存產品的按時盤點;(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8、分公司財務及時對賬;(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9、產品的驗收入庫。(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10、產品的出入庫收發;(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10%)
11、倉儲條件、環境的維護。(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12、庫存產品的記賬、報表及傳遞(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13、庫存產品外包裝破損及產品變形。(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14、庫溫的記錄及報告傳遞。(佔具體考核專案工資的5%)
三、能否完成銷售部臨時交代的任務,工作中有無重大過失,作為年底考核工資的基本參照專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