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合集8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管理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群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腳踏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裝置執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使用者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
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透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
物業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乙方到甲方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強業務學習,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做損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2、乙方須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崗,無特殊情況不得請事假,如遲到早退將按甲方相關制度處理。
3、乙方在其工作崗位上應認真、細心、謹慎,凡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馬虎所引發的(本人或他人)事故,其後果自負。
4、團結同事,互幫互助,不得打架惹事,如有發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的違法亂紀行為,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⑴在試用期內(入職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協約期間,如乙方欲終止協議,必須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結清工資、解除協議;如乙方隨意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甲方則以未結清的工資做為其違約的補償。
7、乙方透過中介部門或推薦方式進入保潔崗位,如工作未滿半年離職(含辭退),甲方有權扣除培訓費 - 元,在本公司工作滿半年,甲方將不再扣除乙方培訓費。
8、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此協議的同時,不得與其它單位再簽訂任何形式的用工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9、聘用期限為:年年月續簽。
10、工資待遇: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 元。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單方違約引發的矛盾糾紛,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甲方: (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物業管理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20x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為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簽訂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編號為:_________)事宜達成一致。
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原合同解除,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
本補充協議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鑑於: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於 物業的使用權,並在上述物業範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產物業標的及事項
1-1甲方同意將位於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建築面積 平方米(核定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為準)。
1-2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該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佣金。
1-3商業物業發售後,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乙方應於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分進行委託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
1-5甲乙雙方簽訂合同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萬元保證金,待商業物業銷售後,從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證金5日內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後進行實施。
1-6完成整體方案後,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後,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物業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後以補充協議確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至合格。
2-2交付時,標的物及裝置、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消防設施安裝完畢並透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驗收後,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的和條件。
三、標的物的裝修、維修及經營
3-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提供樓體內的商鋪分割方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場內的.商鋪分割方案進行空調、消防、供電等附屬設施的安裝調整和裝修。達到和滿足實現租賃的目的和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配合銷售地產的權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商業技術報告的權利。
4-4因銷售商業物業產生的各種稅點由甲方承擔。
4-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各種佣金的義務。
4-6在雙方物業交接前,甲方有物業管理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擁有完整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5-2乙方有按合同約定收取佣金及物業費的權利。
5-3乙方有保證物業整體順利經營使用的責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業銷售並提供技術支援的責任。
5-5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物業守法經營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規定之處,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對本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約時,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單方提出解約,需向對方提供違約金2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八、其他
8-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溝通,並以合同載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點送達,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有效送達,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變更的,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向原地址發出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8-2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 篇7
甲方:安徽創元人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縣富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聘乙方為甲方開發建設的百合花園小區(以下稱 “本專案”)前期物業管理工作相關事宜、在雙方已經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稱“合同”)基礎之上,為保障物業管理企業的正常運營及合理利潤,補充約定如下:
一、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
1、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 開辦費透過轉帳或者現金方式給付乙方,該款項作為本專案開辦費中,用於物業服務員工招聘培訓、辦公用品採購、物業管理服務工具採購等。
2、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無償提供臨時辦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並在專案竣工驗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業管理用房裝修,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維護責任和其他問題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正式入駐前期介入服務與費用
1、為保證順利交接,乙方應於正式入駐小區前兩個月對介入本專案人員進行招聘培訓、工程介入等接管準備。
2、乙方前期介入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由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確定的標準支付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結算的約定
1、按照《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規定,業主從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承擔物業服務費,所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歸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內每月收取的物業服務費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運營及合理利潤(經雙方協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潤為肆仟元整)時,虧損部分和合理利潤由甲方
支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每月月底稽核、結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賬目和有效憑證,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將虧損及利潤部分支付給乙方。
3、甲方給予房屋買受人物業管理費優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書面檔案為準,房屋買受人持優惠檔案乙方予以認可接受,並按月以優惠檔案實際發生的當期金額向甲方報銷。
4、對本專案收費標準,乙方按物價局核准的標準執行。
四、其他服務與費用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本專案所有公共設施裝置的執行保養維修費、綠化養護費、水電費(物業辦公用水電、公共照明、綠化用水)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對銷售中心安全保衛等服務的,乙方應當按要求提供服務,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承擔費用。其他雙方未明確的服務專案的費用承擔一律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
五、物業移交與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關於前期物業服務的管理辦法對本專案進行接管驗收後,雙方簽定正式的物業移交檔案,本專案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甲方將本專案移交乙方接管時,應具備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的條件方可移交,否則乙方拒絕接管。
2、本專案移交物業管理前房屋套內、物業公共部位、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清潔衛生由甲方負責按照實際正常使用標準完成或督促施工單位完成;乙方不負責承擔此類工作;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由甲方承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3、本專案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標識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屬設施裝置由甲方負責完善,但需徵詢乙方意見。
4、甲方在不遲於首個業主通知入住手續辦理日期15個工作日前將已售房屋業主資料移交乙方,便於乙方做好業主入住手續辦理準備工作。
5、辦理物業移交時甲方需將所移交的專案所有建築房屋鑰匙同時移交乙方保管;對已銷售的房屋,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協助其向業主移交房屋鑰匙,業主在接收房
屋鑰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對未銷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鑰匙需辦理借用手續,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鑰匙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移交鑰匙。
6、甲方授權乙方對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報修投訴進行登記和中轉,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對業主報修問題進行預先複驗及通知業主複驗,並對業主進行回訪。
7、對本專案保修期內的各種維修,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約定處理時間,乙方不直接對第三方進行聯絡;如在約定期限內甲方未處理或者處理不到位,乙方有權自行處理,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本專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業主代表的監督指導。
2、甲方需給付乙方的費用到帳日期一律以當月10日前為最後期限;雙方未明確的關於財務支付到帳期限一律按照本約定處理。甲方如不能按時按期給付費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在甲方欠費超過30個日曆日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包括降低服務標準和終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協議為雙方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合同同時生效;其中內容如與合同有衝突的以協議約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含山縣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城工業園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
物業型別:工業園;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車輛行駛及停泊(不包括車輛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七)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裝置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使用者滿意度調查,使用者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0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0、2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0、1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龍城工業園房屋及裝置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壹仟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透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收費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收費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龍城工業園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訊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2、若發生上述情況後,甲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