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合同範本>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彙總10篇

物業管理合同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彙總10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管理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

物業管理合同 篇3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聘乙方為甲方開發建設的荊州市玉蘭小區(以下稱 “本專案”)前期物業管理單位相關事宜、在雙方已經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稱“合同”)基礎之上,補充約定如下:

  一、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

  1、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0.5萬元透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該款項作為本專案開辦費中,用於物業服務員工招聘培訓、辦公用品採購、物業管理服務工具採購等,具體專案見本協議附件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預算中的其餘開辦費共計4萬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開始開展本專案的接管工作之日後3個日曆日內透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以保證專案的物業管理接管工作順利開展。

  2、開辦費用由乙方按甲方財務流程使用報銷,總額度控制在4.8萬,甲方對列入預算的專案在合同期內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補貼。乙方對開辦費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監督,開辦費採購的物品需經過甲方查驗籤點。

  3、關於開辦費所支出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問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定後為甲方提供臨時業主公約等文字的擬訂和在房管局的備案協助工作;乙方在甲方專案正式交付使用前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諮詢,範圍包括從物業管理角度對專案的設計施工和促進銷售提供建議、對銷售人員進行關於物業管理方面的培訓;乙方在專案入住期間協助甲方提供客戶入住的手續辦理服務如驗樓等;乙方在專案接管後協助甲方處理業主對房屋質量保修的報修,主要是接待業主諮詢和投訴、填寫報修聯絡單轉給甲方處理、對客戶進行安撫和回訪解釋以避免糾紛等;做為對甲方開辦費用的交換,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務的費用,享有開辦費用的使用和用開辦費用所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

  4、合同期未滿之前, 由乙方按開辦費用預算總額採購的所有物品所有權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內無償使用,其保管和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有乙方承擔,但乙方不承擔任何折舊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損毀消耗的,必須由甲方認可;合同期滿後開辦費所採購的物品由乙方無償獲得;合同非正常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按照合同執行期長的比例無償獲得部分開辦費所採購物品,具體辦法雙方另形協商。

  5、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無償提供臨時辦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並在專案竣工驗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業管理用房裝修,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維護責任和其他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二、正式入駐前期介入服務與費用

  1、為保證順利交接,乙方應於正式入駐小區之前介入專案進行員工招聘培訓、工程介入等接管準備。

  2、乙方前期介入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由甲方負責按照確定的標準支付,最終以乙方實際介入人員情況為準支付。

  3、本專案交付房屋買受人使用所需《住戶手冊》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專案前30個工作日內完成文字稿擬訂,交甲方設計版式及印刷,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所有必須的物業管理入夥檔案資料印製成本一律由乙方從開辦費中列支。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的補充約定

  1、按照《荊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以及國家發改價格[20xx]1864號《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等規定,業主從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承擔物業服務費,未售房屋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物業服務費;為計算方便,本專案實行已售房屋從業主前來辦理入夥手續領取房屋鑰匙的下一個月度初起計算物業服務費用,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甲方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給付乙方。

  2、為保證本專案物業管理正常進行及方便業主,採取在辦理入夥手續時預收業主一年物業服務費再移交鑰匙的辦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業管理服務費按照預收一年處理,乙方對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的帳目情況每個月公佈一次,並接受業主和甲方的監督。

  3、甲方給予房屋買受人物業管理費優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書面檔案為準,房屋買受人持優惠檔案乙方予以認可接受,並按月以優惠檔案實際發生的當期金額向甲方報銷。

  4、對本專案收費標準,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專案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位的使用和維護和外來車輛的臨時停放管理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自本專案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內不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半年後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收取業主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具體價格不超過每車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務與費用

  1、本專案綠化工程保活養護期內的用水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

  2、本專案正式交付使用後的工程施工和維修保養等用水用電費用一律由施工維保單位自行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當事雙方另行協商。

  3、本專案景觀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擔普通開放和維護費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開啟天數或延長開啟時間,由甲方預先書面通知乙方,按照實際延長的開啟時間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對銷售中心安全保衛等服務的,乙方應當按要求提供服務,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承擔費用。其他雙方未明確的服務專案的費用承擔一律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

  五、物業移交與接管

  1、乙方按照荊州市關於前期物業服務的管理辦法對本專案進行接管驗收後,雙方簽定正式的物業移交檔案,本專案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甲方將本專案移交乙方接管時,應具備荊州市房管局荊房[20xx]43號通知中所列條件,本專案的移交與接管事項雙方無明確約定的均按照此檔案處理。

  2、本專案移交物業管理前房屋套內、物業公共部位、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清潔衛生由甲方負責按照實際正常使用標準完成或督促施工單位完成;乙方不負責承擔此類工作;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由甲方承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3、本專案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標識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屬設施裝置由甲方負責完善,但需徵詢乙方意見。

  3、甲方在不遲於首個業主通知入住手續辦理日期15個工作日前將已售房屋業主資料移交乙方,便於乙方做好業主入住手續辦理準備工作。

  4、辦理物業移交時甲方需將本專案所有建築房屋鑰匙同時移交乙方保管;對已銷售的房屋,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協助其向業主移交房屋鑰匙,業主在接收房屋鑰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對未銷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鑰匙需辦理借用手續,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鑰匙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移交鑰匙。

  5、甲方授權乙方對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報修投訴進行登記和中轉,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對業主報修問題進行預先複驗及通知業主複驗,並對業主進行回訪。

  6、對本專案保修期內的物業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等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乙方不直接對第三方進行聯絡;甲方在退還工程保修單位質量保脩金時知會乙方並徵求乙方意見;其他關於本專案工程質量保修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本專案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業主代表的監督指導;物業服務費用採取包乾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協議給付物業服務費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補貼;但合同期內因主要生產資料價格變動造成的乙方帳面虧損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2、甲方需給付乙方的費用到帳日期一律以當月10日前為最後期限;雙方未明確的關於財務支付到帳期限一律按照本約定處理。甲方如不能按時按期給付費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在甲方欠費超過30個日曆日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包括降低服務標準和終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專案前期物業管理各項政府行政手續辦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與任何第三方因本專案發生的任何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負責承擔其任何連帶責任。

  4、本協議為雙方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合同同時生效;其中內容如與合同有衝突的以協議約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荊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7、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4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名稱:企業名稱: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辦公位置:市區路(街道)號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2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5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第6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第7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第8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9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11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12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裝置執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13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14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第4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6.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方式償付。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5章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18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執行費按實際耗費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相關規定。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20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21條車位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略)。

  第22條乙方對業主/住戶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住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23條乙方向業主/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費用收取標準約定。(具體標準略)

  第24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7章違約責任

  第25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26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7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多收款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8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8章附則

  第29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30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32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因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使房屋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34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35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37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甲方:XX購物中心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裝置、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執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裝置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絡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XX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裝置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執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執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執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執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執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汙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裝置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裝置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汙、毀損甲方設定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腳踏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腳踏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稽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字一併(均為影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字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資訊。

  特別提示二、根據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號)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物業管理公司詳細閱讀合同中備案表說明。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示範文字)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受託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文字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字所稱空置房是指在一個物業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字所稱空關房是指購房人已購但未使用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

  6、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委託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7、在簽訂合同前,受託方應當向委託方出示應當由受託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8、本合同文字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基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單位,乙方系小區住宅單元物業的購買者或使用者委託進行裝修的單位或個人。現甲、乙雙方就裝修的有關事宜,經過平等協商,特籤此協議。

  一、 裝修申請與報批

  第一條乙方在裝修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裝修申請,並填寫《裝修申請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如委託個人則需裝修委託書。

  2。比例不小於1:100的裝修設計圖(包括:平面圖、隱蔽工程圖、機電專案施工圖)或上述圖紙的影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人員的名單、身份證影印件及1寸近照2張。

  4。裝修隊電工、焊工等特種工種的上崗證及影印件。

  第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後,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稽核,甲方自接到資料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工作,並將稽核結果通知乙方。如稽核合格後,甲方為乙方開據施工許可證。乙方應按照許可證時間開工裝修,同時應將許可證貼在裝修現場明顯位置以便甲方檢查。

  第三條對於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認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時,乙方應進行修改或重新提交,並將修改後的資料報甲方,以便甲方進行最終稽核。

  第四條甲方稽核完畢的資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如需修改或變動,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並將修改後的資料報甲方稽核。

  第五條如果乙方不提交裝修申請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許之前開工,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二、 出入證

  第一條 為保證乙方裝修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需要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現場出入證,如有未辦理出入證的、丟失出入證的或將出入證轉借他人的,甲方有權阻止其進入小區,而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負。

  第二條 如果甲方發現乙方聘請的施工人員有違法行為,或有不符合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將該施工人員清理出小區,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第三條裝修完畢後,乙方應及時將其申請的所有出入證全部收回交給甲方,甲方核查無誤後,退還臨時出入證押金。

  三、 裝修保證金

  第一條 為保證業主的利益和樓宇結構及配套裝置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每戶5000元。

  第二條 乙方繳納垃圾清運費:20元/自然間;管理費(含裝置使用費)按15元/天計費,自審批合格領取施工許可證起至驗收合格清場之日止。

  第三條 裝修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停止計費),3個月未發生質量問題,按規定退還尾款。如驗收不合格,甲方將繼續收取乙方整改期間的相關費用。

  四、 注意事項

  第一條 樓宇土建結構裝修

  1。不得改動門、窗,保持樓宇、房屋外觀的美觀統一。

  2。嚴禁拆改破壞原結構、承重牆、配重牆、樓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體結構上剔槽、打洞,不得鑿穿地面、屋頂、陽臺隔斷板。

  3。裝修室內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過1。2cm,地面裝修總厚度不得超過3cm,按施工進度鋪地磚前須申報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檢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壞原設計衛生間、洗衣間防水層,如有破損須重做防水處理,需進行24小時閉水試驗,物業工程部試驗通過後方可繼續施工。

  5。乙方裝修所使用的木製材料需經防火阻燃、防腐處理。

  6。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設為衛生間、廚房間。

  7。廚房應有門,不得做成敞開式廚房。

  第二條 水、暖氣、燃氣管道設施裝修

  1。嚴禁改動室內供暖管線設施,嚴禁加裝暖氣片或拆改移位。加裝暖氣罩,必須留有長、寬不少於400mm的檢修口,便於日後維修,否則後果自負。

  2。嚴禁拆改室內水錶,不得擅自拆改原設計管線。

  3。嚴禁改動或遮擋燃氣管線、儀表設施。

  4。室內所有管線節門、介面周圍需留有100mm以上距離,並必須按規定預留長、寬不小於400mm的檢查口,便於日後維修檢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氣管道。

  6。安裝燃氣熱水器必須採用強排式,且其排氣管不得超出外牆10cm,不得排入煙道或管井。

  7。衛生間、廚房間牆體改動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條 配電、弱電訊號設施裝修

  1。配電系統佈局必須按審批方案、圖紙施工,負責此項工作的施工人員必須有勞動局核發的電工操作證(特種工種證明覆印件在物業管理公司備案)。

  2。嚴禁破壞室內原設計配線迴路,嚴禁強電、弱電線路直埋,必須按施工規範穿線鋪設,如有違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不得擅自增改原設計配電控制和計量儀表,隱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調插座必須按原設計負荷單路控制施工。

  4。嚴禁拆改原設計電視、對講、通訊網路佈線,如擅自改動,

  造成不良後果自負。

  5。浴室安裝浴霸必須從插座重新引線,不能使用原預留燈線。房間內不得使用超過原設計負荷的電器。

  第四條 樓宇外觀裝修

  1。嚴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陽臺,不得擅自加裝護欄。

  2。嚴禁在戶門以外公共區域平臺違章搭建或懸掛其他物品。違者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其無條件拆除,損失自負。

  3。空調室外機必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冷凝水排放管須接入空調冷凝水管或靠牆固定在外窗一側。

  第五條裝飾施工現場

  1。裝飾材料搬運:乙方須提前申請電梯使用時間,按計劃安排時間搬運,切勿損壞電梯、公共區域牆壁、樓梯間牆壁等公共設施裝置。搬運建築材料必須封裝不漏,搬運完畢須將搬運路線及時清掃乾淨。

  2。裝修垃圾清運: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定,按指定時間將封閉袋裝垃圾運至指定地點,隨時清掃門前雜物。嚴禁在公共區域堆放建築材料、裝修垃圾,嚴禁將雜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線。

  3。施工人員:乙方施工人員須衣著整齊,佩帶通行標誌,按指定通道進入;嚴禁在本小區非工作區域閒逛,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裝置及他人財務;嚴格遵守管理規定,保持公共區域牆壁、樓道牆壁的整潔。

  4。裝修施工時間:

  1)工作時間:8:00——12:00,14:00——18:00其它時間嚴禁施工人員進入或滯留在小區內,嚴禁施工人員在本小區內留宿。

  2)機械裝置作業時間:8:00——11:30,14:30——18:00,其它時間為靜音作業時間,嚴禁施工擾民。(週六、日靜音作業)

  5。消防安全:每戶裝修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兩個5公斤滅火器,工作現場禁止吸菸。乙方必須遵守各項安全防火規定,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安全防火責任書。

  五、 裝修竣工驗收

  裝修完成後,乙方須提前通知甲方約定時間,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驗收申請5個工作日內,由工程部、業主、裝修公司負責人及裝修施工相關技術人員共同驗收。驗收不合格專案由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項損失費用,均由施工方承擔。

  六、 其它

  第一條 乙方在此保證:因其裝修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如造成房屋結構、佈局、外裝修的損壞,房產毗鄰房屋的損壞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財產的損失,房屋滲漏而對四鄰造成的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因此後果而產生的一切事宜如訴訟、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費處理。

  第二條 如因乙方裝修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賠時,乙方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 簽約方:

  甲方:_______基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日期: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裝置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

物業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乙方到甲方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強業務學習,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做損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2、乙方須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崗,無特殊情況不得請事假,如遲到早退將按甲方相關制度處理。

  3、乙方在其工作崗位上應認真、細心、謹慎,凡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馬虎所引發的(本人或他人)事故,其後果自負。

  4、團結同事,互幫互助,不得打架惹事,如有發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的違法亂紀行為,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⑴在試用期內(入職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協約期間,如乙方欲終止協議,必須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結清工資、解除協議;如乙方隨意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甲方則以未結清的工資做為其違約的補償。

  7、乙方透過中介部門或推薦方式進入保潔崗位,如工作未滿半年離職(含辭退),甲方有權扣除培訓費 - 元,在本公司工作滿半年,甲方將不再扣除乙方培訓費。

  8、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此協議的同時,不得與其它單位再簽訂任何形式的用工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9、聘用期限為:年年月續簽。

  10、工資待遇: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 元。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單方違約引發的矛盾糾紛,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甲方: (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