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安裝合同範文合集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裝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裝合同 篇1
發包單位:(簡稱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批准進行的建設工程,由承包承擔,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的範圍和內容
1、建築工程(包括房屋建築及構築物)共m2。
2、安裝工程名稱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圖設計內容範圍承包。
第四條:工程造價。承包的工程總造價元(單位工程造價見承包工程專案表)。如果合同期內發生勞務、材料價格調整、取費標準變動按檔案規定執行。
第五條: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項方式進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條: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額和有關規定,施工工期日曆天,定於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工期另行協商。
第七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範圍內的土地徵用、租用、申請施工許可證執照和佔道爆破許可證及市內禁區運輸通行證;
2、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3、開工前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拆遷現場內民房和障礙物(亦可委託承包方承擔);
4、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十五天內將設計圖紙份,標準圖份及有關技術資料送交承包方,審定施工組織設計;
5、按雙方協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和裝置;
6、向經辦理銀行提交撥款所需的檔案(實行貸款或自籌的工程要保證資金供應),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7、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作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3、及時向發包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佈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通知,提出應由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供應計劃;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的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材料裝置供應
1、發包方負責供應水泥、木材、鋼材和施工期間建築材料預算價格調整表以及規定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裝置。按設計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供應到承包方指定地點。因品種、規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調劑代用時,必須經設計部門簽證,由此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和運費由發包方負責。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影響工程建設,工程竣工時間順延;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委託承包方採購運輸時,差價及運費由發包方負責;
3、承包方負責地方材料和市場採購物資。市場採購物資需到外地採購時,差價運費由發包方承擔;
4、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並附有出廠合格證或化驗單。否則進行材質檢驗,費用由供應方負責;
5、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均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佈的材料預算價格。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質量評定為質量,依據魯政發(1987)74號文規定,按合同工程造價增減%結算;
2、工程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天內結算完畢;
(1)中標價加簽證;
(2)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
(3)平方米造價包乾;
3、預付備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設銀行規定執行具體額度和辦法是;
4、備料款和工程款撥以%停止,待餘待工程竣工後結算。
第十條:工程變更
1、設計圖紙經會審定案後,原則上不準變更。如確需變更時,應提前十五天辦理變更手續,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或說明書不符合設計要求,要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在七天內辦理技術簽證;
3、基礎施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可按實際情況順延。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承包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施工中中發生質量事故,要分清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質量事故責任方承擔;
2、隱蔽工程完成後,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時以前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未經發包方檢查不得隱蔽。如發包方未按時到場,承包方自行檢查隱蔽。發包方提出重新檢查時,如結果不符合要求,費用由承包方承擔;若結果符合要求,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竣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工程竣工後,由承包方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雙方籤具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期間臨時停水、停電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憑簽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期,按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的規定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天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驗收,按每日工程總價萬分之約金;
4、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國務院(1990)213號文規定,發包方無力撥付工程款時,承包方有權提出停工報告,發包方15天內解決不了,承擔一切停工損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比例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發包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違約金;
3、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方無償進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由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工程交工價款結清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辦理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合同 篇2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承攬修建 工程 標段,並接受了乙方對本工程的勞務投標,乙方在確保合同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環保的前提下,甲方將所屬 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勞務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及人員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身份證)、法人委託書、被委託人證件(如果授權)。
(注:以上證件影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紅章,作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內。)
2、人員
施工負責人:---職務:隊長職稱: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職務:總工職稱:工程師
第二條 勞務分包工程專案及勞務報酬
1、分包工程專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勞務報酬
(1)按不同分項工程的綜合勞務計件單價和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分包專案清單》見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為結算工程數量。
(2)甲方按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綜合單價(或業主批覆的新增單價)收取 的綜合管理費,最終結算依據為業主批覆的乙方承擔的工程費用結算書金額。
(3)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得調價,除非業主調整。
(4)勞務報酬單價中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相應勞務分包清單專案所有工作內容需要的勞務、材料、機具、機械裝置、水電費、安裝、質檢(自檢)、管理、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建設、拆除與恢復)、缺陷修復、稅金(營業稅含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費、其他地方稅務部門徵收的其它稅費如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資源稅、建築稅等由均乙方負責繳納)、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關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本工程的臨時工程建設、施工便道、便橋、拌合系統、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為之相關的費用均已含到第1章總則費用或單價中,不再另行計量。如有索賠按索賠條款處理。
(6)工程量清單第1章總則費用除11-1保險費、12-1竣工檔案、14-2項其他不進行分割,其他專案乙方佔 %。
(7)本專案發生的所有前期費用(包括公關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修建炸藥庫發生的費用(即含庫房臨建工程、看守人員工資、避雷裝置、所有相關附屬設施及按業主和地方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必須配備的設施費用),乙方承擔費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稅金及地方規費(業主或地方政府收繳的)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
第三條 對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要求
1、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時,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難以履行合同條款,要求撤換時,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在7天內撤換,重新委派繼任者。
3、因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分包工程期限
1、總工期以業主和公司的工期為準。
2、節點工期以監理、業主確定的節點工期為準。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業主以及國家和交通部現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分項、分部工程一次性驗收(檢驗)合格率1%,單位工程合格率1%。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專案工程施工》招標檔案的所有規定、甲方技術交底及公路現行技術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設計檔案和相關的國家、省部現行的《規範》、《驗標》要求,並令甲方、監理工程師和業主滿意。
3、乙方應無條件地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質檢員的質量管理,同時也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指導。對於施工中達不到業主、監理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作出不給乙方計量或返工、停工、罰款、辭退等處理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工程負責人必須常駐本專案工地,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不能常駐工地(每月不少於25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伍仟元·人·次或驅出現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其費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兩天內向甲方報一份上場主要人員名單,原則不允許隨意更換。未經甲方同意,每更換一人,對乙方罰款伍仟元,若甲方發現乙方現場人員不能勝任工作,乙方應在7日內予以更換。否則對乙方處以伍仟元·天·人的罰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應及時上報甲方質檢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並配合甲方及時上報籤認各項相關資料,待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將不予計量,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其它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業主監理要求建設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各種安全文明標牌由乙方按照要求製作和佈設,隨時接受各級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採取措施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安裝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鎮
工程內容:**街道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裝置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築、燈光照明除錯。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曆天數**天、燈具安裝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約定工程為一年的非人為損壞保修期。
五、合同價款
工程單價以預算書為準,工程量以實施施工決算量為準。金額(大寫):材料、管線敷設、安裝及除錯費用:RMB*** 萬元,¥:**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準備材料、敷設各種路燈管線、燈具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性結清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路燈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監管,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 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國家和市有關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4、圖紙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九、其他
1、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3、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4、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安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委託----------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承擔電視監控系統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電視監控系統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監控系統包括:裝置安裝、系統除錯等。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系統的佈線和施工人員的住所及施工場地、樓層施工用電和用水;並提供施工現場專用的有安全防盜措施的倉庫,以保證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並承擔以下義務:
按時對工程、施工及工程進度實施監控和驗收。
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裝置材料;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裝置的安裝除錯:
三、工程時間和進度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開始對現場進行佈線施工和測試線路,完成後甲方通知乙方技術人員入場。
2、工程中甲方對資訊點進行增減,則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絡單,
3、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變更
1、 由於甲方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專案,必須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絡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聯絡單,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2、 由於乙方因裝置停產、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等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專案,必須向甲方出具工程聯絡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聯絡單,甲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五、工程驗收
1.採用完工總驗收的方式。
2.工程驗收標準。
圖象清晰,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終端合格率為100%。
a.根據甲方要求,甲方可請權威機構對本系統進行驗收,並出示測試報告及結論,其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b.若權威機構對乙方為甲方所做的佈線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資訊點,乙方將在有效工期內進行整改,再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
3、雙方人員進行驗收,由雙方人員簽字,驗收合格報告作為付款依據。
4、工程完工,則應根據實際佈線、資訊點位置出具詳細的竣工圖紙。
六、系統保證及工程維護
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壹年內,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由乙方免費更換。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裝置損壞,乙方有償提供裝置配件。
七、結算方式
監控裝置金額為: 元(人民幣: 元整)。
安裝除錯費金額為: .00元(人民幣: )。整個監控系統總額的15%(包括硬碟錄象機價格在內)
八、支付條款
1.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的款項,作為定金。
2.裝置到場經雙方驗收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的工程進度款。
3.系統驗收完畢後七天內,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額。
4.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量的增減,則根據工程聯絡單,對材料和工作量的增減進行核算,其增減的費用在付款條件4中結清。
九、裝置標準、貨運方式及驗收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產品生產廠家的原裝產品。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更新換代生產廠家的生產標準對裝置進行驗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費維護,一年後按成本維護,響應時間24小時。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和其它經甲乙雙方認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在工程無法完成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解決方法。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則違約方應按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雙方中一方廢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總金額25%的違約金。
3.如專案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延期,乙方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未完成部分專案金額的千分之一∕每天費用作為甲方的補償。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八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須另加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違約金作為乙方的補償;乙方並有權利暫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應的工程款和逾期違約金後恢復施工,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傳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裝置)報價表〉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乙同意上述條款,並簽字確認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承攬修建工程標段,並接受了乙方對本工程的勞務投標,乙方在確保合同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環保的前提下,甲方將所屬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勞務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及人員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身份證)法人委託書、被委託人證件(如果授權)
(注:以上證件影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紅章,作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內。)
2、人員
施工負責人:——職務:隊長職稱: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職務:總工職稱:工程師
第二條勞務分包工程專案及勞務報酬
1、分包工程專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勞務報酬
(1)按不同分項工程的綜合勞務計件單價和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分包專案清單》見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為算工程數量。
(2)甲方按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綜合單價(或業主批覆的新增單價)收取的綜合管理費,最終算依據為業主批覆的乙方承擔的工程費用算書金額。
(3)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得調價,除非業主調整。
(4)勞務報酬單價中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相應勞務分包清單專案所有工作內容需要的勞務、材料、機具、機械裝置、水電費、安裝、質檢(自檢)管理、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建設、拆除與恢復)缺陷修復、稅金(營業稅含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費、其他地方稅務部門徵收的其它稅費如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資源稅、建築稅等由均乙方負責繳納)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關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本工程的臨時工程建設、施工便道、便橋、拌合系統、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為之相關的費用均已含到第100章總則費用或單價中,不再另行計量。如有索賠按索賠條款處理。
(6)工程量清單第100章總則費用除101-1保險費、102-1竣工檔案、104-2項其他不進行分割,其他專案乙方佔%.
(7)本專案發生的所有前期費用(包括公關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修建炸藥庫發生的費用(即含庫房臨建工程、看守人員工資、避雷裝置、所有相關附屬設施及按業主和地方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必須配備的設施費用),乙方承擔費用元(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稅金及地方規費(業主或地方政府收繳的)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
第三條對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要求
1、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時,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難以履行合同條款,要求撤換時,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在7天內撤換,重新委派繼任者。
3、因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分包工程期限
1、總工期以業主和公司的工期為準。
2、節點工期以監理、業主確定的節點工期為準。
第五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業主以及國家和交通部現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分項、分部工程一次性驗收(檢驗)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專案工程施工》招標檔案的所有規定、甲方技術交底及公路現行技術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設計檔案和相關的國家、省部現行的《規範》、《驗標》要求,並令甲方、監理工程師和業主滿意。
3、乙方應無條件地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質檢員的質量管理,同時也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指導。對於施工中達不到業主、監理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作出不給乙方計量或返工、停工、罰款、辭退等處理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工程負責人必須常駐本專案工地,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不能常駐工地(每月不少於25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伍仟元·人·次或驅出現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其費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兩天內向甲方報一份上場主要人員名單單,原則不允許隨意更換。未經甲方同意,每更換一人,對乙方罰款伍仟元,若甲方發現乙方現場人員不能勝任工作,乙方應在7日內予以更換。否則對乙方處以伍仟元·天·人的罰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應及時上報甲方質檢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並配合甲方及時上報籤認各項相關資料,待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將不予計量,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其它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業主監理要求建設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各種安全文明標牌由乙方按照要求製作和佈設,隨時接受各級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採取措施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2、乙方對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其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人不得強迫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3、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易燃易爆、高邊坡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向甲方上報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審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按合同約定在勞務報酬單價內包乾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要求,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做好職業病的控制和預防。在實施爆破作業、有毒有害性、有粉塵環境中施工時,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報甲方審批後組織實施。乙方要對施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提供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裝置、工具、用具等,施工生產過程中確保正常的使用或運轉。費用按合同約定在勞務報酬單價內包乾使用。
5、按規定為施工現場人員配備安全保護用品,指導現場人員正確使用,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地下障礙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質現象時,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保護好現場,甲方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進行保護或組織施工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待業主稽核批覆並支付甲方後,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開工之日起10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和應急預案報送甲方。
8、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安全生產情況,對於存在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整改,否則,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責令乙方停工並給予一定經濟處罰,直至安全隱患消除為止。
9、乙方應制訂出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杜絕各種人身傷亡,機械裝置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人身傷亡、機械裝置損壞、損毀等事故,其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法律和經濟責任。
10、乙方必須與專案部簽訂治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責任書,並在進入現場10日內將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影印件報專案部配合甲方辦理暫住證。若違反社會治安或觸犯刑法,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給甲方造成聲譽、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11、甲方負責辦理所有施工人員人身意外保險,超過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擔的比例34%進行分攤。
12、乙方在第三期計量時扣除計價款元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後,無任何安全事故,兩個月內無息退還。否則,甲方將根據對乙方的安全指標考核果具體情況予以扣留。
13、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和業主、監理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環境保護措施、管理方案和環保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的環保教育,杜絕人為破壞和汙染環境及生態系統,嚴格控制汙染源,按規定排放汙染物,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汙染和破壞。
14、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雙方按文物管理部門要求採取妥善措施保護,若未按規定採取措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條款,發生與此有關的人身傷亡、機械裝置受損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補償、罰款、索賠、訴訟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擔。上述行為若給甲方帶來不良的影響,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工期延誤
1、由於甲方或業主物資供應或業主設計變更、施工圖紙供應、徵地拆遷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只順延工期,不增加費用。
2、由於業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應不上,甲方不賠償任何費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連續窩工、停工超過5天時,從第6天起,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人員,給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補貼,其他費用不予考慮。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窩工、停工和其他損失,甲方不予補貼費用。
3、由於乙方施工組織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窩工、工期延長者,甲方不順延工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八條材料供應及機械裝置使用
1、材料供應
(1)甲方供應的材料包括鋼筋、型鋼、鋼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應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場,卸車費、倒運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供材料數量限額為設計量加上定額損耗,超限額數量部分按照採購單價加收15%的業務提成費。材料款以雙方確認的單據為準(向乙方出示並提供發票影印件一份),經雙方人員確認,在當月計價款中扣除(材料單價以甲方實際購買的單價為準)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必須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合理的材料計劃,否則由此造成的材料供應不及時或工期拖延,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提供材料清單》見附表。
(2)除上述明確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餘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保證材料質量達到本工程及甲方規定的標準,同時向甲方報送每次採購各種材料的出廠質檢合格證,並徵得甲方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業主同意,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乙方採購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場價格上漲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業主對本工程材料進行調整,材料調差待業主批覆後按照《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標段施工》招標檔案合同專用條款第70.1條進行調整。
2、施工機具、機械裝置供應
(1)乙方按照投標承諾及合同約定配備裝置及小型機具,應及時組織上場,安排操作人員和進行管理。《乙方上場主要施工機具、機械裝置清單》見附件。
(2)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施工機具效能應滿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機具、裝置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九條變更設計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的工程提出變更設計,乙方必須按照變更設計組織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變更時,由乙方提交變更設計相關基礎資料,報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稽核後編制變更設計單,上報監理、業主,待業主批准後方可實施。
3、對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戰爭、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彙總上報,待業主批覆(損失金額)後,按標段批覆總額%進行補償。
4、索賠費用以上報總金額和業主批覆金額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報金額統一下浮。
第十條計量與算
1、對業主計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格式將已達到計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術資料原件報甲方施工技術部門審查,經審查無誤後乙方全面配合甲方報監理對相關工程進行驗收簽證並進入當月計量程式。
2、甲方對乙方的計量:甲方對乙方的算單價為乙方分包範圍內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或業主批覆的新增單價,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範圍內甲方對業主算工程量為準,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及與之相關的風險費用全部包括在清單單價中,除非業主對該單價調整,任何情況下均不調整。
3、乙方必須在每月18日前將已完工程專案的工程量清單報甲方現場技術、質量人員審查。
4、甲方施工技術部門收到現場技術、質量人員籤認的已完分項工程專案數量報表後,由施工技術部、物資裝置部、安全環保部、質量管理部、計劃部負責現場核實,確認已完分項工程數量無誤且達到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資料提交齊全時給予計量,發現工程質量不合格不予計量,並責令乙方返工處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待工程全部達質量標準後,重新申報驗工計量。
5、計量數量為乙方實際完成、達到本協議要求質量標準、並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現場技術負責人員簽字認可的不超過圖紙設計量的數量。甲方與業主計量支付完成並被批准後方對乙方進行計量,計量數量為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甲方與業主所計量數量。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檢驗資料,如檢驗資料提供不及時而導致甲方不能按時從業主方計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算工程量以乙方實際完成並經業主及甲方竣工驗收合格批准的不超過設計圖紙數量為準。
7、每月計量報表業主批覆後,甲乙雙方共同清理當月計量工程量,並將乙方範圍內的影印給乙方一份。
8、算前,乙方須將所保管使用的屬甲方提供主材的剩餘部分、週轉材料、機具等移交給甲方,材料的節超由甲方核算,週轉材料不足部分和機具損毀部分由甲方物資部門按合同要求核定賠償費用後交由計劃部門算。
第十一條勞務報酬價款支付
1、勞務報酬的支付:甲方財務部門依據批准的支付憑證,扣除其它應扣款項(包括代發工資、代付和代繳款項等),從銀行轉賬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驗工計價款,扣留當月業主批覆計價金額的%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限額億×%×%=萬元,如果變更超過業主規定的限額需要增加,乙方也相應增加)%的管理費、稅金、乙方發生的各種罰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機械費等費及其他應扣款項後支付。
3、預付款待業主支付後,按乙方承擔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確保專款專用,不得將資金外挪或用到其他專案。預付款支付分兩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式按照《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標段施工》招標檔案專用條款第60.5條規定支付。
4、計價支付以業主計價支付週期為準,但推遲7個工作日,計價支付相關條款按業主對甲方要求進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撥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須將上次撥付工程款開支原始依據和本次申請撥付資金開支計劃,經甲方現場指導監督和財務監督人員稽核、簽署意見後,依據《勞務施工合同》條款,方可撥付工程進度款。否則,不予撥款。
6、乙方應固定財務人員,建立健全財務開支明細表臺帳。將經濟活動相關資料和資金流向報甲方備案,並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業主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後10個工作日內,透過銀行轉帳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業主資金不到位或業主計量款撥付延誤,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應順延,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不得影響工程進度,延期支付的資金不計利息和違約金。
第十二條履約保證金
1、乙方履約保證金為叄拾萬元,在簽定合同前一次足額交納。
2、若合同執行期間,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條款,則履約保證金予以扣除。
3、合同執行期間,因業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條款,則按約定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十三條履約、質量保證金返還
1、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實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內容並全部驗收合格且乙方將民工工資、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條件下,業主向甲方返還該款項後一個月內甲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若工程有安全、質量問題(或隱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力時,甲方有權動用該保證金進行善後處理。(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業主扣甲方履約保證金不能或不足額返還,不影響甲方對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返還)
2、質量保證金返還
工程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業主返還甲方後,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維修費後一個月內返還乙方。
第十四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全面履行總承包合同的義務,組織實施施工管理,對工程的工期、質量負總責。
2、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控制測量、試驗工作(乙方試驗人員全面配合),及時提供施工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開展設計圖紙會審、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訓,協助乙方解決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技術檔案資料和交工驗收。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各項管理目標,下達年、季、月、旬(周)施工計劃,稽核材料、裝置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對乙方的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現場管理、環水保等進行監控,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5、負責驗工計價。
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有關部門聯絡,協調施工現場關係;對現場管理、安全質量、環水保、施工進度及內業資料進行檢查評比並給予表彰和獎罰。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罰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乙方原因被業主或監理通報,每通報一次罰款10000~20000元。
8、在撥付勞務報酬前,甲方有權對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裝置費用及僱傭工工資進行代扣、代發和監督兌現。
第十五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的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環水保、文明施工及現場管理向甲方負責。在合同簽訂後7天內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諾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有機械裝置、週轉料進入施工現場,並滿足施工需要。負責編制詳細施工方案,報甲方批准後實施。乙方承諾上場的人員、機械裝置見附件《乙方上場主要人員清單》、《乙方上場主要機械裝置清單》。
2、協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創優目標及措施,確保工程一次創優,杜絕質量事故。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接受甲方統一排程。乙方上場的施工人員要有從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配合甲方現場控制測量及試驗工作,熟悉圖紙,嚴格按照設計檔案、施工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雙方共同完成施工日誌、施工記錄、自檢技術資料,竣工資料以及竣工交驗工作,申報隱蔽工程檢查以及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竣工資料的完成,上報施工計劃、報表,遵守甲方專案質量、進度、驗工計價等管理辦法,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5、乙方的農民合同工工資必須由甲方代發。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實上報欠當地的材料款、裝置租賃款、僱傭工工資、稅費,上報的資料必須由乙方施工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由甲方核實後代付或代繳。代發、代付和代繳費用在乙方當期中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報甲方知情的與當地發生的債務或其他經濟來往,由乙方自行償還,甲方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及費用。
6、乙方應按時繳納其它有關的行政規定費用。
7、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上報年、季、月施工計劃,並有保證措施,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並保質、按期完成。及時、準確、真實地向甲方上報各種資料、報表、資料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加強環境保護,防止水土流失,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已經包含在協議單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時處理,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人員進行善後處理,費用從乙方的計價款或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9、乙方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設計容許超挖工程量及相應回填工程量均已經包含在相關單價中,不單獨計量,不論乙方出於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過設計允許範圍的超挖,和由於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計量,由乙方自行承擔。
10、業主、地方政府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及施工過程中的正常檢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對甲方罰款,則該罰款由乙方承擔,並在當月計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須確保洞內“三管兩線”佈設有序,且應做到不漏水,不漏電,通風防塵和照明符合規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增加相應裝置並對乙方進行每次壹萬元的處罰,且甲方可以委託其他單位進行施工,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12、分項工程交工驗收後,乙方應負責對該工程的看管,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自費修復,直到該合同全部交工驗收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須遵守國家各級民爆物品管理辦法和業主的安全管理規定,甲方統一採購,乙方無條件服從。
14、不得將本合同範圍內工程向第三方進行分包或轉包。
第十六條自然災害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參照建設單位或保險公司補償標準。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核實後報建設單位或保險公司批覆後給予補償。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專案禁止分包或轉包,如經發現甲方將拒絕對乙方進行計量支付,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條件退場。
2、在業主組織安全、質量、進度檢查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連續兩個月被業主評價為較差,則對乙方處罰伍萬元,對乙方施工隊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分別處罰壹仟元,;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連續三個月被業主評價為較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在7天內退場,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則乙方應全部承擔業主對甲方的處罰和甲方對乙方的處罰。
4、乙方應按照甲方批准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上足人員和機械裝置,若乙方裝置、人員在合同簽訂後5天內未能及時到場或不能全部到場,則甲方有權另行確定施工單位或對乙方處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臺機械裝置的處罰,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合同糾紛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現糾紛時,雙方應公平、合理的進行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須在甲方上級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陝西省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或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終止與生效
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上場的人員、施工裝置、機具滿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個月且經甲方綜合評價合格後生效。如甲方的綜合評價認為乙方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無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現場,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單價支付乙方費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甲方依據竣工算將相關費用支付完畢,缺陷責任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條其他
1、合同簽訂地點.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合同專用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約地點: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