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單位合同模板彙總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合同 篇1
借款單位貸款銀行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萬元,保證用於。借款期限為年個月,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專案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份,送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鑑)貸款銀行(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 租車期限:按具體路線表。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空調客車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效能好,裝置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執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執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執行動態表,乙方應嚴 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執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執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47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6.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執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月結25天(即
第1個月租金,第2個月25日結算),節假日結算順延,結算前乙方應提前5-7天提供租車發票給甲方作為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逾期付款按日息萬分之三給付違約金。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排程、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菸,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 證照、司機駕駛證),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執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汙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執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執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排程、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執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20萬元,5個不定位投保額為50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影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並將乘車規定明示於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
8. 乙方司機應穿戴整齊,安全駕駛車輛,禮貌待客,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車內抽菸。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計程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執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執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為,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 乙方不得給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禮物贈送或回扣,否則,乙方將賠償甲方歷次交易總金額的10%。乙方不能給甲方贈送日曆,掛曆,檯曆。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排程、服務質量的投拆後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衛生等)原因一個月內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著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16.汽車租賃期間,除租金外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租金外的任何費用。
17.雙方都負有保密責任,不能與客人或其他第三方談論雙方的任何事情。
18.乙方只能聯絡甲方指定負責人,不允許乙方與甲方除指定人員外的其他任何人員聯絡或面談有關甲方用車的事情。
五、違約與其他
1.為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後設定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條款塗改之處需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確認,否則無效。
3.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個月後,雙方任何一方不滿意相互之間的合作,均可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臺車。
4.如甲方因生意不好要減少車輛開支或單方不滿意緣故需提前終止合同,只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即可,到期後如需續約,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臺車。
5.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能單方調整租金。
6.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7.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權縣中醫院 崗位工作、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為臨時工。並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三、待遇與獎懲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支付工作報酬為月工資: 元,(包含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需要醫院繳納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房改公積金等各種費用);不安排住房;勞保、節假日福利與正式職工相同。
2、依法取得執業資質人員參與科室崗位值班後,由所在部門(科室)支付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個人工作績效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3、協議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4、所有新聘人員,必須經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分批辦理行政關係後,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職工待遇。
三、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在甲方醫院工作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1)、提供虛證件、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資訊的;
(2)、在國家規定年度內不能透過本專業國家執業證書資格考試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醫生、技師由醫政科;護士由護理部)。
4、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及賠償金,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並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四、協議的終止與續簽:
1、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2、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具體部門、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及詳實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職務)為: 。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身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遇到特殊情況需乙方可以接受少許加班。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轉正後工資為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二、甲方每月1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法律對甲方進行相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病假工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在公司區域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從事以下競業限制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給予相應罰金。
1、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為他人經營或提供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天內,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將甲方涉及到商業機密(如產品價格、進貨渠道、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賬號資訊等)不利於甲方發展的資訊對外傳播和複製,如若違法,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二、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個人檔案儲存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