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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

有關安全合同模板集錦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合同 篇1

  xx鎮 村(居)委會食品安全協管員

  聘任書

  甲 方:

  乙 方: 手機號碼: 辦公電話:

  一、聘任期限:食品安全協管員任期3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嚴格按清溪鎮食品安全協管員工作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聘任書的變更、解除、終止:乙方如無法履行本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聘任書。因特殊情況致使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聘任書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聘任書。

  四、聘任解除方式:甲乙雙方解除聘任應提前 15 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聘任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簽字、蓋章) : 乙 方(簽字):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機械裝置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甲、乙雙方簽訂機械裝置租賃合同的同時,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 基本情況:

  機械名稱及型號:

  使 用 期 限: 自機械進場至機械退場

  使 用 地 點:

  二、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負責機械裝置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裝置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裝置,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效能良好, 並定期進行檢查養護,若因機械裝置安全設施老化或不完整所造成的各種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應配定機人員,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定機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聽從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瞭解自己的作業環境。由於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裝置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特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6、乙方在裝置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裝置在效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7、甲方在機械裝置的使用過程中,承擔保護設施安全使用的業務。若在施工期間非裝置安全問題所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8、下班後,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並將機械裝置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人員應遵守當地治安處罰條例,禁止、酗酒、偷盜、打架鬥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如甲方發現,有權利制止乙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如發生大規模的打架、鬥毆等事件,甲方有權利上報地方派出所,對於滋事人員將有司法部門處理。

  10、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的損失。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公司名稱:瀋陽瑞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裝置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裝置。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業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規格: 室 廳 廚 衛

  3.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施工工期

  總工期: 天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三條:工程價格

  以附表《裝修工程價格表》所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家居裝飾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 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第六條乙方義務

  1.乙方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姓名) 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七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

安全合同 篇5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專案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範圍:

  四、 協議期限: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 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 工程專案發包前,發包方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並出具資質和條件審查書,合格後方可參加工程招、投標等活動。

  2、 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2.1 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2.2 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2.3 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2.4 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 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

  3、 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機構、生技和安監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4、 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總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發包方必須委託有資質的工程監裡機構全過程進行監理,確保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工程合同總價在50萬元以下的.工程,應派專人或委託有資質的工程監理機構進行全過程安全質量監督。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資料和試驗專案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生技、安監和委託的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註冊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專案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專案,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安監部批准。總包方必須對分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分包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1、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乙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必須嚴格控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範圍四、安全施工保證金:經承發包單位協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質保金,同時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由發包方負責在工程預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扣除辦法如下: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裝置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保證金;

  3、發生人身輕傷或嚴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證金;

  4、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擅自調換人員,又未經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證金。

  按上述條款執行後,仍追究其它責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監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裝置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監察機構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