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簡易合同模板7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易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易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一致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維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施工內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 》明細表完成所有施工內容。
3、委託方式:
4、(工程總天數: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 ),詳見《 》。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
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涉及品牌、等級等的主要材料,需甲方現場驗收。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現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通知工地施工人員。增減專案的價款,完工後立即結清。
3、甲方未
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 %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工期,每日按工程價款額的%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額的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或者不能及
時提供到位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統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期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承信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安全責任
合同行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的%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和對
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乙方在該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負責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或雜物必須按物業管理要求及時清除。
第九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日
簡易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合同:
一、作品概況
序號 作者 作品名稱 單位 數量 規格尺寸 質地 儲存情況 瑕疵 備註 1 2 3 4
二、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第一條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 抗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說明作品的情況及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 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和其他事項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洩露合同其中資訊,應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五、作品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____日內將作品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的同時對作品進行現場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定。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
3、 驗收結束後,甲乙雙方應對作品進行確認正視、俯視、底視的照片進 行簽字確認。
六、交易終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終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甲方應在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按照每天2%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七、甲方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乙方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如採用郵遞方式取回,應向乙方出具書面申請,郵遞、保險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物交予承運人之後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作品的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逾期每天則按照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發生一方應及時告知對方,並及時協商合同終結或延期協議,並書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協議與其他補充材料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手印)生效。
十二、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分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可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賣方: 賣方:
地址: 地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簡易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 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西安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於次月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十一條 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汙、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簡易合同 篇4
簡易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簡易租賃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程況
(1)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 租賃年限
租賃年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
該房屋的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季度]。__________元[年]結算支付。
租賃期間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每天的違約滯納金。
第五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產權糾紛。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合同範本《簡易租賃合同》。
(2)正常的大修費由__________維修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____維修承擔。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的裝置的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造成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
第七條: 關於裝修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的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裝置,需要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衛生費。
2,管道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的收費專案又與房屋有關的,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九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使用權。
1,擅自將房屋轉租。
2,拖欠租金達__________月以上。
3,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遇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問題時,甲方需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公證部門執_____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簡易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小時、每週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附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共同遵守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作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相關的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樣本·幼兒園教師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銷售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餐飲員工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學校臨時工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保姆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演員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用工簡易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7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為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月。
二、勞動職位及報酬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職位。試用期滿後根據工作能力從事__________ 職位。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為______元。
第三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四條 乙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
三、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四、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七條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六、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