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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合同

關於土地流轉合同模板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與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與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用於 藥材 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於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與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採取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群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徵用佔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透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徵用、佔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 壹仟萬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與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

  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與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與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地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________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xxx方承擔。

  3、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4、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村組): 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乙方(承包戶主):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依據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調整)方案,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家庭經營。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體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共 人,名單為:

  二、承包土地情況(見下表)

  地 塊

  名 稱地 類長×寬

  (米)面積(畝)四 至 界 限

  東南西北

  乙方承包土地共 塊,面積合計 畝,其中基本農田 畝

  注:地類欄是基本農田的填基本農田,非基本農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時註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6.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依據法律政策享受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

  5.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6.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七、承包地流轉

  乙方轉包、出租、互換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間以土地入股合作,均應告知甲方,轉讓承包地應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轉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應報甲方備案。乙方若自願放棄承包經營權將土地交回,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本合同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轉讓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轉出承包地,仍應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戶主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他違法違約行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十、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郝家橋鎮興旺村四隊東干渠東邊水地,旱地(包溝渠)於20xx年11月20號,流轉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議後,訂立本合同書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轉給乙方後,永久不變,一切使用權及所有權有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權及所有權流轉費 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必須把四邊界限畫清楚,東靠排水溝及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產路,西靠溝,北靠排水溝與楊發玉共同使用,各溝存在問題有甲方出面調解。

  三: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包括本地內的所有水利設施,電力設施及泵站以前線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權,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線路及用電以後的問題都有甲方出面協調及解決。

  四:乙方接受後擔任土地上的所有義務工和建設經費若有攪擾甲方出面協調。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流轉合同的條列 ,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協議和不遵守合同條例提出的一方必須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出現合同問題的情況下,必須有證明簽字證明,如果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判執行。

  七: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書,特立本合同書為證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自簽字起生效。

  八:關於老金 馬玲 租用泵站及渠道的問題,老金 及馬玲在每年用水期間除交相關的水費 電費及維修費外再給與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登出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稽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流轉合同 篇6

  流出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有關農戶委託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地塊)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水稻、小麥、蔬菜種植生產經營。

  二、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償使用費標準

  承包土地流轉有償使用費標準為每畝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應交甲方流轉總額為 元(人民幣,下同)。(如鎮有指導性意見參考指導性意見,無指導性意見按市場行情每年調價一次)

  四、相關補償金

  甲方在相關地塊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零 元(沒有補償時可填寫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償使用費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每年於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農業綜合補貼(含良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歸流出方農戶享受。

  3、土地規模經營補貼歸流出方農戶享受。

  4、上級部門獎金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乙方。

  5、秸稈全量還田的(未露天焚燒秸稈)得上級補貼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

  6、農業保險個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關事宜

  1、如遇國家徵用及政府整體規劃,甲方應辦理相關終止協議手續,並與乙方協商補償事宜。

  2、乙方在獲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如變更經營(主營)專案時需徵得甲方同意並經鎮農經站稽核備案。

  3、乙方必須按農業用地的有關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4、承包種植稻麥、蔬菜、果品等農作物的,要服從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種植稻、麥、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楊舍鎮全鎮範圍內的土地承包資格:

  a、有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

  b、秸稈未能達到全量還田的。

  c、水稻機插秧比例低於90%的。

  七、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鎮農經站調解。

  2、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鑑證單位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 鄉鎮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魚池畝、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 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

  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 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證影印件;3、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