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單頁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開展聯通的各項業務,在昭陽區、鎮雄、永善開展宣傳活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簽訂以下製作廣告:
第一條 付款方式
甲方在所有“物品”收到後一次性支付。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須在合同簽訂後,及時將廣告需求交於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所需要求完成準備工作,完成後由甲方稽核確認,透過甲方稽核確認後,在整個製作過程中,甲方不得隨意更
改制作內容,如必須要改動時,必須在未開始製作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修改。
在整個製作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聯通公司的形象,不得
以虛假的宣傳方式博得使用者的'信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合同內容嚴格執行,如甲方提前解除
合同,同樣得支付乙方本次宣傳單頁製作的所有費用,並給予乙方10%的賠償,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將不給予乙方支付本次宣傳單頁製作的所有費用,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10%的賠償。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年 月日
乙方代表: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