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股份合同範本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接下來小編蒐集了教育機構股份合同範本,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教育機構股份合同範本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投資開辦中小學輔導班,進行課外輔導,晚自習輔導,一對一教學,美術繪畫興趣班,晚託班等科目。組織學生進行學習興趣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的培養及學習成績的提高。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 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專案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 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資金投入比例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經商議給予參與經營的投資人( )的比例分紅。收益結算:收益結算以 為單位,到了結算期限將整理好所有資料,總體利潤除去經營者所得報酬外再按投資比例予以分紅;
2.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轉讓
1. 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 承認本合同;
② 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2. 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第八條 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 法人的許可權有: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投資人的產品和經營專案,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④ 支付合作債務;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如有遺失或損壞, 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 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拓展:股份轉讓說明
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份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稅費問題。股份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份轉讓的稅費處理》。
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 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複徵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準備的資產,如果有關準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準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徵稅問題。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檔案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徵印花稅。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衝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