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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協議書

有關和解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和解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和解協議書 篇1

  甲方:***,男,漢族,*年*月*日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男,漢族,*年*月*月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簡要案情:

  *年*月*日*時左右,在*地因瑣事甲方與乙方發生爭執和廝打,乙方將甲方打傷,經法醫鑑定甲方身上傷已構成輕傷。

  因雙方當事人請求和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認真聽取了甲、乙雙方的意見,對雙方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證明和解系雙方自願併合法,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依法主持了和解。

  甲、乙雙方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乙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賠禮道歉,請求甲方予以諒解。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次性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損失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三、乙方向甲方切實履行本協議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賠償費用以後,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甲方希望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乙方從寬處理。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持調解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持調解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印)

  年 月 日

和解協議書 篇2

  案情簡介:

  申請人李某於20xx年8月到被申請人甲公司處工作,保安崗位。李某在工作期間,因為其崗位特殊性需要,一直執行工作24小時,休息48小時的工時制度。20xx年4月,甲公司欲將後勤服務外包給某物業公司,遂與李某協商解除勞動關係。20xx年4月24日,甲公司與李某達成協議,甲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各種款項共計8000元,同時還約定,李某不得再以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福利待遇等理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任何理由。20xx年4月27日,李某收到甲公司支付的8000元人民幣。後李某與物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至別處繼續工作。20xx年3月,李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賠償金及加班費。甲公司認為,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解除是雙方協商的結果,甲公司已向李某支付了全部經濟補償,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勞動糾紛。

  申請人請求:

  1.被申請人甲公司向李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2.被申請人甲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費。

  處理結果:

  駁回申請人全部仲裁請求。

  爭議焦點:

  1.甲公司與李某之間就解除勞動關係達成的協議是否合法有效;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能否直接撤銷協議。

  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本案中,甲公司與李某就解除勞動關係進行協商調解,系法律賦予雙方之間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已就爭議協商達成協議,並且甲公司已實際履行了協議書中約定的給付義務。

  當前,對勞動爭議中雙方自行達成的協議進行規範約束的政策性檔案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其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

  持。”從上述條款可以看出兩點:第一,當事人請求撤銷,需有證據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請求,以及協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形;第二,協議能否撤銷,決定權在人民法院,當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並未賦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撤銷上述協議的權利。顯然,本案中,李某如認為該協議無效,需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然後再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相關權益。

  啟示與思考:

  從本案來看,至少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一是仲裁委員會是否應當受理此案?二是如何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規範性的調解協議?

  關於案件受理問題,仲裁委員會顯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予以受理。因該案中,被申請人已經與申請人就解除勞動關係達成了一攬子解決方案,並且被申請人履行了協議中約定的支付。申請人仲裁主張的前提應是調解協議被撤銷,因此應告知申請人在有證據證明該協議存有可以被撤銷的情形時,引導其去人民法院申請仲裁,然後來勞動仲裁立案受理。

  如何引導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規範性的調解協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就經濟補償問題簽訂協議,協議中可明確告知國家法律法規對經濟補償的計算

  方法和計算標準,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願同意簽訂協議的,即使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於法律或法規規定,應當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後反悔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和解協議書 篇3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建築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建築工程公司訴____________百貨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______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26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於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6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43209.26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建築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和解協議書 篇4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_____(以下簡稱“犯罪嫌疑人”)涉嫌傷害_____一案,甲方作為犯罪嫌疑人家屬、並經其同意,乙方作為受害人家屬,本著撫慰傷痛、挽救失足的態度,雙方於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除向乙方表示誠摯道歉及慰問外,同意為犯罪嫌疑人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 , 作為給乙方的包乾賠償款,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後續醫療費、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住宿費等依法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的全部民事法律責任。

  乙方就上述款項的內部分配處理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同意其本人或受害人的其他近親屬不再對甲方或犯罪嫌疑人提出其他訴求,也不會對本案案情或本協議內容以任何方式對外公開宣揚及披露,否則,此協議按無效協議處理。

  二、甲方應當將上述款項存入_____公安局刑警大隊指定之帳戶,並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及完整的法律手續(含親屬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後,由刑警大隊轉付給乙方指定帳戶(戶名: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三、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之內容向_____政法委員會及司法機關( _____公安局、_____人民檢察院、_____ 法院)出具《刑事諒解函》(共六份,其中兩份由甲乙雙方留存),該《刑事諒解函》應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將款項存入刑警大隊指定之帳戶並確認後,由刑警大隊直接或是由甲方自行提交給上述部門。

  四、本協議一式六份(含附件),雙方各執一份,其餘提交上條所列之司法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同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解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刑警大隊見證人:

  年 月 日

和解協議書 篇5

  原告(出租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原告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告(承租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訴被告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案號______民一初字第___號],在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將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四條變更為:“第四條 該房屋基礎租金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調整為每月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每年人民幣陸萬陸仟元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年租金按每年三千元計算增長。租金按年結算,乙方在每年10月1日之前,以匯款方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下年度租金。甲方的指定賬戶為,賬號 :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

  二、房屋租賃的其他內容,仍按原房屋租賃合同履行。

  三、本和解協議簽訂後 日內,原告將被告20xx年xx月xx日郵寄的郵政儲蓄銀行匯款單原件還給被告謝彬,以便支付今年租金。原告若不返還的.,被告將不向原告支付租金。

  四、今年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人民幣陸萬陸仟元整由被告於本和解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原告上述指定賬戶。

  五、除上述約定之外,雙方無其他爭議。

  六、本協議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法院留存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原告: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解協議書 篇6

  當事人:馮祖容,男,46歲,漢族,雨廠坪鎮嵇家山村方塘組村民,授權代理人:王自華,郎舅關係。

  當事人:馮先進,男,70歲,漢族,雨廠坪鎮嵇家山村方塘組村民。 糾紛簡要情況:20xx年1月30日下午,馮祖容在自己曬穀場前方一空地種樹,鄰居馮先進認為該地不能種,於是兩人發生口角,後發展至鬥毆,造成馮先進輕傷(以司法鑑定為準)。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馮祖容向馮先進一次性支付醫療費用、後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合計人民幣大寫貳萬陸仟元整(小寫:26000元),從此馮先進不得以此事件的任何理由在以後提出民事賠償等其它主張;

  2、馮先進對馮祖容的傷害行為予以諒解,並向相關部門出具《諒解書》,請求相關部門寬大處理,免除刑事處罰;

  3、支付的醫療費用、後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在馮祖容免除處罰並完全獲得自由後一次性全額支付給對方,該醫療費用、後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先由雨廠坪鎮嵇家山村村民委員會代為保管並開出收據,待上述條件達到後在人民調解員的監督下交付馮先進,並由馮先進出具收據;

  4、雙方應以此為戒,經協調解決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相威脅並無故挑起事端,否則造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原馮正術菜用土收回集體,只作公益事業用地,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侵佔或霸佔。

  上述協議條款雙方嚴格遵守,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當事人: 當事人:

  調解員:

  中間人:

  (調解委員會章)

  20xx年xx月xx日

和解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為勞動關係、工傷待遇、工資等問題產生勞動爭議,針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問題雙方已經經歷了勞動仲裁及法院一審。現雙方為了了結爭議,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完全理解和認知本協議存在的風險,並自願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事項履行自己的義務。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XXX元(大寫:XXX元整),該款項於本協議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到該款項時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確認。

  3、乙方收到以上款項後,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勞動爭議中涉及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工傷待遇、工資等一切與之相關權利)

  4.本協議為一次性解決雙方的所有勞動爭議,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再就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或勞動爭議而提出任何仲裁、訴訟或申訴、信訪(即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任何形式包括仲裁、訴訟、信訪、申訴等向有關部門主張權利)。如因一方違反本條規定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追償。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和解協議書 篇8

  甲方:(單位)

  簽約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前言:乙方在20xx年5月3日到甲方處從事普工工作。在20xx年5月17日,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其右眼受傷,現已醫療終結出院。現甲、乙雙方在自願、誠信和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乙方工傷事故及其相關的問題處理,達成如下的和解協議:

  一、乙方單方自願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乙方以後發生的一切事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願放棄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及其他的民事權利。

  二、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之前在醫院產生的醫療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醫療費、醫藥費、護理費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確認甲方已付清上述費用。乙方確認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有關後續的複診費、醫療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書之前,甲方已經全部付清乙方因該事故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護理費和醫療期間的工資。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的月平均工資為人民幣20xx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總共賠償工傷待遇金(具體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計人民幣伍萬元正(¥50000元正),該款項於雙方簽訂本協議書時以現金的方式付給乙方,收款時應開具收據給甲方以資憑證。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傷殘鑑定,但乙方明確不願意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傷殘鑑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傷殘鑑定,並享

  受評殘結果後的工傷法定待遇,但由於乙方自願放棄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傷殘鑑定和享受相關的法定待遇。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乙方保證:收到第五條的賠償款後立即搬離甲方,放棄向甲方就該事故提出其他補償,不得向甲方再行追索,不得向任何行政和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上訪。

  九、乙方宣告:本人明確知道本協議書應當在本方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評殘後方能簽訂,但因本人一再要求與甲方立即終止勞動關係,要求甲方立即支付上述賠償款,本人不願作傷殘鑑定,本人確認即使本協議書存在顯失公平,本人同意放棄追訴甲方的權利。

  十、乙方確認甲方已經足額支付清本人在職期間的工資、加班費和各項福利補貼,甲方不存在拖欠乙方工資、加班費等之事實,乙方不得就該勞動關係向甲方再行追索,甲、乙雙方因事實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所引的一切債權債務關係消滅。

  本和解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和解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