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通知> 工作調整通知合集七篇

工作調整通知

工作調整通知合集七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下達指示、佈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幹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那麼一般通知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調整通知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作調整通知 篇1

  先生/女士:

  鑑於你《說明原因》,現公司決定調整你的工作崗位,調整後的崗位為 ,同時你調整後的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請你在收到此通知後 日內與原部門辦理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續,併到新的崗位報到,你的工資將在下月發薪時開始調整。

  特此通知

  深圳市EE實業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回 執

  深圳市XX人力資源部:

  我已收到公司《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我接受/不接受公司的決定,同意/不同意到調整後的崗位工作。

  簽收人:

  年 月 日

工作調整通知 篇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外留學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國留學人員,充分發揮他們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現就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單位調整問題通知如下:

  一、已明確工作單位的出國留學人員(含本科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原工作單位應加強與他們的聯絡,積極採取措施,妥善安排他們回國後的工作和生活。對於因某種實際困難或其它原因要求調整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應積極協調,予以調整。各有關部門應給予支援。

  二、要求調整工作單位的出國留學人員,可根據國家建設的`急需,到承擔國家重點專案的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及亟待開發建設的邊遠、艱苦地區去工作;也可以應聘去三資企業、鄉鎮企業、民辦科研機構或直接到國際組織和我國駐外公司工作;或者以個人或集體的名義,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創辦獨立的研究機構,技術開發和諮詢公司或技工貿一體的企業公司。

  三、對於調整到承擔國家重點專案的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及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留學人員,允許其配偶隨調,未成年子女隨遷。

  四、各單位對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的中青年留學人員,只要專業對口,工作需要,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促進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迅速成長意見的通知》的規定,不受地區、行業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編制、勞動工資計劃、專業技術職務指標的,可由單位提出申請,報請有關部門審批,並允許其配偶隨調,未成年子女隨遷。

  五、凡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均可透過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向國內有關人事(科技幹部)部門提出調整工作單位的申請,並填寫《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單位調整登記表》。留學人員與國內有關單位可透過雙向選擇的辦法,落實接收單位。並由接收單位填寫《申請接收留學人員單位情況登記表》。

  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區域內的調整,由留學人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事(科技幹部)廳(局)負責辦理。跨省市、跨部門的調整,由留學人員接收單位和原工作單位所在省市(部門)人事(科技幹部)廳(局)協商辦理;發生爭議的,由留學人員接收單位所在省市(部門)人事(科技幹部)廳(局)報人事部協調、審批。

  七、經人事部稽核批准調整工作單位的留學人員,由人事部辦理調整手續。有關單位應在接到人事部調整工作通知的一個月內,將被調整留學人員的組織關係及檔案材料轉到接收單位。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區公安、糧食部門憑人事部開具的《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單位調整通知》和出國護照辦理恢復戶口、糧食關係及戶口、糧食關係遷移手續。接收單位所在地區公安、糧食部門憑人事部開具的《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單位調整通知》和戶口、糧食關係遷移證件,辦理落戶、糧食供應手續。

  八、留學人員隨調配偶如系國家正式職工,其工作單位應由本人聯絡落實,留學人員接收單位積極協助。

  九、留學人員調整工作單位後,其工資標準及工齡計算,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事(科技幹部)廳(局),可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實施辦法。

  十一、本通知由國家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工作調整通知 篇3

  各部門:

  根據總經辦通知安排,自20xx年5月2日起至9月30日實行夏令工作時間,夏令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特此通知,望各部門切實執行!

工作調整通知 篇4

  根據省府辦公廳有關調整省級機關辦公時間的通知精神,經研究,自20xx年9月17日(週一)起,杭州海關總關大樓內各部門的辦公時間調整為: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 5:30

  特此通知。

  辦公室

  20xx年9月14日

工作調整通知 篇5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現將員工工資、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調整:

  一、關於發放加班費及休息的規定

  (一)員工在國家法定節日(春節3天,五一3天,國慶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計發10元加班費。

  (二)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積分一次或幾次休息,具體時間由管理處安排。

  二、關於工齡補貼的規定

  員工自入職之日開始計算工齡。

  (一)保安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到年終可享受300元工齡補貼,滿二年可享受400元,滿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齡補貼一律在春節前發放,中途離職的,不享受工齡補貼。

  三、關於工資制度的調整(注:下列工資指轉正後工資)

  (一)保安:保安班長工資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員工資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潔工工資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綠化工工資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綠化技工略)。

  (四)工資級別的調整每季一次,由管理處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本季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整。

  (五)試用期工資按原規定不變。

  四、關於住宿制度的調整

  (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自由選擇在小區內住宿或到小區外住宿。

  (二)符合條件的員工需在外住宿的,應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經審批同意後到小區外住宿,公司將不再為員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區住宿的,應填寫"員工內宿申請表",由管理處安排床位。

  (三)員工外宿應確保管理處隨時能聯絡到人,如出現無法聯絡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員工將承擔相應的處罰。

  五、關於伙食制度的調整

  (一)除**花園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餘小區食堂一律取消,員工(管理處管理人員除外)每月發放240元伙食補貼,由員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額控制,超額自負"的原則,為內宿員工提供洗澡熱水器用煤氣。

  (三)員工上班時用餐的規定

  1、保安員就餐時間:午餐為12:30—14:00,晚餐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鐘;夜宵時間由管理處具體安排。保安員就餐應在指定地點,具體就餐順序由班長安排。除夜宵外,其餘時間一律不得在小區內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員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員下班後再用早餐。保安員上班時間可由管理處根據保安員意願及結合小區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2、保潔員、綠化工就餐時間由管理處具體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區內自行煮食。

  (四)**花園管理處設食堂工作人員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員、保潔員就餐,管理人員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標準自行付款。保安員、保潔員每月240元的伙食標準不包括內宿員工的熱水器煤氣費用。食堂需將每日、每月的支出情況公開,由就餐人員監督,就餐人員每月投票一次決定食堂工作人員的去留。

  六、關於離職時工作制服處理的調整

  員工離職時,將領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還給所在部門,如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七、關於崗位保證金規定的調整

  員工離職時,如無特殊原因,應全額退還崗位保證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項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第四、六、七項自20xx年3月4日起執行,第五項由管理處具體安排。凡與本通知有牴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報:集團公司李副總經理、總經辦、人事部

  **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發

工作調整通知 篇6

  上午上班時間:8:00――12:00

  上班打卡時間:7:30――8:30

  下班打卡時間:11:30――12:30

  下午上班時間:15:00――18:00

  上班打卡時間:14:00――15:15

  下班打卡時間:17:50――19:00

  注:

  1、每週一晚上安排1小時30分開展政治或業務學習。

  2、場部大院大門23:00關閉,未經許可外來車輛不允許停放。

  3、各管理區、單位參照此表執行。

工作調整通知 篇7

  各部門、各社群:

  根據區委、區政府通知安排,自20xx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實行夏令工作時間,夏令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特此通知

  鼓樓區東街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