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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闆的建議書

給老闆的建議書

  尊敬的董事長:

  你們好!很榮幸能服務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時間飛快我加入**已經十年多時間,很高興看到公司不斷的壯大,每年業績斐然,這已經解決了企業的生存問題,可能也另同行望塵莫及,這也是一個企業的生存之本。在這種另人欣喜的情況下,我們公司的管理層仍然能居安思危,在公司的管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是我堅持服務於公司的原因之一。因此,基於對公司瞭解,在此提出一下建議。以下建議出於本人對本職工作的充分重視,真誠希望能夠對公司的發展有所裨益,希望公司走得更穩鍵走得更遠,因此若有言辭不妥之處,請領導多多諒解。

  回想起剛進公司的時候,我從公司最底層的電工而至今日不斷的得到完善,崗位責任的不斷的變換、欣喜之餘對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每每感覺收效甚微,遠遠不能達到公司預期效果,公司經過幾年的聯營,回過頭看還得回到起點:公司組織構架的完善,必須的制定崗位責任制、必須從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做起。有規矩才有方圓,我想所有的企業管理人員都能夠認識到制度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性。當然我們公司的組織架構還是實際存在,企業管理制度也是實際存在的,然而,在這段時間的一建工作,經常出現遇到問題時找不到相關的制度或處理問題的依據,需要公司不得不補充、修訂或制定新的管理制度,比如專案責任制管理、專案宿舍管理、專案門衛管理、公司辭工管理等等,但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我們**集團公司的組織架構在以前聯營時可能適用,大家都靠自身的自覺性或對企業的忠誠度的不同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依據自身素養來為企業盡職盡責地做事,但企業發展了,新鮮的血液被注進了,不同地域、不同價值觀、不同素養的人又組合到一起,公司規模擴大了,組織構架就隨之會引起變化。我們就必須調整我們以往的組織架構,重新明確新的崗位職責,以往“人管人”的方式無法適用我們公司的管理,取而代之的是應該是用“制度管人”。

  首先從組織構架的設計來說起,按我們企業的特點和規模,應該實行的是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制,然後實行崗位責任制,編制的組織機構圖,作為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可以在企業任職,但其許可權不能超越自己的崗位職責,更不能凌駕於總經理之上,除非在股東會議才能行使自己作為股東的權利。如果每個股東都同總經理擁有同樣的許可權直接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那勢必會給公司的管理造成一定上的混亂,也讓公司的管理人員無所適從,不知道該向那位負責,該向那位彙報工作,該接受那位的工作指示—---而往往股東們並不一定能做到決策或意見一致。

  有了適宜的組織架構,就應按照每個崗位的特點要求進行因崗定人,一建的所有專案獨立個體而不能像封建帝王一樣,給參與創業的員工或親友分侯加爵,排座次,安排到一些管理崗位給公司領導的建議書範文作文。中國有句古話: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不稱職的一個管理人員,不僅影響自己的團隊甚至會直接影響公司的整體經營績效,管理界的著名的“木桶效應”就很直接的說明了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