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交割日規定
股指交割日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那麼股指期貨交割日有規定嗎?下面一起來看看。
什麼是期指交割日
所謂的期指交割日就是指在約定進行商品交割的最後日期。比如說,在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准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舉例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
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週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週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
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
股指期貨交割日規定
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週五避免市場劇烈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週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較大。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週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滬深300股指期貨交割制度如何?
國內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在期指最後交易日的最後兩個小時現貨指數算術平均價來確定,該方式確定的交割結算價操縱成本較高、操縱難度較大,“到期日效應”的影響較小。
交割制度是聯接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的重要橋樑,是保障期貨價格正常回歸併與現貨價格收斂的一項重要制度保障,是期貨品種在資本市場大洋中遨遊的“深海之錨”。股指期貨以來,市場健康成長,功能逐步發揮,成功嵌入資本市場,交割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到期日”如何規避風險?
凡是投資都會存在著風險,期貨交割日“到期”如何避免風險呢?這裡提示各位,如果交割日當天有20%的漲跌幅,當天的交易成本是平日的一倍。因此,如果目前還持有5月合約,最好不要交割,轉換為6月合約更為穩妥。如果A股市場在期指交割日當天出現劇烈波動,那也是受基本面的影響,而非股指期貨的"到期日效應"。
溫馨提示:任何投資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投資需謹慎。最後融道網小編建議大家,在市場走勢不明朗的時候,可以先觀望,不要盲目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