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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租賃合同

關於市場租賃合同錦集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市場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場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搞好玉林市經濟增加農民的收入,現經甲乙雙方多次地商一致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願意把位於名山安定堂武館前面魚塘前(即蛇頭前面) 隊的田地租給乙方開發使用,面積約1.5畝

  二、租用期限為壹拾伍年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為7000元/畝,每滿五年增加約500元畝。

  三、使用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貳仟元整(¥20xx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無違反本合同情況則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押金退回給乙方。

  四、乙方所付給甲方的租金是按年度計付。規定必須在使用場地前三天先效足一年度租金後乙方才能使用,否則按應交租金總額5%收取乙方滯納金,如果逾期三個月不向甲方繳交租金,甲方則不經終(停)止執行此合同,乙方在甲方地場上所有全部投資建設歸甲方所有,作為對乙方違約處理。對於乙方在甲方的各種經營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租用甲方場地前要同時搞好周邊的排汙、排水設施。不能影響周邊的農戶、農田排灌水。乙方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如遇有界線糾紛時甲方負責解決。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由甲方及時解決並減免相應租金。

  六、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為純收金額,對於乙方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所發有各種費用開支包括甲方應向國家應納稅收全部由乙方負,甲方一律不承擔此責任。

  七、乙方在租用期內,由於政府行為,國家要徵用該場地時,地上的建築物及經濟損失賠償妝乙方所有,但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對於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遷各種在甲方場地上不可可移動設施及建築物。

  八、違約責任: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甲方擅自終止使用合同,不將場地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賠償乙方在該場地上的所有投資及各種設施折損失。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或有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則有權終止合同使用並同時沒收乙方在甲方場地所有投資的各種設施,和押金歸甲方全部所有。

  九、乙方在合同租用期限間可部轉租,甲方無權干涉,但甲乙雙方合同不變。

  十、合同期限滿後,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續租的,租金雙方另義再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租用,如乙方不再續租,在租用場地上的投資建築物(動產除外)歸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不得將場地作為經濟抵押。否則按違約合同處理。 十二、上述合同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以上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數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代表各執貳份。並報名山村委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證 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承租方: 證 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願將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 區 號,面積 ,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用於附屬設施及裝置如下:水、電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

  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維修和裝修

  1、該房屋的正常維修由出租方負責。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方應及時提出,出租方應儘快完成維修。

  2、承租方在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嚴哥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裝飾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後承租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並無償交付給出租方,否則必須將房屋恢復原樣。

  六、雙方權責

  (一)出租方

  1、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經營場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時,應將該房屋的配套設施裝置一併交付。

  2、應當履行該房屋的正常維修。

  3、保證水、電通暢並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4、監督承租方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各項管理規定。

  (二)承租方

  1、應當以妥當的方式方法使用經營場地或房屋,受護經營場地和房屋。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經營場地或房屋再轉租給第三人。

  3、應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4、應安期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5、嚴格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不可抗拒導致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3、因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原合同。

  八、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維修義務時,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附維修清單及發票)由出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經營場地的性質和約定的用途使用,人為原因致使經營場地和房屋收到損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未盡妥善使用和保管義務,造成經營產地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能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可以亂停放車輛和佔道經營,如違約,出租方將無償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權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應依據本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一致時應請求仲裁機構處理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市場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________________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攤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該攤位現有裝修、設施和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保證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_________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保證金作為下列約定保證:

  1、單方面違反合同約定。

  2、損壞市場內設施照價賠償。

  3、不違反治安條例、市場管理條例(例:在市場內吸菸、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況。)

  4、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者。就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出租人使用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為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同時向市場管理部繳納年租金_____%的管理費。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攤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其它費用

  (1)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水電費自理。

  第七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定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膠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儲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八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儲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為保管,儲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膠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膠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新增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條解除協議

  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____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協議效力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攤位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如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檔案;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資訊應進行明確約定。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市場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市市場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為▁▁▁▁▁▁▁▁▁▁的《**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保證金的管理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市市場協會)管理,並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乙方保證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並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乙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第▁▁▁▁▁▁▁▁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後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儲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乙方保證金的補足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後▁▁▁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乙方保證金的返還《租賃合同》終止後▁▁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採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額為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以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甲方保證金應於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後,應於▁▁▁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於開業後三個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甲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情況: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2、▁▁▁▁▁▁▁▁▁▁▁▁▁▁▁▁▁▁▁▁▁▁▁▁▁▁▁▁▁▁▁▁▁▁▁▁▁▁▁▁▁▁▁▁▁▁▁▁▁▁▁▁▁▁▁▁▁▁▁。

  第十一條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據。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三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市場登記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第三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指定銀行:指定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市場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有空閒院子一處,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院子北面以圍牆為準。(東西 米,南北 米),以及已建設房屋一間;院子西面大門及 路口通道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10000元(大寫:壹萬元)。合同簽訂之日後首付租金20000元(大寫:貳萬元), 年月30000元(大寫:叄萬元)。為雙方遵守此合同,特制定以下幾條規定:

  1、甲方無償提供乙方租賃院子內三相電和電錶的安裝及水源使用,水電費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所租賃院子使用範圍乙方只承擔乙方所租賃地塊的租金,由甲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事情及任何稅費均由甲方自己承擔;

  3、乙方在該院子使用期內,可自行設計廠房車間,甲方無權干預;

  4、乙方在租賃院子內所有建築物和裝置設施,租賃到期後乙方可將所有地面裝置設施全部搬走。

  5、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或國家規劃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使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籤合同;

  7、合同期內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例,如有違約賠償對方10萬元違約金;

  8、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20xx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