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租賃合同> 【推薦】租賃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租賃合同

【推薦】租賃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房屋位於____縣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室。

  2、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租金: 元整,一次性付清。扣押金20元,待房屋到期,水電、物業費交清,退還押金。

  5、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另甲方將樓道鑰匙 把,入戶鑰匙 把,車庫搖控鑰匙 把,儲藏室鑰匙 把,電費卡、燃氣卡交於乙方,本合同終止時交於甲方。

  6、在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燃氣費由乙方支付。如房屋到期,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價格隨行就市。

  7、在房屋租賃期間,乙方保證甲方室內傢俱、電器及其他生活用品完整不缺失損壞,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甲方不承擔維修費用。期滿後交給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傢俱、電器及其他生活用品完整並可正常使用,如有缺失乙方應按器物品購置價賠償。

  8、乙方應在終止本房屋租賃前兩個月通告甲方。

  9、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2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 南 支 條田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 年,雙方簽字生效。

  二、乙方在承包期內每年每畝向甲方交 公斤棉花,每年增加 公斤, 公斤封頂,每年在 月 日 前交清。剩餘產品由乙方自行銷售,甲方不負責。

  三、乙方在簽字時一次性向甲方每畝交 元保證金。待合同期滿一次性返還,但不計利息,如合同到期要繼續承包,須向甲方提前申請續簽合同書,乙方有優先權。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農場的管理,合同每20畝一個義務工,用種樹、修路、修渠。如不服從,按一個工200元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按時交納水、電費,原則上先交費後放水,先交電費後用電,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每天3%違約金。

  以上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如違約,不退保證金,並承擔當年投資的違約及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承租人:(下稱"乙方")

  住 所: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第二章租賃期限

  第五條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定抵押。

  第四章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XX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築平方米 幣 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字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字或房地局新檔案。

  第十三條以租代售文字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

  修

  第十四條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甲方。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任何補償。

  第七章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 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裝置、設施和附著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分的清潔衛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選擇履行契約時,甲方應該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責任

  (一) 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功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裝置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 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檔案後,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於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自乙方應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項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稅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字之條款或者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字為準。

  第二十六條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可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

  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時,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發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當日並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發收人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後1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廠房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廠房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河東區彭於埠社群工業園的廠房一處租賃給乙方使用。

  租賃範圍:除一層南兩間以外的所有廠房,另租二層兩間,租賃方式為包租,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廠房用途:該廠房用途為搞生產經營。

  三、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屆滿,若續租由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廠房交付條件:甲方應提供乙方生產生活用水齊全,排汙方便。

  五、租金:每年租金為元,大寫元整。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交齊一年的租賃費,租金到期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

  七、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無產權糾紛,具有相應的使用效能,租賃前產生的債權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租賃後可對廠房進行裝修。

  八、租賃期內,若遇政府規劃拆遷補償,工人安臵費、及其裝置搬遷費、誤工費等屬於補償給乙方的專案,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伺機侵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租賃期內的租金,交回租賃物。

  十、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該廠房毀損和損失,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誠心責任:租賃期內雙方應信守合同,不得違反。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定,效力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廠家程式碼:_______

  乙方: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同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代理商營業執照副本、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商標註冊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衛生許可證、商品代理授權證書或委託經銷證明。如甲方對上述證件存有質疑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三條 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樓______平方米場地經營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條 在經營過程中如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變更或增加經營品類、範圍或在商品質量上沒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合同。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專櫃的營業員、商品價格、商品質量、銷售收銀及日常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營業員必須經甲方面試和培訓方可上崗。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經營、存放的商品的財產保險由乙方負責辦理或乙方承擔費用由甲方代為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銷售費用及結算

  第八條 經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經營月租金為________元。

  第九條 在不違反《勞動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擔聯營專櫃發生的一切與經營相關的勞動關係責任及費用,並由乙方同專櫃營業員自行簽定勞務合同並支付薪酬。

  第十條 為維護商場良好形象,甲方對乙方經營進行統一收銀,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私收現金銷售,一經違反將處以_____元罰款,並全部清除出場

  第十一條 甲方設定每月末最後一日結帳,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簽收對帳單,_____日給乙方結算貨款。乙方經營之最後一個月的貨款,甲方將在一個月後予以結算。期間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支付發生的退貨款項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三章 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 聯營專櫃的商品必須自行建帳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如有丟失、損壞均由乙方承擔。專櫃經營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必須保證專櫃商品品種齊全,陳列美觀、豐滿。

  第十三條 聯營專櫃營業員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行為規範,如有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處罰、辭退。

  第十四條 專櫃出售的商品,價格一律按統一價籤_____折以下出售,商品銷售一律實行明碼標價,並使用商城統一物價標籤。

  第十五條 由於乙方商品質量原因,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危害而導致法律訴訟,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或相應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有對乙方所銷售的商品進行退換的決定權,並有權在貨款結算時扣除相應款項。

  第十七條 商城為維護整體形象或整體經營佈局調整,供貨商應無條件配合。

  第四章 合同解除

  第十八條 如遇特殊情況,任何一方無力經營需終止協議時,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如發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同時收回場地而無須對乙方承擔責任。若乙方因提前終止協議,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財產,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補足損失,乙方應負責用銷貨款或其他方式補足差額,甲方不用通知乙方。專櫃撤櫃時需扣其當月銷貨款作為撤櫃後的商品質量售後服務保證金,三個月後如未有問題出現,方可結清貨款。終止協議的事由包括:

  1.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在收到甲方書面要求補償通知後7日內未作補償的。

  2.如乙方未能清還債務或被提前終止經營,且不論自願還是強迫進入清算的。

  3.乙方暫停營業或歇業連續超過7天以上的。

  4.乙方經銷的品牌有假冒偽劣成分(不分情節輕重)或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

  5.擅自將經營場所轉讓、轉租或轉包給他人經營的。

  6.信用嚴重惡化,不服從商場管理,情節惡劣的。

  第五章 合同爭議及解決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提出訴訟或由合同簽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議。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