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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

有關租賃合同範文集合9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方:上杭縣20xx年危橋改造工程A標專案部(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縣20xx年危橋工程永安橋專案無工業用電,經協商甲方表示對乙方橋樑建設專案的大力支援 ,願意將甲方果場用電借用於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臨時供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安全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規定,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 甲方將位於上杭縣下都鄉永安橋附近的受電變壓器——50KVA電網,出借給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繳納叄千元臨時用電押金,借用期間甲方果場用電由乙方負責。

  二、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用電的規定,不得擅自改變用電性質,不得超出負荷用電,超容量使用,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三、 每月電費由乙方按照電業部門的計費繳納,如不按當地供電部門規定時間繳納電費,應承擔經濟責任及一切後果。

  四、 裝置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負責執行、維護、管理,乙方應自覺規範用電,以保障用電安全,並保證其完整性和用電可靠性。用電過程如發生裝置損壞、人身事故等各種事故、傷害以及違反供電部門的用電規定,造成的供用電事故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

  六、 雙方核實電度表讀數,完成交接,以後電費繳納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七、

  出租方(簽章):

  使用方(簽章):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租賃合同 篇2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山林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山林屬自留山,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林業環境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於,總面積約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 元,於每年 月 日前將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

  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自留山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自留山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商業登記號碼: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一、乙方有意以下列條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商鋪

  1、品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鋪位置:第_______層第_______號鋪位

  4、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為租賃該鋪位的認租意向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鋪的權利。

  四、甲方正式對外公開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天內與甲方簽署《租賃確認書》或正式《租賃合同》,_______所繳納的認租意向金自動轉為租賃定金或履約保證金;逾期則視做乙方自願放棄優先承租該意向商鋪的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意向商鋪而無需事前知會乙方,並退還乙方已繳納的認租意向金。

  五、本《承租意向書》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乙方(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委託代理人:____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傳真:____傳真:____

  住所地:____住所地: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賬號:____賬號:____

  郵政編碼:____郵政編碼: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簽字地點:____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中聯分馬力電機公司革新經營部

  承租方:(乙方)

  合同簽定地:上海

  一、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發電機組事宜,訂立合同:

  租賃裝置說明: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 柴油發電機組 臺、 柴油發電機組 臺,共 臺出租給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發電機組的附件內容:啟動電瓶 臺(蓄電池已連線好),排氣消音器系統 套。

  柴油發電機組所用燃油、冷卻水乙方自備,不在本合同租賃範圍內。

  租賃期限:

  該柴油發電機組租賃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收回全部裝置,乙方如果需要續租,須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該裝置 天租金為人民幣 元。

  該裝置押金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機組到乙方現場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賃裝置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發電機組的環境必須符合gb28xx年 08 月 09日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如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期共____個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負擔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 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 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 的0.3%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 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 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 餘租金(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 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 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 見證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協助雙方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或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見證方蘇州我愛我家房 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見證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20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果園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園的地點、果樹種類及數量:

  甲方果園位於泰和墾殖場二分場王法興梨園附近,果園面積約16 畝左右,其中豐產期梨樹約 棵,豐產期南豐密桔 棵,豐產期椪柑樹 棵、掛果期臍橙樹棵,紅桔樹 棵,即將掛果桃樹 棵,櫻桃樹 棵。

  二、果園內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果園入口處有一棟建築面積130平方米的二層磚混結構住房;住房緊挨一棟一層磚瓦結構的廚房和儲物間;廚房旁邊另有一棟用於儲存柴草的簡易磚構棚;儲物間門口有一壓水井;壓水井除手動外,還配有電動抽水機一臺和不鏽鋼蓄水箱一個;壓水井旁邊有一沼氣池,沼氣池配有相應的管道及燃氣灶具。以上建築除簡易柴草棚較為破舊外,其餘建築物及相關配套設施均基本完好,可以正常使用。以上建築及相關配套設施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須盡到愛護和珍惜的責任,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復原或按市價進行賠償。

  三、果園的土地、所有果樹、建築物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租賃受益權。乙方如要對建築物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施工或改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復原或市價進行賠償。乙方除可以自行砍伐椪柑樹外,砍伐或移栽其它果樹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市價進行賠償。

  四、承包期限:租賃期為 三 年,從20xx 年3 月1 日起至20xx 年3月1 日止。

  五、租賃費用及交費時間:租賃費用為1500元/年,3年共計4500

  元(計肆仟伍佰元整)。租賃費用須在合同簽定後即時以現金方式付清。甲方收費後開出收據。乙方如果中途中止合同,甲方有權不退回乙方剩餘年限的租賃費用。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自己發包的土地擁有使用權,在乙方承包後,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內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B.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不得將果園租賃、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果園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約定: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稽核無誤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

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二、租賃期限及使用地點:

  甲方從年月日起將以上裝置出租給乙方在 範圍內使用至 年月日止,暫訂 收回。

  三、租金計算及支付方法:

  1、裝置租賃每臺每月租金按人民幣(大寫) 計算,(含司機工資及機械維修費用)乙方不得以下雨不開工等理由抵付租金計付款。

  2、本合同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先付足首期租金元,乙 方方能使用以上所租裝置,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擁有使用權、管理權。

  3、合同簽訂一個月後,即 年 月日,乙方必須向甲方付足下月租金,以後依次順延,直到租賃期滿。

  四、裝置的`運輸及使用:

  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倉庫組織運輸自提,合同期滿 後由乙方負責運回甲方原定倉庫,其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 由於乙方債務關係,使裝置不能按時退場,由乙方負責協商解決。

  2、裝置使用每天工作 小時計算,由甲方派出 名駕駛員操作,工資由甲方負責,甲方駕駛員在本合同內必須服從乙方現場指定施工人員的工作安排。如遇司機請假或借款等情況,乙方必須通報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3、租賃期間,裝置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將甲方機械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及抵押,也不得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外使用,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4、乙方在租用機械期間,機械的燃油由乙方提供,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工作地給甲方駕駛員或維修人員提供食宿條件,同時提供必要的聯絡電話。

  5、裝置保養、維修由甲方負責,保養維修期間為每月共計 天,如維修超出天而影響乙方方進度,甲方可按實際天數順延合同租期;甲方不承擔損失。

  五、裝置的安全:

  1、租賃期間,裝置在工地停放安全由乙方負責。

  2、在裝置使用期間,乙方必須以裝置、司機“安全第一”為原則,出現周圍環境惡劣或者不利於施工條件,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作業,乙方不得強迫駕駛員作非安全性施工,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裝置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債權債務、人事糾紛滋事影響甲方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及正常退場或被迫終止合同,由乙方負責協調解決。

  六、違約處理

  乙方未能按期付足租金,將被視為違約應按每天 %的臺班費計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違約行為發生之日第五日計算)甲方除正常收取應收的租金外,隨時有權停機或運走機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其它條款

  1、如合同期滿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續簽合同,一切按本協議條款進行。

  2、如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總的訴訟。

  3、本合同款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該裝置每月使用時間累計不能越過208小時,如有超時則按每小時 元交付額外費用給甲方。

  2、該裝置甲方配備壹名機手,機手工資由甲方負責,食宿由乙方負責。

  3、月租金在甲方裝置做滿壹個月時,乙方需按時足額交付給甲方,如有違約則按第六項違約處理執行。

  4、如甲方裝置在乙方工地施工作業不足個月,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 個月,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日 日 期: 年 月日

租賃合同 篇8

  1、租賃物所有權變動

  (1)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這裡所有權變動的情形包括買賣、繼承、贈與等。

  (2) 承租人沒有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確表示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則不發生所有權與租賃權的衝突問題。租賃物所有權變動後,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應依照原租賃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義務。

  2、 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係

  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係,指一物之上抵押權與租賃權同時存在,當兩者發生衝突時,哪個權利效力優先的問題。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係,有兩種情形:

  (1) 租賃權發生在先,抵押權發生在後。對此情況《擔保法》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面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擔保法解釋》第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繼續有效。”

  (2) 抵押權發生在先,租賃權發生在後。《擔保法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3、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相沖突的處理原則

  《民法通則》第78條第3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將出租的共同財產中的自有份額轉讓時,即發生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其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衝突。一般地講,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更為優先。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具有所有權保護的效力,而租賃關係是債權關係,依據物權優先於債權的原則,共有人的物權應優先對待。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雖然有債權物權化的特徵,但其畢竟是債權關係,仍然不能等同於物權的效力。另外,讓其他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有利於對房屋的管理、修繕、使用。

  4、 房屋租賃中的登記備案問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申請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當事人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並未明確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是租賃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條件。登記備案是房產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當事人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應責令其補辦手續,而不應因此否定租賃合同的效力。

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出租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 (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於 ,面積約 ㎡;簡單裝修,

  其他主要裝置有: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3、 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 度,電 度。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8、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

  聯絡電話: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