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租賃合同模板集錦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 篇1
房屋租賃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透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深圳租賃合同怎麼辦理,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
合同登記(備案)程式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首先憑房屋資料到轄區街道辦房屋租賃管理所領取《房屋租賃合同書》,並按要求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好,不得塗改。
2、有效房屋產權證明書(如《房地產權證》、《建築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峻工驗收書》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等)影印一份(驗原件);無有效房屋產權證明書的,提供轄區街道辦或居委會證明。
3、出租方為個人需要提供業主身份證影印件一份(驗原件)。
4、出租方為單位或公司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影印件一份(驗原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5、共有房屋出租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 當承租方為個人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2)承租方為育齡婦女(年齡在20-49歲)的,需提交計劃生育部門查驗的計劃生育有關證件影印件一份(驗原件)
三、房屋租賃管理所
房屋租賃管理所收到相關資料和合同時,由經辦人員即時開具〈收件回執〉,並將儘快安排工作人員實地檢視,現場調查情況符合的,五個工作日內辦妥;檔案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房屋租賃管理費收取標準
出租房屋辦理合同登記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2%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3%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五、個人出租屋納稅標準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1%(房產稅4%、印花稅0.1%)。(如有變動,以稅務部門最新公佈稅率為準)
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8.22%(營業稅3%、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稅0.1%、個人所得稅1%)。(如有變動,以稅務部門最新公佈稅率為準)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個方面:
(一)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
一、租賃地址:
二、室內附屬設施: 三、狀態:完好
四、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2、房屋租金: 人民幣;
3、付款方式:
4、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費用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包括衛生潔具、電器等);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出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賬單交給甲方,
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房屋內物件如有損壞,應作出相應的賠償。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訂後即生效
六、其它說明
入住時的電錶度數:水錶度數:
出租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使用乙方的發電機組達成以下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發電機組的數量及型號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
上述合同月租費已包含發電機組至使用地點的運輸費、負責發電機組往返吊裝就位費用、發電機組維護費用、工人的基本工資、加班費、五險一金、工資性津貼、流動施工津貼、房租補貼、餐飲費、職工福利、勞動保護費、稅費、利潤、乙方管理費、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費用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發電機組到達使用地點安裝完畢後第二天開始計算(以甲方書面確認日期為準),租期暫定為六個月。
三、發電機組的交接條件:
1、乙方負責發電機組至使用地點的運輸費、負責發電機組往返吊裝就位費用。
2、乙方負責提供執行中機組使用的一切維護費用。
四、使用地點:
蘇州市吳中區金楓路以西、竹園路以南(蘇州合景·領峰園專案會所專案工地)。 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 雙方協商一致,每滿一個月雙方結算一次。
2、租賃期滿一個月按照一個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但是未滿足月, 租金按日結算。
3、乙方應在收取甲方每一筆工程款同時,開具同等金額有效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款項,直至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為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派遣管理人員到甲方負責發電機組的正常發電,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住宿飲食由乙方自行負責。
2、 租賃期間,若發電機組發生故障時,乙方負責修理及其費用。發電機組一週內出現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機現象時,更換髮電機組。
3、 因發電機組本身原因故障停機,時間超過24小時時,乙方應在24小時之內調換一臺同型號機組給甲方使用,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負責發電機組所需的柴油、機油。
5、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機組租賃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1、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2、 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發生嚴重經營困難並導致破產、清算時致使合同沒必要履行。
(3)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現或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款成立的。
3、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八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3天內開始退場,並在開始退場之日起5日內完成退場,逾期退場的,甲方有權強行清場,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留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裝置及設施視為乙方已放棄所有權,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處置。
5、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用儀器名稱、租賃單價
租用儀器名稱:安立 MP1595A 40G SDH/SONET分析儀
租賃單價:7800元/天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租賃結束後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為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每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體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