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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

房屋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必須經過房產過戶後,房屋贈與合同才成立嗎?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根據該規定,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贈與合同在贈與人與受贈人達成一致意思表示時,合同即成立。

  二、房屋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外,其他的贈與,贈與人都享有撤銷權,可以撤銷贈與。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後,發生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情形的,贈與人也有權撤銷贈與;時間期限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

  三、贈與房屋交付後能撤銷嗎?

  根據《民通意見》的相關規定,贈與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交給受贈人,受贈人也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

  贈與房屋已交付受贈人使用,但尚未辦理過戶,該贈與不能任意撤銷。但若出現法定撤銷事由,則可以撤銷。即出現了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情形的,交付的房屋才能撤銷。

  四、贈與房屋要交稅嗎?

  房屋贈與不分何種形式,受贈方需要繳納3%—5%的契稅,受贈人一律需繳納該房屋價值20%的個人所得稅,有3種情況個人所得稅是免繳。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