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停薪留職合同> 停薪留職合同集錦十篇

停薪留職合同

停薪留職合同集錦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停薪留職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薪留職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編:

  居住地址: 郵編:

  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為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三、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署頁)

  公司(簽署或蓋章): 員工(簽署):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停薪留職合同 篇2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薪留職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三。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四,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停薪留職合同 篇3

  合同工可以停薪留職嗎?大家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嗎?下面一起來看看!

  第一條停薪留職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為_____年。

  第二條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企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第三條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第四條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實的,甲方可以證實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第五條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動福利、醫療費等待遇。

  第六條停薪留職後,乙方按其工資的_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並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第八條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第九條停薪留職期滿,慚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了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停薪留職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二,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三,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並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停薪留職合同 篇6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原系甲方市場部助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停薪留職期限從~ 年04 月01日起到~年06月30 日止,共為三個月。如因特殊情況而延期的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條 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有企業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第三條 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協議,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協議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第四條 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第五條 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社會保險等待遇。

  第六條 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第七條 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活動,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第八條 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協議條款如與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停薪留職合同 篇7

  甲方:xx中心衛生院

  乙方:

  為切實加強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保障單位與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乙方停薪留職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麻衛字【20xx】61號檔案,乙方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時向甲方繳納下列費用:

  (一)管理費:按個人現年度檔案工資總額的 %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管理費 ;

  (二)養老保險費(保險費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 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保險費為 ;

  (三)計劃生育保證金: 。 第三條 乙方在停薪留職期間,應自覺遵紀守法,注重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違紀事件及意外傷害事故(包括因病住院費用等),一概由個人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其中系女職工的,應按規定一次性交清計劃生育保證金3000元,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由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婦檢證明,未按時提供婦檢證明的,甲方將按一定比例扣除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應每年定期與甲方取得聯絡,告之詳細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彙報個人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以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否則,按未參加年度考核處理。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停薪留職期間,停發其個人工資,各種津補貼和勞動福利。

  第七條 甲方應承擔辦理乙方停薪留職期間的個人檔案工資調整、職稱晉升、執業資格註冊和年度考核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滿,雙方可根據意願終止或續簽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報麻城

  市衛生局人事科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 xx中心衛生院 乙方簽字:

  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停薪留職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單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三、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五、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六、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八、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九、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一、其它: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停薪留職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停薪留職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月____日止,共為____年。

  第二條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有企業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第三條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

  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第四條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第五條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等待遇。

  第六條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6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第八條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第九條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務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薪留職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停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 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二, 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三, 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四, 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 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 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 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 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