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合同範本
停薪留職合同範本
甲方:×××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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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原系甲方市場部助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停薪留職期限從~ 年04 月01日起到~年06月30 日止,共為三個月。如因特殊情況而延期的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條 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有企業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第三條 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協議,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協議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第四條 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第五條 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社會保險等待遇。
第六條 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第七條 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活動,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第八條 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協議條款如與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停薪留職協議書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薪留職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三。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四,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