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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有關買賣合同範文錦集10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需方(甲):

  供貨(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配置、單位、數量、單價

  二、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

  2、自驗收合格投入執行後,開始計算質保期,質保期一年

  三、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四、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5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五、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甲方15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95%,餘下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異議全額付清;

  六、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500元的違約金;延遲交貨15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300元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買方(章):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賣方(章):

  聯絡方式: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2

  一,本協議是無錫市房產管理局依據國家和本省,本市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的存量房買賣協議示範文字。無錫市區範圍內存量房買賣應當採用本協議文字。

  二,存量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買賣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前,應當閱讀並瞭解本協議內容,對本協議中固定內容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無錫市房產管理局諮詢。

  三,協議所稱存量房專指已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

  四,本協議中的固定內容不得修改,下劃線處和附件空白處的文字輸入,【】的內容選擇,應當由協議雙方自行約定。

  五,協議雙方就存量房買賣事宜協商一致後,應當依託無錫市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系統,線上擬訂,修改,校對協議電子文字具體內容,確認無誤後由網上籤約受理點提交網上備案並即時列印協議文字,經買賣雙方簽章生效。

  六,本協議文字固定內容和網上籤約操作事項由無錫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協議編號: )

  協議各方當事人:

  出賣方: 證件類別: 證件號:

  (共有人資訊見附件)

  法定代表(負責)人/監護人: 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郵政編碼:

  買受方:證件類別: 證件號:

  (共有人資訊見附件)

  法定代表(負責)人/監護人: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證件類別: 證件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該房屋買賣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2】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

  【3】坐落: 區

  【4】建築面積: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協議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成交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為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條: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選一項)

  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於 時,支付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剩餘房屋價款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貸款付款:

  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相關貸款手續,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於 時,支付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剩餘房屋價款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條:房屋交付

  出賣方應當在 前,將房產交付給買受方。房屋移交時,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買受人。

  第五條:按下列第 款辦理登記手續(選一項),選擇第【1】項的.第六條不生效。

  【1】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2】買賣雙方在簽訂協議後 日內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3】買賣雙方在簽訂協議後 日內由買受方單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六條: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1,預告登記自 內有效(約定的預告登記有效期最長不超過自預告登記之日起一年)。

  2,雙方共同申請預告登記的,則在有效期內出賣方同意買受方單方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單方申請預告登記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因故終止存量房買賣協議時,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在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登出手續。

  第七條:關於房產份額的約定

  買受方約定共有人之間的房產份額。具體為:

  第八條:關於車庫(車位)歸屬的約定

  第九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該房屋國有土地取得方式為

  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按規定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如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稅等稅費的,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第十條:關於買賣稅費,佣金的約定

  1,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出賣方/買受方】自願承擔本應雙方繳納的稅費。

  2,房屋買賣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買,賣雙方未曾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代理佣金。

  買,賣雙方各自按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的代理協議約定支付佣金。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出賣方應保證上述房產的權屬清楚,若發生與出賣方該房產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糾紛,概由出賣方承擔,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賣方負責賠償。

  若出賣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期限交付房產或買受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則由違約一方按日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

  買賣雙方簽訂協議後,若買受方悔約,應書面告知出賣方,出賣方應在 日內將買受方的已付購房款(不計利息)返還給買受方,但買受方應同時支付違約金 給出賣方。若出賣方悔約,應書面告知買受方,並在 日內將已付購房款返還給買受方,同時支付違約金 給買受方。

  出賣方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和戶口遷移等手續時,應當積極給予協助。由於出賣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應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 。

  其他:

  第十二條:買,賣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決:(僅選一項)

  【1】提交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買賣雙方在本協議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選擇,輸入部分的文字與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書面文字由出賣方 份,買受方 份,房屋登記機構1份,契稅徵收機關1份,地方稅務部門1份,

  份,電子文件存入無錫市存量房交易協議備案系統資料庫備查。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無錫市存量房交易協議備案系統備案列印並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及裝飾情況

  附件二:補充協議

  共有人資訊欄:

  出賣方共有人: 證件型別:證件號:

  證件型別: 證件號:

  證件型別: 證件號:

  買受方共有人:證件型別: 證件號: 證件型別: 證件號:

  證件型別:證件號:

  其他:

  出賣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章):

  監護人/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買受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章):

  監護人/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 篇3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日按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唯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甲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賣方(乙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立合同者: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採摘後,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並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透過銀行託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簽訂地點:寧波

  買方(甲):寧波綠之韻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浙江省寧波市東華區文武路188號

  電傳:0574—xxxxxx

  電話:0574—xxxxx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寧波分行

  銀行賬號:45xx

  賣方(乙):臺灣麗得商貿公司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新光路211號

  電傳:8793—xxxx

  電話:0809—xxx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臺北分行

  銀行賬號:45678xxxxxx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起制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1.貨物名稱:木瓜

  2.貨物數量:10,000公斤

  3.貨物單價:200元/公斤

  4.規格:一級 300—350克每個

  5.總金額:2,000,000元人民幣

  第二條:包裝標準:貨物用防潮、防震、防黴的紙板箱包裝,每箱10公斤。

  第三條:貨物裝運標識:每個紙箱外都要寫明毛重、淨重、長、寬、高,並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標上“小心輕放”、“此處向上”等字樣。

  第四條:卸貨港口:寧波北侖港

  第五條:貨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

  第六條:單據:由乙方提供海運提單(全套),並標明“運費付現”

  第七條:裝運日期:以甲方指定時間為準

  第八條:索賠:在貨物到達目的港5天內如發現貨物品質、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任外,買方有權利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檔案向賣方索賠。

  第九條: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緣由發生在包裝、裝卸貨運輸的過程中導致賣方延誤或不能交貨,賣方可以免除責任。但賣方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立即通知買方並在5天內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此時情況下,賣方仍有義務負責採取措施儘快發貨。

  第十條:合同延期和罰款:除不可抗力的緣由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議付銀行在議付付款時扣除,罰款率為5天1%,不足20天時以20天計算。若賣方延期交貨超過20天,買方有權撤銷此合同。此時,賣方仍應向買方以上述為規定支付罰款。並且買方有權對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第十一條:仲裁:凡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透過友好協議商解決,如若不能,則將此分歧提交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按有關仲裁程式進行仲裁,所得仲裁將是最後結果,雙方都受其約束,仲裁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仲裁機構選寧波市工商

  第十二條: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寧波綠之韻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臺灣麗得商貿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簽訂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

  賣方:

  地址:

  買方: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款

  第二條 生產交貨期限

  賣方在收到甲方約定款項後 天內將貨物生產完畢並將貨物放置於 ,買方到該地點提貨。 第三條 貨物檢驗

  買方提貨時,應當在賣方工廠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應當場提出異議,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如買方提貨時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賣方交付的貨物符合約定。 第四條 包裝:賣方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木箱包裝,以適合貨物儲存、海運、陸運。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以電匯方式將全部合同價款支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買方逾期付款,交貨期相應順延。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售後服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賣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 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透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解決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該會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語言及法律適用: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準,並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供方):_________

  乙方(購方):_________

  為加速新品種推廣,根據乙方要求並經協商特簽訂協議,以資雙方共同履行。

  1.購銷苗木品種、數量、價格、提貨時間

  ┌────┬────┬─────┬─────┬────┬────┬───┐

  │ 品種 │ 規格 │數量(株)│單位(元)│ 金額 │提貨時間│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甲方提供的苗木品種純度98%以上,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

  3.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付給甲方30%的苗木預定金,餘額待提苗時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數量變更應與甲方協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協議提苗,定金不予退還。

  4.若一方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若遇天災苗木損失嚴重,則甲方在提苗木前2個月通知乙方按比例縮減。

  5.運輸手續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需甲方代辦,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辦費。

  6.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如有違約按有關法規條例執行。

  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辰溪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9

  1.本合同簽訂之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充分協商,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可在合同中對其進行明確約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因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等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不能透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遵循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為體現合同各方當事人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的內容。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各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4.在簽訂合同前,有關當事人應當出示必須由其本人提供的有關證書和證明檔案。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買賣交易”是指已辦理產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書的房屋權屬人再行轉讓房屋。

  6.本合同用於存量房買賣交易,一經簽訂,當事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應當及時持書面存量房買賣合同及有關資料到房地

  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7.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從業人員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如有違反的,請向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反映(電話:)。

  8.賣方當事人應當慎重選擇付款方式交割房款,為保護存量房交易和資金安全,儘可能選擇銀行託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減輕風險,避免引起糾紛。

  9.根據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前述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標準,是指向房屋買賣雙方合計收取的費用標準。如發現中介機構超標收費的,可向物價部門反映(電話:)。

  10.買方當事人如需委託按揭機構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應當選擇具備代辦按揭資格的按揭機構,有關情況可登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

  11.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買賣雙方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如實申報交易價格,不得以低報、瞞報、漏報等方式偷稅漏稅,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2.本合同條款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沒有約定的,可另行協商約定。

  13.本合同說明部分,各方當事人確認已經閱讀,並簽章如下:

  甲方(賣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乙方(買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丙方(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蓋章):

  經紀人(簽章):

  日期

  篇二: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乙方(買方):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下稱“該房地產”):

  2.房地產權證號碼:。或其他證件號碼:

  3.【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

  5.建築結構:【鋼筋混凝土】【磚木】】,建築時間: 。

  6.房屋共有情況:【無】【有】。

  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項權利情況。

  8.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認真查勘和了解該房地產的情況。該房地產:

  (1)【不帶傢俬家電】【帶傢俬家電】;

  (2)【不帶租賃合同】【帶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乙方同意連同現有租賃合同一起購入該房地產,甲方須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其他: 】;

  (3)【無戶口】【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 遷出】【其他: 】。

  9.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真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計價和價款

  1.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元整億佰拾 萬 仟 佰 拾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選擇【自行交割】【銀行託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 甲乙雙方選擇自行交割房款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作為購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時自動轉為房款的一部分),並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買賣合同 篇10

  買受人

  出賣人

  開戶銀行

  帳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通訊地址

  帳號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e—mail

  電話

  郵編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統一送貨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運輸方式:

  3、結算方式:

  4、交(提)貨地點、方式:

  5、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6、檢驗的標準、地點及期限:

  7、檢疫辦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9、違約責任: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其他約定事項:

  備註:木材運輸需依法辦理木材運輸證。

  買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