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模板集錦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經營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郵政編碼:100176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本合同型別為以下 A 。
A.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叄 個月,合同期滿即終止。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續訂。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或/和解除條件成就時即行終止或/和解除。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起算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工作崗位,按時按質完成各項任務;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調整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 B 工時制度。
A.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
B.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C.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除因公外出需徵得部門主管或公司高層的同意外,在公司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內仍應到崗履行職責。
第七條 由於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乙方應在加班前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和財務主管稽核簽字,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並不得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0日—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工資為 元,轉正後工資為 /元(視試用期表現再定)。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本人負擔並由甲方代為扣繳。
第六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保險,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由甲方行政部發放的《員工手冊》,乙方應認真閱讀並簽收且應嚴格遵守。乙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合法,填寫入職的資訊必須真實,如系偽造,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提供的地址應準確,確定能收到甲方寄給的各類檔案及相關材料。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及時告知甲方。乙方應提供《健康證明》,確保身體健康沒有疾病。若發現乙方有潛伏性的疾病或傳染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或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乙方離職,均應當按照甲方離職制度及具體要求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或離職手續。乙方怠於或拖延履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試用期結束時考核不合格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或違反公司及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規章,對甲方造成 3000 元(含3000元)以上損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惡意串通,損害、危害公司或員工利益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 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1、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術培訓的,若服務期(按培訓合同的約定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未約定的,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即辭職或因不勝任工作、被甲方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離職前按照培訓合同的約定向甲方返還相應的培訓費用。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約定不明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如乙方接受過甲方提供的住房、車輛或其他方面資助,還應在辦理離職手續前向甲方返還相關款項。
乙方違反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如下損失:
乙方簽名:
(一)甲方為錄用其直接支付的費用;
(二)對甲方生產、經營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已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凡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該給予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 保密義務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協議,就服務期及相關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1、乙方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檔案、資料及物品均為甲方財產。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應當將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檔案、資料及物品,包括原件及所有備份,無條件返還給甲方。乙方違反本合同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義務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資金、裝置、技術資料等)產生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及技術秘密及各種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軟體產品、圖紙、技術方案、設計方案等)等智力成果,以及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有關的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產權,除署名權外的其他相關權利由甲方享有。
第三十條 乙方對其工作中知悉的甲方技術、業務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鑑於乙方知悉的或將要知悉的甲方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甲方事業具有競爭性,鑑於乙方對甲方表示的忠誠以及乙方勞動的權利,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約定如下:
1、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繼續履行其在甲方任職期間與甲方簽訂的本合同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2、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做的屬於甲方的職務技術成果;
第三十二條
1、競業限制範圍及期限:乙方應當保守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術、工藝、開發、市場策劃、市場營銷、發展規劃、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秘密。在 中國地區,自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到與其在甲方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工作,亦不得將甲方業務或協定業務關係帶走自己生產、經營或與他人合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
2、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照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5%的月補償標準,向乙方支付24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以後,乙方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甲方一次性支付前述競業限制補償金。
3、如果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以其從甲方所獲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三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競業禁止義務所獲得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 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三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面呈或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至被通知人: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首部的“現住所地”為其目前真實的通訊地址,如果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發生變更,則變更的一方應於變更當日或最遲不超過二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書面通知至對方。因變更的一方未及時通知至對方或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失效、無效、虛假、有誤等,對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影響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它約定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重申或補充以下條款: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或經乙方申請,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對工作中所獲得或經手的有關甲方行政辦公經營、管理、財務、人事、外事、專項技術、市場業務等機密、秘密應予嚴守,如有洩漏,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接受有關處罰。
3、乙方執行甲方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屬於職務技術成果,其使用權、轉讓權等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4、乙方與甲方因任何原因終止勞動合同,乙方應立即歸還或移交從甲方得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檔案、記錄、裝置、材料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合同檔案、技術資料、財務報表、業務計劃、產品或營銷資料等,不得保留複製件,並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與交接手續。
5、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對甲方的業務計劃、財務狀況以及關聯單位的任何保密檔案、材料和情報應嚴守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組織或人員洩露或利用。
6、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活動,或受僱於與甲方構成競爭業務的任何組織或個體。
7、甲方可根據國家和本單位要求與乙方簽訂保密、培訓、廉政、安全、衛生和社會義務等協議書或責任書。
8、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甲方根據需要制定、修訂、補充和完善的規章制度,這些均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10、乙方與用人單位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保證與其他用人單位無勞動關係(即與原單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此發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甲、乙雙方如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或條款,則以新合同或條款為準,舊合同或條款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員工手冊》,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的入職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甲方有關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並對其內容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與國家法律法規、北京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簽訂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籤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單位勞動保障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程式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聯絡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為 個月,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應於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4、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出現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勞動合同情況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
乙方: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福建省石獅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年,其中試用期 天。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
(二)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適當調整崗位(工種)。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的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勞動標準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並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律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文化、業務技術培訓。
(三)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本單位的生產(工作)或業務秘密。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的備註欄上蓋章證明。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乙方收取押金、保證金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法律法規別有規定的除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按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雙方需要訂明的其它事項:
無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十三、收執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留存一份。
說明:
1、備註欄可作為更改合同條款之用,並加蓋鑑證章。
2、本合同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型工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