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模板彙總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就鵝掌湯鍋、乾鍋鴨翅技術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
甲方同意將鵝掌湯鍋、乾鍋鴨翅技術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並遵守下列合同條款。
一 、 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鵝掌湯鍋、乾鍋鴨翅技術以______萬元整(人
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整。轉讓給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價格轉讓費,並在本合同簽訂日以現金
形式支付甲方______萬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 、 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將鵝掌湯鍋、乾鍋鴨翅製作技術及流程教會乙
方所委派廚師。
2. 甲方在乙方經營期間向乙方供應鵝掌湯鍋特製調料粉,
每斤價格為 元人民幣。
3. 甲方不保證乙方經營成果,不對乙方的經營後的盈利性
做出任何承諾。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委派廚師不得超過兩名,學習期間不得更換。
2. 乙方在學習期間不得私下挖甲方廚師,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技術轉讓費不予退還。
3. 乙方的經營許可權僅限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區內,如乙方違約經查實合同終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鵝掌湯鍋特製調料粉。
4. 乙方所經營店鋪不得使用含有” ”字樣的字號。
5. 乙方對鵝掌湯鍋、乾鍋鴨翅的製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責任和義務,不得傳授他人,否則甲方有追訴的權利。
四 、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由各方代表人簽字、手印後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____________生產技術與甲方合作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審閱過協議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乙方將產品______生產技術轉讓與甲方,轉讓時間為20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二、雙方確認乙方在轉讓期內,參與車間改造,裝置調整,生產除錯,至產品合格(具體標準:質量符合國標)
三、因乙方的技術不成熟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產或銷售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損失賠償為轉讓款的全款。
四、乙方在技術轉讓三年內不得將該技術告訴傳授給第三方,如發現視為違約。
五、甲方支付乙方技術轉讓費如下:合同簽訂10天內付款壹拾萬元人民幣,餘款產品合格三月內結清。
六、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保密技術轉讓的資訊。
八、乙方應提供設計圖紙、環評、安評、資料、保證把技術無保留的傳授給甲方。
九、乙方需配合幫助甲方,銷售產品,資金回收,真正做好產品的良性迴圈。甲方給予乙方銷售的提成0.2%—1%或利潤的5%。
十、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一方不願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產,有協議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補充協議同樣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稱
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國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版權所有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中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它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版權所有法(或按____國與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國則由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水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受方:
中國____公司
代表____(簽字)
供方:____國____公司
代表____(簽字)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以_______總公司和______________廠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簽訂______________技術轉讓及合作生產合同,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章定義
1、“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_______立式彎板機。
2、“考核產品”:係指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並按附件5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由甲方製造的第一臺合同產品。
第二章合同內容及範圍
1、由乙方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修使用的技術,合同產品的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全部有關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與甲方在中國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前四臺合同產品只在中國國內銷售。在此以後甲方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銷往下列國家:______,如合同產品按政府間經濟貿易協議規定銷往其他國家或由中國承包商在中國購買,隨承包工程出口,則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間,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雙方將透過協商另籤合同。
第一臺及其後諸臺合同產品的分工詳見附件1、
5、乙方負責圖紙及資料的.轉化並在乙方工廠及其有關協作工廠培訓甲方人員。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義務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專用工具、夾具及裝置和檢測合同產品所需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其合同產品上標註甲乙雙方聯合商標或“按公司許可證製造”字樣。
第三章價格
1、鑑於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盡的義務,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鎊的入門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鎊)。
2、合同期內,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規格產品的全部資料,則甲方應為每一規格的資料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鎊)。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3、甲方應就每臺出售的合同產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費,前五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8%,後五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6%。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淨銷售價:銷售價扣除運費、稅費、包裝費、儲存費、保險費、安裝費,並減去向乙方購買零部件的費用(包括運費、關稅等)。
第四章支付條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費用均以英鎊信匯(m/T)支付。(如需電匯,電匯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英國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門費的10%(百分之壹拾),計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於甲方
①英國政府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樣的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②金額為入門費總數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國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6)。
(2)入門費20%(面分之貳拾)計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於乙方發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條所規定的臨時資料3個月後,並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條規定的臨時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3)入門費40%(百分之肆拾)計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於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條所規定的資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則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3、6條規定的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4)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訓完畢之後,從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關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已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培訓完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5)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_______英鎊(大寫______________英鎊)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在甲方工廠考核檢驗後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為乙方的失誤,即使屆時沒能簽署第一臺合同產品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從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臺合同產品的硬體後,不晚於24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款。
3、執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條的內容並在甲方售出合同產品之後,甲方應按下列條款開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1)甲方應從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內,通知乙方過去的一年裡的總銷售量。
(2)從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30天之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①四份相應的該期內提成費金額的計算資料
②四份商業發票
③兩份即期匯票
第五章檔案交付
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時間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規定的內容將資料交付到北京機場。
2、北京機場空運單的印戳日期為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應將蓋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各一份分別寄給乙方和北京中國銀行。
3、每批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各日期、資料名稱、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北京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一式兩份寄給甲方。
4、如果技術資料短缺或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4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交付資料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堅固包裝。
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用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
(5)重量(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8)離岸港口。
7、包裝箱內應有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標有技術資料的內容、名稱及數量。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及改進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不適合甲方的實際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在培訓和技術服務期間予以確認。
2、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任一方對合同產品所作的任何改進與發展,都應免費提供給對方。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合同產品考核試驗應有乙方技術人員參加,雙方人員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考核方法見合同附件5、
2、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規定,即透過驗收,雙方聯合簽署合同產品的考核證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3、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合格後,按本章第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證書。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責任,則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及更換和修復缺陷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系甲方責任,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驗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責任,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8章第6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在考核證書上簽字,但乙方仍有義務幫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證及索賠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根據附件2)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本章第2條的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45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正確、清晰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條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期內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週之內仍未能交付資料,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罰金,每拖延一週支付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0、25%違約罰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條規定的違約罰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責任。
6、按第7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①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錢部金額,並加以年利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②若產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______________(略)。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它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同意對乙方提供的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內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而且甲方獲得了已公佈的證據,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3、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技術,即甲方有權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乙方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3、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鍾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用電傳或電報通知雙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續時間超過120天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合同簽字後,各方應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從簽訂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合同未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無約束力。
2、從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終止,不影響雙方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債務人應繼續償付未了債務,直至償清債權人的全部債務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一式四份,每種文字雙方各執兩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及補充,需由雙方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此檔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7、為執行合同而發生的雙方間的通訊均用英文進行。正式通知以掛號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 科技合字( )第 號
專案名稱:____
技術受讓方:____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____ (公章)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履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____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____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____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____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____
六、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____
一次總付:____
分次支付: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____
其它方式:____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
十、違約責任: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____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戶銀行
技術轉讓合同 篇6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讓與人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讓與人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協議工廠”——是指受讓人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協議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臺協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範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並對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人生產的協議產品經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本協議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協議產品。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1)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且支付給讓與人;
a、讓與人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讓與人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受讓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協議附件六;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2)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2受讓人應為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5讓與人應為受讓人的培訓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讓與人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後並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a、協議產品的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總價的_______%;
b、協議產品的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賠償協議人門費總價的_____%;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佈,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後,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稅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稅法和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稅和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稅和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透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個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後,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協議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協議正文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附件一協議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協議產品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讓與人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讓與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範例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有關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的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讓與人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人的書面通知,說明讓與人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個月內,未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協議義務後十五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七受讓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範例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人從讓與人引進的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受讓人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協議總價_______%(百分之_______)已由受讓人事先支付給讓與人。
在讓與人按協議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人未能按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讓與人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讓與人的書面通知___天內,將受讓人應付給讓與人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__%(百分之___)的利息支付給讓與人。
按協議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讓與人付給受讓人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按協議第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人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技術轉讓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科技合字( )第_____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
技術轉讓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
中介方:(公章)______ 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公章) ______ 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有效期限: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研製單位(個人)
研製完成時間
年月日
主要研製人員
組織鑑定單位
成果鑑定時間
年月日
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
已應用單位
技術商品轉讓方法
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秘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技術讓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鑑證單位
意見
(公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
意見
(公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技術轉讓方____份,技術受讓方____份,中介方____ 份,鑑證單位____份,公證單位____份,受託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 其中1份報____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技術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讓與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受讓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我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受讓甲方研製的215;的技術成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及狀況 本合同項下的標的是甲方研製的215;取得的技術成果;該標的的狀況,x年x月x日,甲方取得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臨床研究批件(批件號為:)。
二、甲方讓與該技術成果後,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許可權、使用期限、使用地區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有效且能達到約定的目標。
四、乙方受讓後,有權以乙方的名義(如有需要則以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新藥證書等相關批文,甲方應予以必要的協助。
五、甲方不得在國家有關部門公佈與215;有關的技術資訊之前擅自披露或洩露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讓與後對215;有後續改進的,則甲方承諾該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乙方將給甲方一定的補償。
七、乙方在受讓該技術成果後,即取得了專利申請權。
八、技術轉讓費為元,於本合同簽訂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九、在本合同簽訂日內,甲方應將所有與215;有關的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並協助甲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報新藥證書。
十、如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或其他部門申報的,甲方對於申報審批後取得的結果(包括但並不限於新藥證書)無任何權利,包括但並不限於委託加工、轉讓、生產經營及專利申請等。
十一、乙方在受讓該技術後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國家藥監局批文的,則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轉讓費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技術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
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公章)簽字: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甲乙雙方同意在互惠互利雙方協商情況下,以總轉讓費陸萬捌千元轉讓位於梅江區梅江路吉通美食店,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 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轉讓(八珍煨雞)的技術、專利及店內財物予甲方;
第二、 甲方繼續延用原乙方吉通美食招牌(八珍煨雞),乙方及其他人無權干預。
第三、 乙方在收到定金後有協助甲方有關店租合同、換證、水電等交接義務。
第四、 甲方要求乙方把技術傳授給甲方,並穩定維持原有客戶及發展新客戶。
第五、 由於乙方正在申請(八珍煨雞)專利,申請號:20xx113160.9,如果乙方申請成功,乙 方亦無權干預甲方享有現有技術及生意,甲方亦享有本專利使用權,乙方並應維護甲方發揚本技術,並做強做大;如乙方本次申請專利不成功,則應視為自動放棄本專利申請,甲方享有本專利申請權利,乙方及其它人不得干預。
第六、 乙方要求,甲方交付訂金之日起,店內一切安全、衛生等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再承 擔任何責任;
第七、 本合同自甲方交付訂金之日起生效,甲方亦應在乙方充分傳授(八珍煨雞)技術後(原 則上兩個月內)付清餘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