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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範文彙總7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

  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公章)簽字: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專案名稱:_________

  轉讓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讓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_________。

  2.經濟效益_________。

  三、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情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裝置、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紕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十、其它

  1.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透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一、限制一方在合同技術標的上進行新的技術研究或要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這種規定是阻礙技術進步的技術壟斷行為,是不利於社會進步的約定。

  二、阻礙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實施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就技術實施的期限、地域、方式進行約定,但是,不得限制當事人一方運用合同標的的技術按市場的需求在約定的期限、地域和按約定的方式限制其生產規模、產量、價格、銷售渠道等方式限制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實施技術。

  三、不允許合同當事人一方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如在合同中不得約定當事人一方在接受了另一方的技術並得到指導後,一方不得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的限制性規定。

  四、不得有阻止國家指定推廣、使用的技術約定。國家指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國家依據產業政策的規定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決定的,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只能使用轉讓的技術,不能使用國家決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明顯的不合法條款,是不利於社會進步,不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的。

  技術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要指讓與人),應當在簽訂技術轉讓合同時遵循法定原則,以免產生無效內容和無效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_(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技術轉讓合同 篇6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下面請看“技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一文: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

  _________。(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

  _________。(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注:此為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應為: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技術轉讓合同 篇7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

  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供方: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