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借調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業顧問的方式進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壹年,從2009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20日止。
第三條: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約定:
1、 本合同款計算以合同期限為依據按年計算,費用為人民幣 8000 元/年,大寫: 仟元整/年(稅後)。
2、 雙方協商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 8000 元,大寫: 捌仟 元整(稅後)。
3、 付款方式: (1)甲方於合同簽定當日支付乙方顧問服務費人民幣3000 元,大寫: 叄仟 元整。 (2)顧問服務費用餘款人民幣 5000元,大寫: 伍仟 元整於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成功註冊當日一次支付(稅後),並電匯到乙方提供的銀行卡中。
卡號:
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為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合法企業。
2、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甲方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資料。
3、須為乙方提供註冊成功後的註冊章原件,註冊證書影印件。(網上公告領章之日 起一個月內)
4、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僅將乙方證書僅限於企業資質申報,年審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註冊建造師註冊證書》及相關資料掛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協議內容中的贏利性行為,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責任由甲方全部負責。
6、 甲方承擔為乙方指定的`顧問企業的違反本合同顧問工作範圍的連帶經濟、法律責任
7、 甲方應無條件在顧問期滿後為乙方變更提供必要協助,併為註冊人變更註冊提供 便利條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協助辦理。
8、 甲方確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實時瞭解所提供顧問工作範圍內內容,甲方須給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註冊費用由甲方承擔。
11、合同期滿後,甲方負責完整無誤退還乙方所提供的顧問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還。
12、協議終止後,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證件或材料的影印件,否則,由此對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的,其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應辦理書面簽收,並加蓋甲方公章。具體清單如下:
(1) 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張;
(3)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原件一份;
(4) 註冊建造師現有註冊單位解聘證明和考試合格證及執業資格證
(5) 個人簡歷一份;
(6) 學歷證書原件及驗證原件一份;(當日驗收完畢歸還)
(7) 盡力提供其他顧問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建造師資格 證書、註冊證書、執業印章(均為原件)的唯一全權使用人。
3、 乙方不得無故中途毀約。
4、 聘用期間,乙方的工作制度為不坐班制,乙方自願承諾在服務期限內所發生的 與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5、 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及安全生產考核業務需要時, 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檔案、學歷文憑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和考試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建設部臨時性突發檢查除外),乙方應根
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費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幣補償(車費憑車票報銷),該費用不在合同價款範圍內。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承擔顧問材料的合法使用責任,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企業在工程專案施 工中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甲方企業承擔。與乙方一概無關。
2、 乙方如無故違約,則顧問材料將不予以退還(如乙方提前與甲方溝通並進行書 面協商,此條款作廢)。
3、 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應 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損失按如下方法計算: (1) 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發證機關報告並補辦,相關 手續和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2) 資格證、註冊證被吊銷:甲方除按人民幣80000.00元整,大寫:捌萬元整對乙 方進行賠償外,還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以上標準為單證,雙註冊證賠償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4、 如不能成功註冊,則乙方應及時退還甲方支付的顧問費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還款的當日將乙方的所有證件退還給乙方。註冊成功後,此3000元顧問費自動轉為應給乙方的報酬一部分,註冊成功後執業印章由乙方保管,其餘建造師執業資格證,註冊證,身份證影印件及學歷證書影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滿一週內一次性交給乙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此發生的 所有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解聘、續聘: 甲、乙方雙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商量是否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九條: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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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及相關費用付清及註冊 證書原件、繼續教育合格證書原件、執業手冊原件、建設繼續教育登記手冊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證書原件及相關材料完整交還乙方後失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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