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流動經營業戶的一封信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說到書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書信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交流思想、表達意見、傳遞資訊、互通情況的工具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信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給流動經營業戶的一封信,歡迎閱讀與收藏。
各流動經營業戶:
為進一步改善城區市容環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進國家衛生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建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經研究決定,依法取締城區範圍內佔道經營流動攤點。
現就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本著“還路於民、規範經營”的原則,全面清理取締城區佔道流動攤點,實現攤點經營規範、道路暢通有序、市容衛生整潔的目標。
二、為滿足廣大市民和商戶的.要求,我市在城區建設規範了一批農貿市場、專業市場,臨時設定了早夜市、瓜果攤點等疏導區。請流動經營業戶按要求遷入專門場地和臨時攤點疏導區進行經營。
1、臨時瓜果攤點群疏導區。(1)xx路(xx路高架橋至xx路橋);(2)xx路(xx路至xx);(3)xx路(xx路至xx路);(4)xx路(xx);(5)xx路(xx路至xx路);(6)xx路(xx小區西牆至xx路);(7)xx路(xx至xx街)。
2、臨時早夜市攤點群疏導區。(1)xx路(xx路至xx路);(2)xx路(xx路至xx大道);(3)xx路(xx路至xx);(4)xx路(xx路至xx街);(5)xx苑市場;(6)xx苑市場。
3、臨時攤點群疏導區管理標準和要求。(1)所有攤點均要在劃定經營區域內按時、規範經營;(2)每個經營業戶限定一個攤位,不得多佔、搶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移作他用;(3)所有攤點均要自覺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整潔,配備垃圾收集容器(桶、袋),早夜市攤點還應配備淨水桶、汙水桶,做到攤走地淨;(4)攤點經營者要負責攤位前車輛排放整齊有序,不得阻礙正常交通秩序;(5)所有攤點均要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嚴禁在經營場所亂搭亂建、亂扯亂掛、堆放雜物;嚴禁播放促銷廣告噪音擾民;(6)所有攤點均要服從管理,自覺接受業務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對不聽勸導、繼續從事流動攤點經營的,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查封、扣押、沒收專門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裝置、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依法予以處罰。
對佔用城市主要道路擺攤設點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在市內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的無照經營行為和隨意擺攤設點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移送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五、“城市是我家,環境靠大家”。希望廣大市民、各流動經營業戶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投訴舉報電話:xx。
衷心感謝您的理解、支援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