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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訓練營運動員行為準則

田徑訓練營運動員行為準則

  田徑訓練營有什麼行為準則嗎?那麼,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田徑訓練營運動員行為準則,供大家閱讀參考。

  田徑訓練營運動員行為準則

  每一個運動員都是國家和體育事業的未來,體育訓練賦予他們勇於拼搏的精神,百折不撓的意志和健康強壯的體魄。勇攀田徑訓練營同時教會運動員們的還有尊重別人、團隊合作精神、守時、守紀律的人生習慣。體育運動是一種提高學習效率的.有效途徑,也是服務文化課的工具。因此每個運動員須做到文化課成績和體育成績並舉不得有下滑的情況出現。運動員們須做到以下幾點:

  1、尊重你身邊的每一個人,懂得感恩。隊員內部不得有打架鬥毆的情況發生;

  2、守紀守時。每個運動員訓練課不得遲到,如全年訓練課十次遲到,或連續四次遲到將勸其退隊;

  3、榮譽高於一切。遵守訓練營的紀律,熱愛訓練營。主動維護訓練營榮譽,不做有損訓練營的事情不說有損訓練營的言語;

  4、安全訓練,關愛自己。在訓練場地不做危險的事情,發現有危險的人和事情及時制止或告訴教練員;

  5、服從教練員的訓練安排,信賴教練員;

  6、訓練課須統一著裝,穿舒適防滑運動鞋;

  7、請假須由家長給各自教練提前請假;

  8、訓練課上如有不適須及時告訴教練;

  9、全年訓練課次數低於七十堂訓練課來年不予繼續訓練,低於八十堂訓練課不予安排的比賽;

  10、文化課成績下滑超過二十名直接勸其退隊,下滑超過十名不予安排比賽,並暫停訓練待文化課上升至原有名次再恢復訓練。如果遇見同組別運動員運動成績相同則看文化課成績名次在前者准予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