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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戶籍計生家庭意外傷害保險的實施方案

鄉鎮戶籍計生家庭意外傷害保險的實施方案

  為增強全鎮計劃生育家庭應對意外傷害的能力,根據《XX市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決定對我鎮符合條件的計生家庭由政府全額出資購買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為加強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免費投保範圍

  夫妻一方屬本鎮戶籍,符合《XX市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的投保條件,沒有超生子女,且夫妻中女方年齡在30週歲以上的計生家庭(2017年度投保年齡為夫妻中女方在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包括下列情況之一的家庭可享受免費投保:

  1. 離婚或喪偶的家庭,或再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家庭;

  2. 離婚或喪偶前有超生子女後,但新組合家庭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家庭;

  3. 符合政策生育子女,又有收養子女的;

  4. 婚後5年以上沒有生育,經市人民醫院、博愛醫院或市中醫院診斷屬不孕不育的。

  二、不屬免費投保範圍

  1. 已婚未育的家庭,暫不納入免費投保範圍,但前述患不孕不育的除外;

  2.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不屬免費投保範圍。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認定以生育時對應的計劃生育條例為準。

  三、投保險種、時間、方式

  按每個計生家庭每年100元的保險方案,每年集中提交一次名單進行投保。

  各村(居)委會在每年3月前收集上年12月31日前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名單,集中報送鎮衛計局,由鎮衛計局彙總後報送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辦理投保業務。

  四、附則

  1. 符合投保條件但不屬免費投保範圍的家庭,各村(居)委會動員其自費參加投保。

  2. 本方案由鎮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3. 投保險種和保險理賠事項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負責解釋。

  4.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