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簡報
為做好我區20xx年中秋、國慶、古爾邦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根據《自治區物價局關於加強20xx年中秋、國慶、古爾邦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寧價監發[20xx]14號)要求,制訂該工作方案。
一、監管時限及重點監管任務
此次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時限從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重點監管任務有:
(一)月餅等節慶食品價格。中秋是月餅等節慶食品購銷旺季。中秋節前,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集中力量開展月餅等節慶食品市場價格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食品的廠家、商場、超市是否依法明碼標價,標示的品名、產地、質地、計價單位等是否與實際相符;是否存在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實施價格欺詐的行為;是否存在採取過度奢華包裝、搭售貴重物品等手段,變相提高價格的行為。
(二)生活必需品價格。三節期間,生活必需品採購儲備量較平時有很大增加。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節日期間採銷量增加較多的糧、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食品,特別是古爾邦節期間牛羊肉、饊子、油餅等民族特色食品的價格監管,以批發市場、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肅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三)交通運輸價格。針對節日期間探親訪友出行密集的特點,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航、鐵路、公路客運和城市公交、計程車等交通運輸價格的監督檢查,加大對車站、機場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行為,穩定交通運輸價格。國慶期間,要加強對高速公路收費站口的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國發[2012]37號)的政策,督促經營者做好國慶期間免收通行費的政策公示,堅決制止違規收費行為,確保免通行費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四)旅遊行業價格。“十一”長假是群眾集中出遊的黃金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以《旅遊法》實施一週年為契機,加強對旅遊相關的住宿、餐飲、停車、景點、休閒娛樂等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規範旅遊市場中“吃、住、行、遊、購、娛”各環節的價格秩序。重點查處旅行社以虛假的“零負團費”為名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遊客,在旅遊行程中擅自減少旅遊服務專案、降低服務標準,旅遊購物店、賓館酒店串通漲價、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旅遊餐飲及“農家樂”不明碼標價、兩套選單,旅遊景點景區擅自抬高門票價格,不執行規定的優惠措施,旅遊景區周邊停車場違規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改善遊客旅遊環境。
(五)商貿零售促銷價格。針對節日期間商家集中開展優惠促銷活動的特點,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商貿零售促銷價格行為的監管,淨化購物消費環境。要對當地規模較大、影響較廣的連鎖超市、百貨商場、購物中心等商貿零售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模糊贈售、誤導性價格標示等違法行為。
(六)加大市場價格監測力度。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糧食、食用油、肉蛋菜奶和天然氣、液化氣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測,密切關注市場動態,跟蹤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一旦發現價格異常波動,要及時預警、及時上報、及時處置,努力維護市場價格穩定。同時,要加強對享受價調基金補貼的牛羊豬肉定點銷售商場、超市、給予優惠扶持政策的平價商店的價格監管。
二、職責分工
為確保節日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取得實效,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司其職,落實責任,與區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具體分工如下:
(一)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負責本轄區內的監管任務,制定節日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並將具體工作方案於20xx年9月5日前報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二)區級價格主管部門主要任務
1、督導巡查。主要做好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督導巡視,指導各地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工作,檢查12358節日期間值班情況。
2、開展檢查。分為三組開展市場價格工作和巡查各地市縣節日市場監管情況。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檢查組
組 長:許長永
成 員:李少春 徐永澤
檢查重點:抽查機場、鐵路、公路、城鄉公交、計程車等客運服務價格明碼標價執行情況;
第二檢查組:
組 長:張紅昱
成 員:張東旭 鄧 琨 馬夢?
檢查重點:
1、抽查各大商場、超市、大型農貿市場及商業街區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和促銷行為;
2、抽查設立在各大型超市中的平價商店執行政府指導價情況。
第三檢查組:
組 長:解秋紅
成 員:曾俏梅 秦 澤
檢查重點:抽查各旅行社、旅遊景點景區價格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責任。要以開展中秋、國慶、古爾邦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為契機,把做好節日市場價格檢查作為規範市場秩序、穩定價格總水平的一件大事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檢查整治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要充分認識開展市場監管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統籌兼顧,科學安排,精心組織、分工明確,有始有終、抓好落實。
(二) 多措並舉,注重實效。各地要緊密聯絡工作實際,採取政策宣傳、提醒告誡、指導服務、行政處罰和媒體曝光等措施,啟動節日市場價格監管的工作機制,引導經營者加強自我約束和規範,督促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確保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的穩定。
(三)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地要認真總結三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中取得的成績,以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挖掘工作中的新經驗、好做法,全面提高我區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水平。總結於20xx年10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綜合科。
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20xx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