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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職工摸底調查報告

困難職工摸底調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型別。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困難職工摸底調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調查範圍

  蕭山區內有工會組織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困難職工家庭(包括xx年幫困結對戶和特困家庭援助證發放戶)。

  二、調查物件

  1、職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全區最低城鄉生活保障線588元的;

  2、因收入低或家庭成員生病、子女上學等原因,導致之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超過蕭山區居民最低城鄉生活保障線,但低於120%,不能享受低保、困難家庭救助優惠政策的職工家庭;

  3、一方因病或傷亡、離異的單親職工家庭,在撫養子女、子女上學或贍養老人上有困難的;

  4、火災、交通事故等災害和突發性事件給家庭造成10萬元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家庭成員傷亡,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救濟後,生活仍極其困難的;

  5、xx年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經認定傷殘等級為1至6級的;

  6、其它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

  三、程式

  1、個人申請。困難職工本人向本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填報《杭州市蕭山區總工會困難職工情況登記表》,申請人所在工會要對確定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個工作日)後(公示樣表見附件2),蓋章上報鎮(街)、局(產業)工會(村聯合工會管轄企業上報時須蓋企業行政章)。

  2、調查走訪。鎮(街)、局(產業)工會要對申請的困難職工家庭進行入戶調查走訪,對已建檔在冊的困難職工家庭進行入戶抽查,同時做好對持有《特困證》的職工家庭和xx年幫困結對戶的走訪工作,瞭解持證家庭、幫困結對戶家庭當前生活狀況,如實填報《xx年<幫困結對戶>情況反饋表》和xx年持《蕭山區特困家庭援助證》家庭情況反饋表,並向區總工會提出20xx年幫扶意見。

  3、脫困登出。已建檔在冊困難職工因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患大病致困現已痊癒或死亡的`;因子女上學致困現子女已大學畢業的,應視為已脫困,並從“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中予以登出。

  4、稽核確認。各鎮(街)、局(產業)工會對所屬單位報送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區總工會將進行走訪、稽核、確認,對符合建檔條件的困難職工及時通知各鎮(街)、局(產業)工會在“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予以建檔。

  四、調查要求

  1、領導重視,嚴密組織。

  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訂工作方案,集中人員和力量,嚴密組織,認真開展困難職工調查摸底工作,及時上報,做到準確無遺漏。

  2、入戶調查,瞭解情況。

  各級工會要本著對困難職工高度負責的原則,詳細瞭解本單位困難職工家庭的基本情況,認真核實困難職工家庭戶籍人口、家庭總收入和家庭致困原因等情況,指導和幫助困難職工填寫登記表,詳實準確。

  3、及時錄入,完善檔案。

  各級工會要在《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及時錄入資訊,健全本區域困難職工檔案網路,完善困難職工的相關資訊檔案,對已脫困的職工要及時進行登出,保證檔案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五、調查時間

  本次困難職工調查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各單位於11月5日前將調查彙總表(附件5)以電子文件形式,會同困難職工調查表(附件1)、幫困結對戶反饋表(附件3)和xx年持《蕭山區特困家庭援助證》家庭情況反饋表(附件4)一起報區總工會權益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