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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關於服務合同錦集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服務合同 篇1

  搬遷方(甲方):___________搬遷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1)傢俬(2)電器(3)日用品(4)書籍(5)雜物(6)貴重物品:電腦、伺服器

  二、搬遷搬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搬遷搬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簽訂搬遷合同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也可由乙方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六、乙方責任: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限額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驗,逾期未收貨,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用。

  八、包裝運輸總費用:___________。

  貨物到達並驗收完好後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__

  九、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後,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本合同在雙方履約後即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上海市消防局有關規定。經甲方申請,乙方對甲方新(改)建工程的固定消防設施提供技術服務。為了保證此次服務工作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技術服務內容: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乾式、溼式)

  氣體滅火系統(CO2、煙烙盡、泡沫)

  防排煙系統

  其它消防設施

  三、相關工作:

  1.乙方派員全面負責技術服務工作,有關儀器裝置和交通工具由乙方解決。

  2.甲方需按工作程式,派專人負責,並請相關專業人員到場配合乙方消防技術服務工作,為乙方工作提供各種方便。

  四、檢測結果:

  由上海希黎消防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向甲方出具檢測報告。

  五、服務費用和付款方式:

  1.消防技術服務費總價為(人民幣) ;

  2.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合同簽約後預付總價的50%,餘款在取檢測報告時付清。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在消防技術服務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整改後,乙方提供免費服務一次;

  2.甲方整改後,再次需要複檢服務,每次服務費按總價10%收取,但最低標準不少於20xx元/次;

  3.複檢技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填妥簽證單後,甲方在結款時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衢州快馬跑腿家政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衢州快馬跑腿家政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馬跑腿”)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配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確立合作關係,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20__年__月__日起ㄖ20__年__月__日止。 。

  第三條 配送責任期

  乙方的配送責任期是指從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提貨車輛開始至貨物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ㄓ杉追街付ㄊ棧躒嘶蚱湮託收貨人簽收完畢止。

  第四條、配送範圍、價格、送達時限

  1. 配送範圍、價格、及送達時限一覽表見附件2。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爭議

  1、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2、貨物到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的貨物破損、丟失和晚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承擔貨物到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所產生的倉儲和保管費用。

  3、對於甲方自行包裝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 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自行配備貨物押運人員的,貨物一切風險由甲方承擔。

  6、由於甲方錯誤提供收貨人地址、收貨人姓名或聯絡電話等資訊,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託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汙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2)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因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物的,一切風險自合同約定應收貨時間起轉移。

  8、甲方認為貨物沒有正確、完好送達收貨人的,應在工作單記載應收貨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貨物已完好送到並正常簽收且乙方已正確履行了合同義務。

  第六條、 其它

  1、 因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乙方不承擔責任;

  3、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對方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變更;

  4、由於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解決是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或答覆。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為方便執行本合同,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需以書面委託形式向乙方指定執行本合同的實際負責人如發貨人、費用核算人等。如有變更,需在變更前5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書。甲方指定人員的簽字既視為甲方行為

  第十條、 本合同文字壹式貳份ㄋ方各執壹份ň哂型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服務合同 篇4

  在(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稱僱主)與(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稱服務承包者)之間於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本合同(連同___份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鑑於僱主依據本合同要求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以下稱服務)和服務承包者同意按在本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提供服務,

  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01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詞彙,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a)“合同”是指由僱主和服務承包者簽定的合同,按由雙方簽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記載,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錄以及以參考資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檔案。

  (b)“服務承包者”是指其執行服務的建議已被僱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僱主”是指其僱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的一方。

  (d)“由僱主提供的支援”是指由僱主免費為服務承包者執行合同項下的服務而提供的資料、服務、裝置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僱主或服務承包者,視情況而定,而“雙方”是指他們二者。

  (f)“人月”是指相當於一個日曆月期限的服務,其以在176個工作小時提供這樣的服務的人為依據。

  (g)“人員”是指作為僱員由服務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僱用並被分配執行服務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員。

  (h)“服務”是指由服務承包者根據合同所實施的工作。

  第二條 服務

  2.01服務的範圍

  服務承包者將依據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闡明的職責範圍(tor)/工作說明(sow)的最終條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執行服務。

  2.02服務的標準

  服務承包者將利用其專門的技術完成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依據在tor/sow裡所規定的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普遍適用於合同所要求服務型別的最高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服務承包者將認真負責地履行其義務並將時時刻刻為僱主的利益而工作。為了達到這些目的,經僱主的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應提供具有充分素質和經驗的人員併為圓滿完成服務提供所需的人數。關鍵人員的簡歷作為附件____的附錄附上並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計的人月數

  雙方同意服務承包者將依照作為附件___附於合同的工作計劃執行服務。為了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服務承包者將提供總人月數為____的服務。除非經雙方另行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沒有義務提供超過上述總人月數的服務。

  2.04附加服務

  已達成協議,僱主可以在本合同項下不斷分配在合同總範圍以內的其他有關工作給服務承包者去完成。執行這種附加服務的期限和條件應經僱主

  和服務承包者相互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條 人員

  3.01關健人員

  服務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員並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內完成。經僱主事先同意,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適當時對這樣的期限進行調整,以確保有效地執行服務,不過這樣的調整將不使在合同項下的付款超過在4.02條所提到的上限金額。

  3.02關健人員的變更

  除非服務承包者會另行書面同意,關鍵人員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組成,而且將不得改變。

  3.02.1在有任何關鍵人員在完成他的服務合同之前由於超出了服務承包者所能控制範圍的情況,又未經僱主許可而辭職、被解職或被撤走的情況下,服務承包者應當在不給僱主增加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一個資質相當或更好,且僱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報酬不超過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報酬。

  3.02.2僱主可以以類似的方式給服務承包者發出書面指令,說明理由,指示他更換他的任何被僱主發現不合格、沒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關鍵人員。

  3.03組長

  服務承包者將保證由一位經僱主書面批准的組長在執行服務期 間的所有時間都對在現作業負責並負責服務承包者與僱主之間的聯絡。

  3.04身體健康

  服務承包者負責確保其所有關鍵人員都身體健康,能夠提供在合同項下的服務。

  第四條 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4.01對費用的估計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對費用的估計。

  在此撥出一項用於應急的預算金額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2上限金額

  在本合同項下的付款將不超過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3由僱主提供的支援的費用

  所規定的上限金額已經明確,僱主將免費向服務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規定的支援。如果不及時提供任何由僱主提供的支援,服務承包者可以徵得僱主的批准,自行購買所需專案,費用從合同出並相應調整上限金額。

  4.04應急金額的使用

  在超過估算的費用方面的付款可以從應急金額列支,只要這樣的費用在發生之前經僱主書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絕對必要並符合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收費率(如有的話),方可使用應急資金。

  4.05付款貨幣

  除非另經僱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幣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規定了對服務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務付款的方法和金額以及服務承包者可以報銷的開支型別。

  4.07付款程式

  以下列方式開服務賬單和付款:

  4.07.1僱主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支付金額為____的款,作為啟動工作的開支,但需要服務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的銀行出具或確認的預付款擔保,其金額等於預付款額。預付款金額由僱主衝賬,方式是從服務承包者的付款發票面額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額收回為止。但是預付款收回期不應超過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務承包者將向僱主提交所提供服務的和可報銷費用的月度發票,附上由僱主合理要求的這類的憑證。付款發票應按要求由僱主授權的一位官員會籤和按本合同條款核實所要求的金額是應付的和可付的。僱主應在收到付款發票和憑證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發票有任何錯誤或包含有任何沒有證據的或不符合條件的費用,僱主將從付款發票上進行適當的扣除並相應地通知服務承包者。將對沒爭議的發票餘額進行付款,不得延誤。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隨後的付款發票中附上補充憑證,重新提交任何有爭議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滿意進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務承包者的工作程序以僱主的意見是由於服務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況而落後於所批准的工作計劃百分之二十(20%)以上,則僱主可以扣壓對服務承包者發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碼補到那個進度的百分之二十(20%)為止。在因服務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現重大延誤的情況下,對活動計劃的任何變動絕不能包含為彌補延誤給服務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漲價

  調整率=協議調整率十[協議調整率×(1- i0)/i0),式中:

  i 代表調整時的價格指數;

  i0 代表籤合同前一個月的價格指數。對任何一個調整期收法率的調整將不超過百分之十(10%)。

  4.10最終付款

  在服務完成時,服務承包者應迅速提供最終賬單。只有在由僱主授權的官員發了完成證書並由服務承包者與其發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證書之後才能進行最終的付款。服務承包者在收到最終付款時應提供簽字的清帳單。

  第五條 僱主的義務

  5.01僱主提供的支援

  僱主應以在本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設施、裝置、資料以及服務的形式免

  費向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提供。

  5.02僱主給服務承包者配備的人員

  僱主應分配其人員與服務承包者一起工作。這樣的人員將受服務承包者指揮和監督,不過,他們依然是僱主的僱員,而且他們的工資以及其他費用將由僱主承擔。這樣的人員名單與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進行介紹。

  5.03進入服務地點和現場的權利

  僱主要保證使服務承包者有權進人為有效執行服務而需要進人的全部地點和現場,只要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滿足所規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務承包者對這樣的土地或財產由於這樣的進人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將負責任,只要這樣的損失是由於服務承包者或其人員的有意過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僱主的其他義務

  僱主有及時出證明和按發票付款的附帶義務,有義務合作而不是妨礙服務的執行和不是無理扣壓或推遲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條 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1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1.1服務承包者應:

  (a)以正確的判斷和最高的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遵照所有有關法律和規定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結果為僱主帶來最大的好處;

  (b)接受對本合同項下要執行服務的全部責任,其是服務承包者對僱主的義務;

  (c)以高效而勤奮的態度進行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將可報銷的費用降到最低限度,而 不使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受影響。少(d)服務承包者應依照並嚴格遵守任何關於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傷亡補償、最低工資、勞動時間的法律以及環境、稅和其他法律。

  6.02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2.1服務承包者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負責。僱主所進粉的任何審查或批准將不能卸去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2.2一旦僱主單方面所進行的任何重大變化會對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的能力有負面影響,則服務承包者可以要求發一書面免除責任書,免除這樣的變化會對其服務質量造成影響的程度。

  6.03檔案

  服務承包者應:

  6.03.1在服務方面儲存準確而系統的檔案和賬目,在形式和細節上要符合通常的習慣做法並足以準確地確定所要求的費用和開支都是正當發生的並已付了款的。

  6.03.2允許僱主按要求授權的代表隨時檢查其檔案和賬目一併審計之。

  6.04資訊和進展報告

  服務承包者應向僱主提供月度進展報告以及按僱主隨時提出的合理書面要求的形式和內容提供與服務有關的其他這類資訊。

  6.05轉讓任務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終的tor/sow裡所闡述的情況或隨後經僱主書面批准的情況外,服務承包者不得將在本合同項下要執行的;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給或分包給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僱主對將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務承包者聘用分包者執行服務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將不得解除服務承包者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6.06避免利益衝突

  6.06.1服務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或結束或終止之後的作用僅限於提供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夥人或下屬都失去競爭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任何合同的資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財務利益或會造成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關係的資格,但僱主可以以書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況除外。

  6.06.2任何現有的合同、財務利益或按上述規定認為會構成利益衝突的關係都應在合同談判期間向僱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簽定以後出現的衝突將應立即報告僱主,請求就採取適當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經僱主書面同意外,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將為服務的目的而透露給他們的任何資訊告訴給任何人或單位,不管是服務承包者,還是其人員,也不得公開在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或作為服務結果的任何資訊或者使用這樣的資訊於執行服務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的關係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解釋為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建立主與僕或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其可以理解為服務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個獨立承包者,而不是僱員的地位。

  6.09賠償

  服務承包者同意賠償、保護以及自負費用為僱主與其代理人辯護,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在實施其服務中的所作所為,其中包括而不限於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權和專利所引起的訴訟、索賠以及責任。

  第七條 通用條款

  7.01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適用法律並將迅速對要他們注意的任何違反採取改正措施。

  7.02僱主的財產權

  7.02.1對檔案和其他檔案的

  在執行服務過程中所編纂或準備的報告、全部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輔助記錄或材料將都是僱主的絕對財產,而且不經僱主事先的書面批准,將不得由服

  務承包者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目的。

  7.02.2下列裝置將依然是僱主的財產:

  (a)由僱主為服務承包者實施其服務而提供的;以及

  (b)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的目的由僱主購買的或由服務承包者代表僱主所購買的。

  7.03僱主的控制與批准

  僱主將以書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員監督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並經授權就所有有關事宜作出決定和給予批准。服務承包者應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有關重大事宜採取行動之前先與僱主或其授權官員進行磋商並取得其批准。

  7.04保險

  7.04.1服務承包者應負責對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所購買裝置進行保險,以防備其受損失或破壞。

  7.04.2除了可視情況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職業責任保險並,服務承包者應負責為其執行服務的人員進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風險投保並維持保險。

  7.05變化

  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方式追發指令,要求額外的服務,下令刪去本合同所含蓋的服務或在合同的總範圍內進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僱主的書面批准外,服務承包者將不得進行任何增補、變動、修改以及刪除。

  7.06合同期限

  對本合同而言,估計從服務開始到完成為止所需要的期限約為_____日曆月。

  7.07延誤的通知

  服務承包者在其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中遇到延誤的情況下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這樣的延誤通知僱主並可要求適當延長完成服務的時間。只要能夠確定服務執行延誤的原因不是由於服務承包者的過失,可以延長時間。

  7.08審計

  服務承包者應儲存對全部賬目、開支、工資以及費用的清晰而有條理的記錄。由服務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發票應經僱主對照服務承包者的記錄進行審查或核實。與這樣的審查或核實相聯絡的開支應由僱主負擔。

  7.09所有先前的協議和談判的統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達了雙方的全部理解、承諾和特別條款並統一、綜合以及取代從前的全部談判、理解和協議,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

  7.10完成證書

  當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完成而又令僱主滿意時,應由僱主發給服務承包者一完成證書。發證書不應無理扣壓或拖延。

  7.11保證

  服務承包者要保證它沒有為取得本合同而給僱主的任何官員或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而且將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時間給或承諾給這樣的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對本保證的任何違反在適當的情況下將構成終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據。

  第八條 糾紛、仲裁和終止

  8.01糾紛

  由執行合同或與合同相聯絡而產生的任何糾紛都應透過雙方的友好協商求得解決。在這樣的協商開始後三十(30)天內尚不能解決,合同雙方應將糾紛呈交有關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調解。如果糾紛在提交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後三十(30)天竹仍然不能解決,其應提交仲裁。

  8.02仲裁

  8.02.1仲裁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a)在僱主和本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向互相同意的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本國仲裁委員會申請立案仲裁;

  (b)在僱主和外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按在合同中所作的規定或以另行同意的方式申請立案仲裁。

  8.02.2仲裁裁決是最終的裁決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在玫到仲裁裁決後六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8.03強制執行

  由仲裁做出的決定可以在中國任何合法轄區的法院強制由本合佩雙方中的一方執行。在由此引起的訴訟的情況下,合同有關方會~特地提交上述法院裁定。

  8.04繼續執行的義務

  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糾紛期間,後者應繼續認真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8.05暫停付款

  如果在下列事件中有任何事件發生並繼續下去,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暫停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a)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方面的過失、未能或拒絕以與合同相一致的方式執行服務;

  (b)在接到要求其糾正缺陷的書面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沒有按合同的規定去做。

  8.06終止合同

  8.06.1在不損害在法律上享有的這種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硬拍情況下,僱主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整個合同或不斷分步終止合同,情況如下:

  (a)如果在本條8.05款中所提到的條件中有任何條件在接到停止向服務承包者付款的書面通知後繼續為期三十(30)天,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合同。

  (b)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可以為方便而在服務承包者接到書面通知後六十天(60)後終止合同。

  8.06.2由服務承包者終止合同

  服務承包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僱主通報在其能合理控制範圍之外所發生的任何情況或事件,其會使他無法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由僱主以書面形式確

  認所存在這種情況或其未能在自接到這樣的通知起十五(15)天內對通知做出反應時,服務承包者可以據此在僱主接到這樣的書面通知三十(30)天后終止合同。

  8.07終止程式

  8.07.1一接到終止本合同的通知,服務承包者應立即採取措施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使服務結束並使開支減到最低限度。

  8.07.2在本合同終止時,除非本合同終止是由服務承包者的過失所引起的,服務承包者有權全部收到對這樣的終止所花的費用和與有序撤銷其服務相伴隨的合理費用的補償。

  8.08不可抗拒力

  8.08.1如果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如果這樣的一方在事件發生後的十四(14)天之內給另一方一書面通知,說明事件發生的情況,只要無法履約的情況繼續多久,該方這樣的義務就停止多久。

  8.08.2任何一方都不對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或這樣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義務。

  8.08.3這裡所用的“不可抗拒力”一詞應指罷工、封閉工廠或其他工業動亂、公敵的行動、戰爭、封鎖、起義、動亂、流行病、滑坡、地震、風暴、閃電、水災、道路沖毀、國內動亂、爆炸以及其他任何類似事件,都不在任何一方的控制範圍內,都不是雙方的責任,而且即使任何一方盡了應有的努力,也都無法克復之。

  第九條 防止營私舞弊

  9.01營私舞弊的定義

  服務承包者必須勤勤懇懇和兢兢業業地履行其職責。它的人員必須時刻遵守和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並保持最高標準的公正性和道德規範。對任何讀職、對規定的任何違反、對任何欺詐、對任何腐敗都將進行訴訟。為此目的,現將這類犯罪界定如下:

  “瀆職”是推陰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

  “違反規定”是指在執行本合同中基本沒有按照任何適用的規定的要求做,從而構成無視或迴避這樣的要求。

  “欺詐”是指掩蓋事實真相,以不正當的手段影響合同的執行,從而對僱主造成損害,而且包括與其他方面進行勾結,以圖獲得不公平的好處,進而剝奪僱主正當執行合同的好處。

  “腐敗”是指建議給、給、接受或索要任何價值的東西,以影響政府官員或僱主的職工在與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情上的行為。

  9.02對營私舞弊的懲罰

  9.02.1一旦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將給予他以書面警告。

  9.02.2服務承包者的任何人員犯有如上面所界定的違反規定罪,將被撤出專案現場並被禁止做這類工作,為期三(3)年。

  9.02.3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欺詐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禁止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參與競爭任何合同,為期五(5)年。

  9.02.4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腐敗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向警察局報案,依法處理。一經判罪,除由人民法院所給的懲罰外,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還將被永遠禁止參與競爭任何將來的合同。

  第十條 執行

  10.1生效

  服務承包者一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本合同便將生效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2開始日期

  服務承包者在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後天以內〔不得晚於三十(30)天〕開始服務,而且為自實際開始之日起的服務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10.3通知與地址

  本合同條款所要求或聯絡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通知將僅在其按下列地址的所致收件方收到之時才能生效:

  給僱主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______

  給服務承包者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

  全部這樣的通知都將採用以中文寫的掛號信形式。緊急通知也可以用電報、電傳或傳真發出,但隨後必須用信加以確認。上面所提供的發通知的地址可以被任何一方改變,方式是向對方發一書面通知。

  10.4修改

  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僅可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修改,明確指出如此的修改並編序號,由雙方簽字。

  10.5合同副本

  本合同一式兩(2)份進行簽字和交換,一(1)份給僱主,一(1)份給服務承包者,每一份都作為原件。

  本合同以雙方於最前面所寫的日期和地點簽字為證。

服務合同 篇5

  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管理研究所(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____________公司經營處於虧損狀態,甲方為扭虧轉贏,需對公司進行虧損診斷,並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競爭力。

  乙方擁有提供此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經驗,並同意提供該項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____________公司的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____________公司為_________,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一)____________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二)____________公司的現狀及虧損原因分析;

  (三)____________公司的客源市場及競爭對手分析;

  (四)____________公司扭虧為贏的具體策略;

  (五)____________公司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____________公司的諮詢服務報告書包括:(1)公司現狀、虧損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長期規劃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__________

  五、乙方於____________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結束諮詢工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六、在乙方諮詢期間,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公司經營的相關資料及資訊;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____________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為乙方的諮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其餘的____________%,既____________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海南昌江核電站GD3陸域排水豎井基坑及隧道工程專案石方爆破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專案:海南昌江核電站GD3陸域排水豎井基坑及隧道工程專案

  二、工程地點:海南昌江

  三、工程量:工程量約20萬m3

  四、工期:約24個月

  五、承包內容:排水豎井基坑及隧道開挖石方爆破技術服務。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甲方付乙方2。6萬元作為本專案前期費用;甲方每月付給乙方2。6萬元爆破服務費(每月28日前付下月技術服務款)。

  七、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處理協調與業主的關係,確保施工正常進行。

  (2)負責專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3)負責爆破器材購買、貯存、配送等全部費用。

  (4)負責施工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5)按時付給乙方爆破服務費。

  (6)負責乙方爆破人員的食宿。

  (7)嚴格按乙方制訂、由公安部門批准的爆破方案施工。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提供爆破資質,制訂爆破方案。

  (2)服從甲方管理,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制度。

  (3)乙方派1—2名技術人員到本專案,將本單位現場人員名單、身份證、資質證書影印件,在開工前報甲方審查,有犯罪記錄人員不得進入本工程。

  (4)負責爆炸物品報批、購買,並派專人管理,並按甲方所需的爆破器材及時配送到現場,爆破完成後,將剩餘的炸材退回倉庫。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嚴格執行。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完成此協議自行失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為了搞好國際購物中心內外衛生,創造潔淨、優美的環境,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研究、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關清潔工作,訂立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包裝置的方式。

  二、清潔範圍

  市國際購物中心內公共區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範圍內。

  三、承包價款

  國際購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後,乙方投入保潔人員共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潔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月整(¥元/月)。開荒費用為:(¥元/次)。

  四、乙方承諾

  盡職盡責的清潔服務,創造潔淨、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維護國際購物中心管理處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檢查監督,若乙方清潔工作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清潔、用水、用電、及放置清潔用具、用品的倉庫一間。

  3、甲方及其員工應尊重乙方工作人員及其勞動成果,不得鄙視或譏諷清潔人員,並教育本公司員工自覺維護國際購物中心的清潔衛生。

  4、甲方在國際購物中心公共場所設定適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責任

  1、乙方須確保合同執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練清潔工,並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規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環境,愛護甲方的財物,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駐甲方國際購物中心工作的員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每日清潔綜合服務工作;巡檢現場清潔情況;即時處理甲方投訴,並做好與甲方負責人的聯絡工作。

  3、在一個月內若業主投訴次以上(特別是服務質量問題)而乙方又沒有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在當月清潔服務費中扣除%—%的清潔服務費,若因乙方承包清潔工作達不到甲方要求標準,而被有關部門罰款,罰金則由乙方負責。

  4、乙方將定期清潔作業計劃情況告知甲方,並經常將清潔作業計劃實施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5、乙方負責購買員工之保險和支付工資、勞保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東西照價賠償,決不允許有挪用或偷竊行為。

  6、所有在國際購物中心工作的清潔員工,乙方提供統一工作服並佩戴乙方公司的企業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換不合適的清潔工,乙方無條件接受。

  8、根據衛生檢查標準每月大檢一次,未達到分扣除當月清潔服務費%,因衛生影響創優,乙方按年總清潔服務費的%給予甲方補償(後附清潔檢查扣分標準)。

  七、付款方式

  甲方須在每月日前以銀行支票轉賬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潔綜合服務費,乙方開戶行及賬號以合同規定為準(乙方開戶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乙方須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賬號及開戶行有誤導致服務費無法進賬,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期限及續延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個月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續期或簽訂新合同。

  2、甲方至少應在合同期滿前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續合約,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滿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合約。

  十、簽署

  1、合同經雙方單位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名後即有效。

  2、合同壹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份。

  簽署時間:20xx年x月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日

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依法存續的金融機構,為客戶提供專業理財規劃服務;

  (2)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擬基於其自身財務現狀委託甲方幫助理財;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並指派專門的理財規劃具體承辦乙方委託的事務。因此,基於前述,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雙方約定,甲方基於乙方的財務狀況為乙方制定理財方案,協助乙方執行理財方案,並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對理財方案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理財服務費用

  1、雙方約定,乙方就甲方提供的理財服務向甲方支付理財服務費 元人民幣,並按照下列步驟分期支付:

  (1)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

  (2)甲方向乙方交付書面理財方案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

  2、甲方為乙方制定理財方案、協助乙方執行理財方案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或查詢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陳述與保證

  1、甲方宣告與保證如下:

  (1)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資格提供理財規劃服務;

  (2)甲方所指定的具體承羅理財規劃業務的理財規劃具有相應的勝任能力,已經透過國家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執業證書;

  (3)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理財規劃師勤勉盡責,以合理的謹慎處理乙方委託的事務;

  (4)甲方及其指派的理財規劃師保證對在業務過程中知悉的乙方的隱私或商業秘密不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披露;

  (5)甲方及其指派的理財規劃師與在理財方案中所推薦的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提供機構無僱傭關係或其他任何具有經濟利益的合作關係,如此後發生前述任何一種或數種關係,則甲方將及時向乙方披露。

  2、乙方宣告與保證如下: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交納理財服務費;

  (2)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理財方案的制定有關的一切資訊,並保證該資訊真實準確;

  (3)乙方為甲方協助其執行理財方案提供一切便利。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收取理財服務費;

  (2)甲方對其制定的理財方案擁有智慧財產權,除乙方自己使用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在報刊、雜誌、網路或其他載體予以發表或披露;

  (3)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真實資訊。

  2、甲方負有如下義務:

  (1)制定和向乙方交付書面理財方案;

  (2)協助乙方執行理財方案;

  (3)就理財方案的執行進行跟蹤,並根據具體情況適時加以改進;

  (4)保守乙方的隱私和商業秘密;

  (5)如實向乙方披露已經存在的或在業務過程中產生的衝突利益。

  3、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取得書面理財方案的權利;

  (2)要求甲方協助執行理財方案的權利;

  (3)要求甲方根據實際執行情況改進理財方案的權利;

  (4)要求甲方保守隱私和商業秘密的權利;

  (5)要求甲方披露衝突利益的權利。

  4、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依據合同約定及時交納理財服務費的義務;

  (2)向甲方提供真實資訊的義務;

  (3)為甲方協助其執行理財方案提供便利的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下列行為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付書面理財方案的,經乙方催告後五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宣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交納的理財服務費。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協助乙方執行理財方案,則乙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並有權拒絕支付執行理財方案階段應當交納而尚未交納的理財服務費,但無權要求退還取得本合同簽署之日所交付的第一期理財服務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有權宣告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部退還所收取的理財服務費,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在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未及時向乙方披露,則乙方可宣告解除本合同,已經交納的理財服務費甲方不予以退還,尚未交納的不再交納,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有權要求賠償。

  2、乙方的下列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其他任何一期理財服務費,則甲方有權拒絕履行約定的協助執行理財方案的義務;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其他任何一期理財服務費,則甲方有權拒絕履行約定的協助執行理財方案的義務;

  (3)如乙方不提供真實資訊或不提供其他協助,則甲方有權拒絕制定並交付理財方案,並有權拒絕協助執行理財方案。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均應透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透過協商仍不能解決,則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特別提示與宣告

  1、甲方特別提示,甲方提供的僅僅是諮詢服務,對乙方投資任何金融或實業工具均不做任何收益保證,甲方已極盡合理之注意義務防止所指派的理財規劃師向客戶做出任何收益保證或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承諾,如理財規劃師做出該種保證或承諾,均非甲方的意思表示,乙方不宜信賴其保證或承諾,凡信賴理財規劃師的該種保證或承諾而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內容系雙方逐一協商、談判而達成,並非任何一方提出的格式合同。因本合同的解釋發生歧義時,按照合同的文義以對雙方平等的方式予以解釋。

  3、乙方特別宣告,乙方完全知悉並理解甲方提供的僅僅是諮詢服務,對理財方案中建議的投資方式和投資工具不做任何收益保證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承諾,如承辦的理財規劃師做出該種保證或承諾,則不信賴該保證或承諾,如信賴該保證或承諾因此而造成損失,或因市場變化等原因造成投資損失,均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