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畢業班學生大會的發言稿
同學們:
中午好!
六年的小學學習生活,轉眼就要過去。六年級,這是最具重要性的一年。每個同學都為了考上心中理想的中學而不斷努力著。現在在母校的時間掐指可數,不到兩個月時間了。學習就好比一場長跑比賽,在最後的關頭可不能鬆懈。因為前面的五圈都跑的不錯,如果最後一圈,在接近終點衝刺的時刻跑不好,那是多麼令人惋惜啊。所以,我們要做好一件件事,不僅對自己有好處,而且是低年級同學的榜樣。
《師曠論學》中師曠講到:“少而好學,如日出之陽;壯而好學,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學,如炳燭之明。”意思是說:少年的時候喜好學習,如同初升太陽的陽光一樣;中年的時候喜好學習,就像正午太陽的陽光一樣;晚年的時候喜好學習,就像把蠟燭點燃一樣明亮。你們青春年少,花一樣的年齡,你們是初升的朝陽,朝氣蓬勃,是學習的黃金時期。你們現在是一名小學生,你們的首要任務就是學習,在學習中,更重要是學習做人。你們的一切做法就要像小學生,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呢?我們至少要做到下面四點:
一、孝敬長輩,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
二、虛心學習,態度端正,勤思好問,不斷進步。
三、熱愛集體,遵紀守法,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四、文明禮貌,行為良好,誠實守信,有責任心。
簡單而言,就是思想好、勤學習、行為美、責任心強。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做一個合格的小學生,我們的學校就會更加和諧,更加溫馨。但是,近段時間來,在我們的校園中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現象,這些現象都發生在我們六年級的同學當中。
某一天,一位五年級同學與我們當中的一位六年級的同學在樓梯偶然相遇,也許是走的.太匆忙了,他們擦肩相撞。這本是小事,可是六年級的這位同學對五年級同學,拳打腳踢,把他打得鼻青臉腫。這樣做是一個合格的小學生嗎?《小學生行為規範》第4條: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負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很明顯,這位同學的行為違背了《小學生行為規範》,他是一位合格的小學生嗎?這簡直就是一種流氓行為。這位六年級的同學,乃至我們全體同學,都要好好反思。我們堅決杜絕這種行為。
前段時間,有一位三年級同學,三番五次受一些人的欺凌,在欺負他的這些人中也有我們六年級的同學,並且帶有敲詐的行為,如果這位三年級的同學不給些錢,就打他。造成我們這位三年級的同學看到一些高年級的同學走在他的身後就渾身哆嗦,夜裡不敢一個人獨處,更不用說一個人睡覺了。想想看,這種行為給我們這位小弟弟的心靈帶來了多麼大的傷害。我們對有過這種惡劣的行為感到深惡痛絕。這是一種犯罪的行為,這是敲詐勒索罪。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這種行為他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我們索要的數額很小,還夠不上犯罪,但是,大家知道,“小時小偷,大時就大偷。”如果這樣繼續下去,等待你的將是牢獄之災。同學們,我們時時要注意“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在這起事件的調查過程中,有一個同學在說明書上寫道:當我們看到其他年級有同學很囂張,我們就想打他,我們就去打他了。試想,這是誰更加囂張呢?真是讓人感到心寒。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夠養成良好的習慣,做一個文明的人。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