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同安區積分入學條件
教授學童識字的“小學”,古代也叫“蒙學”,包括教育階段及教育場所兩種含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廈門同安區積分入學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同安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同安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資訊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申請條件
(一)隨遷子女應年滿六週歲;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址在同安區的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同安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三、最佳化積分體系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專案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48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10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天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同安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佔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複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安區,並在同安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不足整年的按實際月份數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四、積分入學程式
(一)提交申請。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居住地或購置房產所在區,在規定時間內按區教育局公佈的渠道和程式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任一方式進行。
1.網上預約登記。(4月17日-4月26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於規定時間內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的“積分入學”欄目進行預約登記。
2.現場便民預約登記。(4月21日)個別符合條件且無上網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於規定時間內到各片區便民服務點進行現場預約登記。
逾期未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的,視為放棄參加同安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材料稽核。(5月31日前)同安區教育局會同社會保險、地稅、公安、房產管理、衛計等職能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稽核。學生家長如對稽核情況有異議可於5月31日前透過“i廈門惠民平臺”(www.ixm.gov.cn)積分入學平臺提出複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佈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6月初-6月中旬)同安區教育局將於6月中旬前公佈積分試算結果及積分確認方式,申請人應及時進行積分確認,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同安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學生家長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於積分試算結果公佈之日起至6月19日24:00前在網上直接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具體查詢時間及查分方式、確認方式請隨遷子女家長及時關注同安區教育局網站的相關通知。
(四)公示積分。(6月24日-6月28日)同安區教育局公示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同安區監察部門或同安區教育局相關部門投訴反映。
(五)公佈招生學校學位。(7月18日前)同安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後,結合本區實際,核算出可接收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及其學位數,並向社會公佈。
(六)志願填報。(7月19日-7月20日)經稽核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家長應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積分”欄目填報入學志願。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同安區就學學位。
(七)派位入學。(7月29日前)。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派位入學,派位結果向社會公佈;申請人積分分數出現相同並列時,依次按照以下專案積分進行排序:是否在同安區購房、在廈門市繳交社保時間長短、在同安區居住時間長短、計生情況。
被派入公辦小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8月4日(週日)持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五、對於已經在同安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並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其購買的商品房符合廈門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尚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六、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立即取消其申請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