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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簡章

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簡章

  青島大學是山東省屬重點綜合大學,山東省與青島市共建高校,建有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華文教育基地,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簡章,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招生計劃業

  自主招生不超過我校招生的5%,符合報名條件生只能從下列招生專業中選擇一個報考,各專業招生計劃視生源報考情況而定。

  尼山計劃、哲學類5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0人、新聞傳播學類10、歷史學類10人、考古學5人、英語10人、文理兼招泰山計劃、數學類20人、物理學類20人、化學類20人、理工類卓越計劃、機械類20人、材料類20人、自動化類20人、軟體工程20人藍色矽谷計劃、法學類20人、政治學類20人、文理兼招生物科學類20人、電子資訊類2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20人、理工類。

  注:根據生源情況,總計劃和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條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長類:對人文社科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具有與所報專業相關的突出特長,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對英語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和紮實的基礎,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英語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考生須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後透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稽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等寫實性材料;

  (3)證明申請者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各種證書、作品或學術論文(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除證書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材料。

  個人專著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寄(送)達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式

  1、資格審查: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稽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表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對考生提交的論文進行原創性稽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透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線上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佈。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考核均透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並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1、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及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2、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40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備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於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江蘇考生選考科目等級不低於2B。

  專業分配原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錄取至其自主招生報考專業學習。

  六、其它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各環節的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對於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資訊、材料等違規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對於在德、智、體、美等方面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型別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諮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