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須知
高職高專(高等職業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是專科(大專)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所謂高職,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職業技術教育;它是職業技術教育的高等階段。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湖南2021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專業設定
各高職院校須於3月5日前,登入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資訊管理系統(院校版)(以下簡稱“招考資訊管理系統(院校版)”)(https://yx.hneao.cn),設定好招生專業等資訊(招生專業必須與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准的湖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備案名單一致),經我院稽核確認後准予開通報名系統。各校同時列印招生專業備案表,加蓋公章後報送我院普招處。
二、單招報名與確認
高職單招物件為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其中,對於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崗人員等五類社會人員(以下簡稱社會人員)可在3月1日-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考試型別須選擇“僅參加高職單招考試(僅限五類社會人員)-65”。
單招報名和填報志願時間統一為3月8日-3月16日,在此期間,考生可登入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資訊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資訊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透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資訊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資訊。
考生可選擇測試時間不衝突的1-2所院校報考。社會人員報考時須透過“考生綜合資訊平臺”首頁下載對應的報名身份稽核(界定)表(見附件),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後,將證明材料提供給報考學校認定。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屆生身份報考。
報名截止後,各高職院校須透過“招考資訊管理系統(院校版)”下載本校的考生報名資訊,組織開展報名確認工作。各校須對社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核對和認定,同時彙總社會人員報考人數統計表,加蓋公章後隨同錄取考生資訊報表一併於4月10日前報送我院普招處。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允許參加測試。
三、單招測試
單獨招生測試工作由各高職院校按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和省教育廳相關檔案要求組織實施,院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監督指導。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安排專人對測試工作進行監督,我院將組織人員對各校的測試工作進行監督巡視。全省單招考試時間暫定3月17日以後進行,3月底前完成考試。具體測試時間由各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要求自行安排,並於3月5日前報我院普招處備案。
測試地點原則上只設在單招高職院校校內。確有必要在異地設定考點的,須徵得當地市(州)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及教育(體)局同意,並報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異地考點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負責安排在當地高職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點。高職院校應制定詳細的異地組考工作方案,與考點簽訂組考協議,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義務。高職院校應落實異地組考的主體責任,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由院校相關領導擔任考點主考,關鍵崗位的工作須由院校在職在編人員承擔,組考要求和考試時間須與校內考點一致;組考工作方案須報送考點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各高職院校要主動與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溝通匯報,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參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和佈置考場,加大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力度,加強對涉考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
四、錄取備案
今年單獨招生錄取備案工作於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分三步進行。
(一)成績報送。各高職院校必須於4月2日前,登入“招考資訊管理系統(院校版)”,報送所有參加單招測試考生的各類成績資訊。
(二)錄取確認。4月6日,各高職院校透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院校子系統(以下簡稱“院校子系統”)下載一志願參考考生資訊。4月7日至8日,完成一志願考生錄退確認操作。4月9日,下載二志願參考考生資訊。4月10日,完成二志願考生錄退確認操作。
(三)辦理備案手續。各高職院校在遠端網上完成確認錄取名單後,即可列印測試考生成績資訊報表和稽核後的錄取考生資訊報表,由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掃描件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連同單獨招生錄取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人數、確認人數、參考人數、錄取人數、擬錄取名單公示網址及網頁截圖、以及執行相關錄取規則的責任說明等)一併於4月10日前報我院普招處備案。備案完成後,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工作要求
1.各高職院校要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檔案精神,規範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嚴格按照本校公佈的單獨招生錄取規則決定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做好已報名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
2.各高職院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的要求,將擬錄名單在本校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時間不少於5日。未經學校公示或無考試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
3.單招錄取結束後,不再辦理退、補錄手續,遺留問題由相關高職院校負責處理。特殊情況需辦理退、補錄手續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式。各高職院校須於4月10日前向我院普招處報送本校單獨招生工作總結。
4.各高職院校要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單招考試安全。
5.各高職院校要切實加強考試安全管理,採取嚴格措施,防止和杜絕試題失密、洩密及其它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要大力宣傳單獨招生考試屬於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單招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式和規定查處;涉嫌違法的,由考點報請當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高職院校應於考試結束後一週內將違紀作弊的考生名單(含相關材料)報我院紀檢與督查處,由我院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