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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民辦中小學招生指南

珠海民辦中小學招生指南

  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珠海民辦中小學招生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報名方式:

  尚未被學校錄取、被錄取又放棄學位、搖號未抽中或者未報名的學生,在各區及相關學校釋出的招生指引下,根據民辦學校第二階段招生計劃,進行補報名。具體方式如下:

  (一)登入“珠海市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網址:http://14.29.71.19:8860//visitzhmb。

  (二)登入珠海市教育局入口網站,網址:http://zhjy.zhuhai.gov.cn,點選“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

  (三)透過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珠海特區教育”(zhtqjygw),點選“微辦事”中的“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埠。

  珠海香洲區民辦中小學招生流程

  (一)公佈招生計劃(4月30日)。

  (二)網上報名(5月8日—31日)。

  網上報名時,應按照“民辦招生系統”提示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選報1所民辦學校。

  (三)相關學生提交材料(5月8日—31日)。

  報名結束前無法取得基本入學材料的,應當向擬報讀學校補充提交相關佐證材料(見附件9)。符合民辦中小學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還應當向擬報讀學校提交政策性照顧生證明材料(見附件8)。

  (四)稽核資訊(6月1日—6月20日)。

  區教育局分類彙總網上報名資訊後,統一提交公安、不動產中心、人社局等部門核實網上報名登記資訊(以5月31日前報名登記的資訊為準)。學校根據核查結果,結合相關學生現場提交的材料的稽核情況,對報讀本校的學生入學資格進行核定。

  (五)公示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生名單(6月21日—27日)。

  (六)第一階段錄取:

  1.符合民辦學校入學資格的報名學生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直接進入公佈擬錄取學生名單程式。

  2.電腦隨機派位搖號(6月30日)。符合民辦學校入學資格的報名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組織進行分批次電腦隨機派位搖號。

  3.公佈擬錄取學生名單(6月30日)。

  4.確認學位(7月1日—7月10日)。由家長攜小孩,按照學校要求帶齊相關入學材料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資料核對並確認學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校學位。

  學校於7月13日前將學位確認情況反饋到區教育局。

  (七)第二階段錄取:

  第一階段錄取工作結束後,仍有剩餘學位的學校進入第二階段錄取。報名及錄取程式和規則與第一階段相同。

  1.第二次申報招生計劃(7月15日—7月17日)。學校根據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後剩餘的學位情況,結合本校辦學實際,可向區教育局申請調整招生計劃,並進行第二次申報。

  2.公佈調整後的招生計劃(7月20日)。

  3.補報名(7月20日—8月18日)。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學生,可登入招生系統根據提示選報1所有空餘學位的民辦學校進行補報名。

  4.相關學生提交材料(7月20日—8月19日)。已向擬報讀學校提交過相關材料的學生,無需重複提交。

  5.稽核資訊(7月20日—8月19日)。學校對補報名學生進行資訊稽核。

  6.公示第二批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生名單(8月20日—26日)。

  7.符合民辦學校入學資格的報名學生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直接進入公佈擬錄取學生名單程式。

  8.電腦隨機派位搖號(8月27日)。符合民辦學校入學資格的補報名學生數超過剩餘學位數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組織進行分批次電腦隨機派位搖號。

  9.公佈第二批擬錄取學生名單(8月27日)。

  10.確認學位(8月27日—8月29日)。由家長攜小孩,按照學校要求帶齊相關入學材料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資料核對並進行學位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校學位。

  學校於8月30日前將學位確認情況反饋到區教育局。

  錄取原則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具體由各區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從2020年起,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志願填報

  每名適齡兒童少年可選報1所民辦學校志願。選報志願時可以根據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或居住情況進行選擇。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在報名時間內,家長可根據報名情況和自身實際,調整填報志願。

  招生物件及入學條件

  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物件為6週歲以上且未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應在報讀學校所在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

  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初中一年級新生招生物件為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20年應屆小學畢業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應在報讀學校所在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