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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承包合同

荒地承包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荒地承包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荒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了積極相應國家號召,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發揮其最大潛能,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在本村 荒地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北至 ;東至;西至;共計 畝。

  二、承包費用為: 元/年/每畝,合計 元,(大寫 )。甲方將所有土地承包手續辦理完畢並將承包地交付承包人後,乙方一次付清。

  三、承包期限為年(起算時間為甲方將承包地交付乙方的時間)。

  四、乙方承包荒地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地上種植,養殖,加工業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其他未盡

  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七、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地上建築物、種植物、養殖物、剩餘土地承包期的土地補償以及投入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九、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荒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共份(另附附件一、村民代表同意確認簽字表 份),甲乙雙方各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3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xx鎮xx村xx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裝置。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裝置,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xx鎮xx村xx組村民代表討論透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鎮_村_組

  在場人:

  20_年7月28日

荒地承包合同4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

  乙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四組村民廖輝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起至二零四二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代表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荒地承包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願將本村現有位於荒地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2、付款方式,乙方於xx年x月x日一次性交清年位於畝荒地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並籤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後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後,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內國家永久性佔地補償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8、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生產用地。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9、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單方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擔。

  10、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經村委會蓋章備案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燕子墩鄉經管站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

  xx年x月x日

荒地承包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佔XX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於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後並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並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佔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50年。共230畝。

  從20___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_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___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___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_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9

  甲方:xx 身份證號:

  乙方:xx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承包在xx村委,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於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xx,住所xx;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xx ,住所xx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於xx,四至界線:東xx西xx南xx北xx面積約xx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佔xx%,甲方佔xx%。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後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本村委xx份,鎮政府xx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荒地承包合同10

  發包方: 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於鞏義市小關鎮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南至 路,北至 。(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影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

  年(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 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

  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准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並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准。

  (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並向乙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範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定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

  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係,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後,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後的剩餘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徵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築物、構築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後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

  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後,乙方將林木、建築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定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並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在本合同期滿後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築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

  並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係。

  9.5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

  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併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後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範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並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並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併、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並依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餘文字提交批准登記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准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荒地承包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並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甲方決定將村小組荒山林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租賃給乙方使用和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貴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積約 畝,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為 年,荒山林地自20xx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年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租金每伍年交納一次租金,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待甲方把山上的樹木及村民種植物清理完畢後(不具經濟價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個伍年租金 萬元(大寫 元整),以後以次類推,收款後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四、甲方責任:

  1、籤合同時甲方必須出具山權證,在本合同成立後,甲方會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規定,如數按合同約定界線內的荒山林地和相對應的林權證變更給乙方使用。

  2、作為甲方因保證租賃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山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以屬上的爭議,若因山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4、乙方造林後,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村規民約處理。

  5、乙方在租賃山地期間,如向上級申報專案需該村小組出具相關證明,甲方在不影響本村小組其它林地歸屬權的情況下給於支援配合。

  6、甲方在租給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現有樹木的砍伐涉及報批相關手續由甲方村民負責,如有任何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7、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把山權證過戶到乙方為法人的企業,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乙方責任

  1、租賃的山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租賃的山地乙方只能(除業務使用者佔地外)用作生產農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產經營。

  3、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4、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生產和水利等設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產經營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農業生產。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承包期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道路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畢,附作物歸甲方所有,如三個月未清理結束乙方可自行處理。

  八、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會的變更和該村小組幹部換屆而變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國家徵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甲方內部糾紛及山權證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產作業,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把山權證過戶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內,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租給第三方經營。

  十二、整體合同過戶給第三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必須重新訂立合同,且應註明繼續租賃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繼續承租,應負責將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字按手印後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報備公證處,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會成員(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簽字) 身份證號:

  (按手印和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4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________(系原發包方)經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裝置。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______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______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______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①耕地為______年;②草地(荒地)為______年;③林地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裝置,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______元;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______%。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________村民代表討論透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________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

  在場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荒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處,面積畝的荒地承包給乙方種植農作物。荒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南至具體位置由甲方現場指認。

  第二條荒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荒地用途為種植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種植

  第三條荒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荒地承包經營期限自日至

  第四條: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荒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每年共計人民幣元(¥: 元)。

  2、每年在年月日時,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生長季的承包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3、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自己協調解決排灌水各項事宜;

  4、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額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私搭亂建;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地內及周邊的地邊、水溝種植多年生的水、旱生作物;

  9、乙方在使用農藥時,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該農藥說明書規定的計量標準由專業人員進行使用,不用的藥物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時要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和財產保險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否則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處罰;

  11、乙方應積極參加農作物保險,在承包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概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共識。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土地承包額總價的 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守約方有權選擇是否單方面接觸本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封丘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