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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合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產抵押合同1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餘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於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後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

  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XX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地產抵押合同2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4、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5、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5、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6、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7、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1、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3、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檔案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透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2、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1、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3、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於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並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後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於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於借款到期日還款後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於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後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淨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於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並支付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列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塗改無效。

  3。合同訂立後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4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後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檔案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鑑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借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複、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於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產抵押合同5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合同編號:

  序號抵押物

  種類抵押物

  憑證編號單位數量自報價值(萬元)

  評估值(萬元)

  (銀行認可)抵押率(%)

  抵押價值(%)

  保險單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經抵押權人評估認定,清單所列抵押物抵押價值總額為萬元,抵押人對此無異議,並將下列檔案交抵押權人保管:

  1.2.3.4.

  本清單正本一式兩份,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由各執一份,作為號借款合同附件。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房地產坐落 區 小區 街(路) 號(附 號) 棟 單元 樓 號房地產名稱房屋結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預售合同備案號建築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證號 用地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分攤土地面積(平方米)建築總樓層抵押樓層使用性質房地產狀況四至 東: 南: 西: 北: 以下欄目僅供在建工程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條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數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抵押房地產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地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地產,或在_____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為乙方主債權_______________萬元,佔主債權____ %,及由此產生的附屬債權。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約定: 1、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並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範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九條 抵押房地產的轉讓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甲方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條 抵押房地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再進行抵押; 2、甲方將抵押房地產餘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並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餘額部分的____%。

  第十一條 抵押房地產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對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產時,應當將設定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債務人和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登記機關存___份。

房地產抵押合同7

  抵押權代理人:

  抵押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年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貸款期限自____至__。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抵押合同8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據乙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 》,以及甲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下簡稱抵押物)就 (編號)《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以下簡稱房屋)。

  1.2 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給甲方。

  第二條、抵押物的價值確定及抵押反擔保價值確定

  2.1經xx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的評估值分別為xx,合計評估價值為xxx萬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價值總額為xx萬元。

  2.2乙方借款金額xx萬元,甲方為乙方擔保金額xx萬元,履債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證合同金額中的(合計數)萬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 本合同簽署前,甲、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丙雙方負責到有關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丙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 上述 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貸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 上述 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 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5.1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若發生滅失、毀損或被徵用等情況時,丙方應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抵押物發生被徵用的情況時應自收到政府部門的相關檔案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且因此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仍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可以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7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並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爭議、抵押、擔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 %支付違約金,且可以向其主張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3除本條前兩款外,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一項義務與責任的,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累計計算),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4丙方違約時,乙方就該違約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乙方違約的,或者丙方發生破產、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訴訟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丙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丙方的任何通知應當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若丙方或乙方為自然人時,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丙方或乙方簽字後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丙兩方各執一份,登記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合同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房地產抵押合同9

  說明

  (1)下列房地產或權益可以設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權的房屋及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②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

  ③依法生效的預售(購)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

  (2)抵押物價值以市房產管埋局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為準。

  (3)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4)本合同以中文書寫。若用兩種(含兩種)以上文字書寫的,應以中文為準。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營業執照或批文: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抵押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甲方為了_____________將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抵押物情況

  抵押物名稱

  坐落

  權證編號

  面積

  評估價值

  備註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經評估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_______;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甲方決定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用途

  甲方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_保證。

  第四條抵押合同與___________的關係

  當上述抵押物作為獲取乙方資金之債務擔保物時,本合同則成為甲、乙雙方所簽訂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雙方簽訂_____成立時,本合同和___________同為抵押行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方法律責任

  (1)抵押期間,抵押物、產權證書或法律證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2)甲方保證先行足額投保,並將抵押物的保險單交於乙方,保險期須長於抵押期,抵押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則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證在抵押期間決不將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轉讓、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須先徵得乙方同意。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

  債務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約定履行時,乙方可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申請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特約說明或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的30天內,抵押雙方應到市房產局產權監理處進行他項權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

  (2)本合同須經____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管理處鑑證。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製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兩份,鑑證部門二份。副本若干份,有關單位各執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擔保人:(第三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意見

  經辦人:鑑證機關(蓋章)

  負責人:年月日

  備註:

房地產抵押合同10

  當戶(出典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絡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稱為乙方)

  公司地址:

  企業程式碼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__市__區__小區__棟__單元__層__號(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__平方米,自有房產__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根據甲方實際申請貸款金額,經乙方稽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

  四、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__%。續當時,甲方每月__日前向乙方繳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即為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押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甲方有合法住處地址為: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影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屋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當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因此所收到的一切損失。如果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損壞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新的手續。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甲方提供的所有證件,檔案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物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庇,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未共有財產,則需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千分之五(每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將設定抵押物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與乙方之間能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的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有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____

  典當行(乙方)簽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11

  出借人(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丙方)

  一、總則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擔保。經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產

  抵押房地產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房地產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人以上述兩套房地產共同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三、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公證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四、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 。預計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實際出借款項日期推後,則借款終止期限相應順延。如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需徵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應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他項權利(抵押)登記證明。甲方有權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記證明後再向乙方出借款項。

  乙方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違約金、費用(如有)後7個工作日內,三方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六、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七、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間如丙方出租該房屋,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合同內容需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合同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必須約定:出租人及合同規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所有出租糾紛由乙、丙方承租,與抵押權人無涉。

  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個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做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

  十、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丙方違反第九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行使房地產抵押權。

  借款期滿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歸還借款本息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

  經簽訂並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一、房地產處理

  甲、乙、丙三方約定,在依法處置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處理房地產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三方簽訂後,且甲方將借款交付給乙方後生效。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簽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其他各方存檔一份。

  十三、特別約定

  乙方如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直接或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處理該抵押物,在處理抵押物或訴訟期、執行期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

  甲、乙、丙三方約定,本合同由公證機構出具賦予強制執行的公證書。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第十五條“爭議解決”不再適用。

  本次借款發生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等相關費用均乙方承擔。

  十四、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聯絡地址(住所)即視為送達。

  若協議方聯絡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發出的5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協議方聯絡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的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十五、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提示條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或經對方認可的承諾,均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承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或承諾執行。

  2、 乙、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作了相

  應說明,乙、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以下無正文,僅為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房地產抵押合同12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XX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XX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字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XX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市×××鎮,面積為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13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登出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房地產抵押合同14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層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平方米,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只作為房地產抵押擔保使用。

  二、本合同必須用鋼筆、炭素筆或毛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即是債權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金額大寫樣式: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簽訂一方或雙方系自然人,則“法定代表人”處可空缺。

房地產抵押合同15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只作為房地產抵押擔保使用。

  二、本合同必須用鋼筆、炭素筆或毛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即是債權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金額大寫樣式: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簽訂一方或雙方系自然人,則"法定代表人"處可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