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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守則參考

銀行員工守則參考範文

  作為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企業,銀行賴以不斷壯大和發展的基本前提是多層次、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因此,為社會公眾提供最安全、優質的金融服務,並籍此獲取合理的回報是我行的經營宗旨。

  作為銀行的員工,應自覺遵循以下各項:

  一、企業精神

  1、員工應自覺弘揚本行“求實、創新、穩健、高效”的企業精神,以〈員工守則〉規範自己的'言行,樹立“銀行興衰,人人有責”的觀念。

  2、提倡講敬業、講創業、講奉獻、講效益,培養愛行如家的主人翁意識,積極為銀行的經營管理獻計獻策,勤奮而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員工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恪盡職守,以負責的精神認真完成每項工作。

  4、提倡團結協作、同心同德的團隊精神,同事之間、部門之間在業務工作上應互相協作、密切配合。

  二、專業服務

  5、員工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應為求做到準確、快捷、周到、高效。

  6、員工接待客戶(或接打電話)時應熱情、親切、有禮,恰當使用本行的“禮貌用語規範”,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與客戶爭吵。

  7、員工應虛心聽取客戶的意見或投訴,耐心向客戶作必要的解釋,對於重要的意見應及時向上一級主管反債。

  三、制度紀律

  8、員工應嚴格遵循銀行的內部控管制度,注意各崗位職責的交叉制約功能,特別是對於各類業務運作許可權及審批許可權需有充分的認知,非經授權不得越權或越級行使職權。

  9、員工應熟悉所經營業務之管理規定與操作規程,注意識別經手業務內部控管之弱點及潛在之風險,防範錯誤及不良情況之發生。

  10、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銀行的勞動紀律和“員工行為規範”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及工作秩序。

  四、廉潔操守

  11、不以權謀私及以貸謀私,不藉提供職責範圍內的服務而向客戶索取或收受任何饋贈或報酬。

  12、不得收受客戶之禮品,如確無法推辭應及時向人事部登記,按銀行之規定處理。

  13、員工不得在銀行聘用期間內從事第二職業。

  14、不得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銀行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15、在涉及個人利益及員工親屬的有關決策時,有關人員應及時向上一級主管說明,並主動迴避。

  五、保密意識

  16、員工應嚴格保守國家機密及銀行業務及客戶往來和資信等秘密。

  17、員工有責任為自己享受的薪金及福利待遇保密,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意洩露和談論本行其他人員的薪金福利情況。

  18、員工不得以所掌握的銀行或客戶之秘密作非法用途,不得為客戶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六、專業培訓

  19、積極學習金融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自覺參加各種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

  七、社會服務

  20、員工應以服務社會為已任,積極參與銀行組織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