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總結範文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這是一段珍貴的工作時光,我們收穫良多,讓我們好好總結下,並記錄在工作總結裡。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總結的開頭該怎麼寫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總結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的規定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開展20xx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於20xx年7月4日至8月30日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分所)進行了檢查,13家事務所予以複查。現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彙報:
一、今年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開展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是行業誠信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本次檢查工作由協會領導總體佈置,監管部具體組織實施,在借鑑以往開展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20xx年度的檢查工作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準備和精心安排。
(一)認真做好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注協檢查工作佈置會後,我們修訂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計劃,確定了20xx年檢查物件、範圍、檢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內容;召開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佈置會,部署了今年業務質量檢查工作。
舉辦了檢查人員培訓班,對40名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前的培訓;針對小規模企業的特點,簡化了小規模企業的檢查工作底稿。
(二)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協要求,結合我會與財政局監督處不重複檢查的原則,對50家事務所進行檢查,其中20xx年後新設立的45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2家、5年內未接受過協會自律性檢查的事務所3家,同時對上年度被強制培訓的13家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複查。
檢查範圍:20xx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20xx年度審計報告。被檢查事務所共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共2451份,檢查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報告4份),抽查比例為%。
為便於檢查人員工作,同時不影響被檢查事務所正常業務,與往年不同,我們從實際出發採取了實地檢查和報送資料集中檢查兩種方式。
在抽取審計業務專案時,選擇能全面反映事務所執業水平的業務型別和業務專案,使抽取的檢查樣本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選擇不同審計部門或審計小組的業務專案;選擇不同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完成的審計報告。
這次檢查工作給註冊會計師們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機會,很多接受檢查的事務所非常重視與檢查人員交流執業經驗和體會,不少事務所把檢查組與事務所的交換意見會,看作是對註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的好機會。透過檢查人員與註冊會計師的討論交流,達到了提高事務所業務質量的目的。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質量控制存在問題
對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檢查,主要採取調查問卷、現場詢問並結合具體審計專案的檢查來進行。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事務所建立了一整套以專案承接、專案風險管理、各級業務人員的職責規定、審計工作底稿稽核規定、內部控制評價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專案風險控制規程,在制度上為業務質量提供了保證。
但少數事務所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務所未建立執業規程或審計手冊,有的從形式上履行了三級複核程式,但未簽署意見,對複核的程式和內容亦無記錄,各級複核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致使三級複核流於形式。
被檢查的新所和小所由於更多的關注市場開發,制度建設和執行處於薄弱環節,專案質量控制依賴具體的執業人員。因此,不同的專案組由於人員組成的不同,使專案之間執業質量存在較大差異,風險控制標準不統一。
(二)職業道德方面存在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我們採用調查問卷、現場與相關審計人員詢問方式,未發現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惡意違背職業道德的情況。
但我們發現事務所業務收費大多偏低,有的業務收費僅為標準收費的20-30%;註冊會計師普遍未就新承接業務與前任註冊會計師進行溝通。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受執業環境、執業隊伍素質、不正當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部分事務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輕質量的狀況,尤其放開批所以來,部分事務所出現內部分化、業務流失的趨勢,這種狀況勢必加劇同行間的不正當競爭。
三、具體審計專案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責任問題
1、對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重視不夠。如收集的財務報告未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沒有單位的公章;將事務所的名稱作為會計報表附註的頁首或頁尾;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披露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會計報表附註未將主要報表專案內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財務報表的批准報出日期;管理當局宣告書不籤日期或簽署日期與審計報告日期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檔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執行簽字並蓋章制度。如註冊會計師只蓋章沒有簽字或只簽字沒有蓋章;將不應作為審計報告附件的內容作為附件。如在報告正文有附送會計報表的情況。
3、新所和小所對業務約定書重視不夠。沒有業務約定書、約定書要素不完整或內容不恰當的情況,被審計企業未蓋章,未明確出具報告日期或無簽約日期或有效日期,簽約日期晚於報告日期,不恰當限定年度審計報告的使用範圍等。
法律意識不強是今年業務檢查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我們認為,事務所審計業務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上述存在的問題將會導致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二)綜合類專案存在的問題
1、普遍不重視審計計劃的編制。有的事務所未編制審計計劃。或者具體審計計劃固定化,沒有根據專案的實際進行調整以適應專案的需要。對審計程式表執行情況的說明一般不予重視,減少審計程式未經有關責任人批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審計計劃中沒有對企業的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沒有過程及依據,沒有審計目標的描述,對以前年度審計的描述簡單,沒有費用預算,對重要的審計領域與科目的審計程式沒有說明。
2、事務所普遍對期初餘額的關注程度不夠,沒有獲取可以信賴的期初餘額的有利證據,也沒有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式;對影響本期的大額結轉專案沒有進行追查,未充分考慮期初餘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3、沒有審計總結。未編制符合性測試記錄、審計差異彙總表、試算平衡表。
4、符合性測試目的不明確,符合性測試的結果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範圍沒有形成對應關係,體現不出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對符合性測試樣本量確定的依據沒有充分的說明。
5、未單獨建立永久性檔案,對首次接受委託專案的,收集長期檔案資料不齊。
(三)實質性測試存在問題
1、對往來款項的函證情況普遍執行不到位。對應收款項、應付款項的審計程式有的只有賬賬核對、賬表核對,缺少必要的賬齡分析和函證程式;有的雖然發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況下,沒有執行任何替代程式即予以確認。如某事務所對某物資公司的審計,公司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225萬元,佔資產總額%,未實施函證的審計程式,也未執行任何替代程式即予以確認。
2、存貨監盤程式普遍實施不到位。對實物資產的審計,一般只取得了客戶提供的明細表或者盤點表,沒有事務所的監盤或抽盤記錄,有的雖然有盤點或抽盤記錄,但沒有將盤點日的.資料倒扎至報告日進行核對,使執行的審計程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執行監盤或抽盤的實物資產,沒有執行相關的替代程式;底稿中缺乏審計人員對大額資產產權的關注,如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的發票、進口裝置的報關檔案、在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房屋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有關的抵押事項等。
如某事務所審計的某裝飾工程存貨金額為1234萬元,佔總資產%。其中工程施工1230萬元,註冊會計師未按工程專案編制明細表,未關注工程進度情況,也未進行實物監盤的審計程式。
3、長期投資底稿未標明投資比例及核算方法。對於合同約定所佔比例較大的投資,沒有檢查長期投資是否採用權益法核算,沒有對當期損益的調整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編制合併報表進行判斷。
4、收入確認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規定。如某施工企業當期會計報表確認收入億元。註冊會計師沒有取得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依據,沒有結合工程合同、工程進度等進行收入確認的判斷,沒有考慮收入確認方法隊會計報表的影響。
5、被檢查的多數事務所普遍存在對現金流量表審計的工作底稿不充分問題。
6、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不恰當,不足以對審計結論形成有力的支援。審計人員大量地影印企業的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盲目地蒐集無效的審計證據,沒有對證據的分析與職業判斷軌跡與記錄;有的出現審計證據不支援審計結論或二者不一致的情況;有的蒐集審計證據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強,憑證抽查比例過低,不能成為支援審計結論的依據;部分審計專案,對於重要事項沒有取得審計證據,檢查人員無法進一步判斷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但主營業務成本只增長了xx%,20xx年度收入增長主要為銷售給單一客戶,銷售額為2,389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為1,437萬元,該銷售無主營業務成本。該交易為臨近資產負債日進行的重大異常交易,註冊會計師沒有充分關注交易物件的財務狀況、銷售規模、償債能力等;審計人員未對相關合同條款進行認真檢查,未關注其銷售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關注公司是否已實際發貨,未查閱到交貨手續,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的證明。
7、審計意見型別不恰當。
部分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採用審計事項說明方式敘述。
審計報告中審計範圍的界定不正確。某公司是合併會計報表,該所審計的是其母公司會計報表,僅對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非合併會計報表,但是在審計報告範圍段中的表述是“我們審計了後附某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20xx年度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無形中擴大了註冊會計師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