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的安全承諾書範文錦集七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在寫作上,承諾書有一定的書寫規範。為了讓您在寫承諾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的安全承諾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的安全承諾書 篇1
本次外出前學校已對本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本人鄭重承諾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以下規定,規範自己的言行,嚴守紀律,若出現意外事故和傷害,由本人負責,特此保證。
一、嚴格遵守相關管理規定,認真聽從帶隊人的指揮,服從統一管理。
二、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集體活動,不單人擅自行動,出現意外事件及時向帶隊人報告。
四、不酗酒鬧事、聚眾鬥毆和涉足娛樂場所,不進行攀巖、探險、游泳等危險性活動。
五、注意飲食衛生,不飲食過期、變質食品和飲料等,以防疾病發生。
六、尊重當地群眾民俗習慣,遵守景區管理規定,愛護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
七、不帶火種進山,預防火災發生。
八、其他未盡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承諾人簽名(全體外出人員):
年 月 日
的安全承諾書 篇2
鑑於有機會在20xx年11月13日班級組織的燒烤活動及其相關活動(以下統一簡稱為“活動”),學生以自己的名義宣告如下:
1、 本人完全明白前述活動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人身、經濟損失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損失的風險),前述風險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為、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或者因對活動的有關裝置、設施、道具或場區的狀況條件不熟悉以及活動的規則造成;
2、本人承擔因前述活動所致的人身及財產損失方面、或由於前述活動而產生的任何和所有風險;
3、本人保證在前述活動開始前已將活動的詳細情況進行了解;
4、本人承諾不會就人身或財產損失向目前就讀學校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及相關院系、職能部門等提起關於無過錯責任和間接責任的訴訟或有關賠償請求。
本人保證已閱讀和理解並自願作出上述宣告。
姓名
的安全承諾書 篇3
本人承諾將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及宿舍的各項管理制度,並加強自身安全防範。保證在住宿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其後果(包括與此同時產生的糾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和影響工作及公司利益等)均由本人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責任免除及權利
公司為員工無償提供住宿,給員工提供了良好的便利條件,因此公司對以下條款有免責權利:
1、個人貴重物品應避免存放在宿舍區,遺失由乙方個人負責,公司不負責賠償。
2、住宿員工與社會人員交往引起的一切後果,與公司無關。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自然產生的災禍(如:地震、房屋倒塌、水災、雪災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導致的一切災害,所產生的後果,公司不負責賠償,住宿員工也不得就此提出訴求。
4、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5、員工住宿期間因酗酒、賭博、打鬧等非工作行為引起的後果及財物損失由其個人負責。
6、如住宿員工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或公共秩序規則,公司有權對其進行驅逐。
附註:
1、承諾書所列住宿員工是指,在本公司實習或在職的、滿足住宿條件的所有員工;
2、承諾書有效期限從員工入住宿舍開始至員工退宿之日止;
3、不住公司員工宿舍的員工下班後在外發生一切事故與公司無關,由其個人承擔一切責任。
4、公司如有新規定則以新規定為準,公司對該承諾書擁有最終解釋權。
員工簽字:
xx年xx月xx日
雙福樓餐飲有限公司
的安全承諾書 篇4
本人作為金順昌煤礦的一名員工,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本人鄭重承諾,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履行崗位安全和工作職責,盡職盡責,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積極參加礦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事故應急演練,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3、嚴格遵守礦關於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不冒險作業。
4、保持工作現場規範化,標準化。
5、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做到按時歸宿,正常工作時間內嚴禁、酗酒,公共場所內嚴禁打架、鬥毆。做好宿舍安全用電、防火工作,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外租房和可回家住宿的員工,要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防範意識,對自己非工作時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6、所有職工原則上必須住礦,正規輪休必須提前計劃,辦理休假手續,嚴格執行請、休假規定,不無故缺席。未經請假自行離礦,往返礦發生意外情況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律自行負責。
7、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崗位的
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會處理事故苗頭。
8、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或者礦領導彙報;瞞報或不報者應接受相應的處罰,接到報告的人員應該立即予以處理。積極參加礦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9、積極支援礦安保部門和上級安監部門的工作,積極接受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批評和建議並及時改正。不抱牴觸心理、不打擊、報復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為的人員。
10、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進一步增強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所有職工駕駛車輛時都必須承諾不無證、無牌、無保險上路,不非法營運,不酒後駕駛機械,不開英雄車,霸道車,不超員超速,承諾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造成後果一律自己負責。
本人承諾:我已經接受過本崗位安全教育,並熟知安全承諾書的全部內容,願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或違反礦規礦紀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本人將自願接受礦規定的警告、罰款、辭退、開除等處罰,並承擔相應後果及責任。
本承諾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解除責任之日止失效。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單位存檔,一份承諾人留存。
長陽金順昌煤礦(蓋章)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的安全承諾書 篇5
本人已認真閱讀了解戶外廣告(招牌)設施設定市容稽核有關要求,現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1、根據城市市容主管部門的審批要求,本人承諾所提供的申報資料資訊均真實、有效。
2、本單位承諾設定場地無侵害他人利益,周鄰四至關係由本單位自負。如果發生周鄰糾紛,本單位(業主)願立即停止施工,自覺接受主管部門收回許可證等處罰,待協調解決後恢復施工。
3、本單位承諾嚴格按審批意見書的內容、規格、位置設定,不違章設定或超範圍施工。
4、如果發生超審批範圍設定施工或場地糾紛,本單位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自行拆除或由執法部門拆除。
5、如遇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本單位願無條件拆除。
7、本單位承諾施工期間設定安全防護網和警示標誌,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環境衛生整潔,確保現場安全。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措施到位後方組織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執證上崗並系戴好安全帶(安全帽)按規範施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要求。
8、本單位承諾定期維護更新、失去使用價值時自行拆除。因戶外廣告(招牌)設施或臨時施工發生倒塌、脫落、墜落或造成他人損害的,本單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本單位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人(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
的安全承諾書 篇6
一:為加強周田中心小學外寄宿生管理工作
切實保障校外寄宿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真正把寄宿生的安全落到實處。校外寄宿生負責人(房東)應作以下承諾:
1、出租房屋的房東,如果同意學生寄住,必須履行與寄宿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管理範圍手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房東必須為學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必備的生活設施,不得提供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給學生居住。
3、房東必須認真搞好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落實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注意防火防盜,並防止其他人員對學生造成傷害。
4、房東要加強對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明確和落實生活服務人員和值班人員在寄宿生管理中各自的工作職責,消除安全管理的空白點。
5、嚴格寄宿生食宿紀律,加強對寄宿生生活的指導、巡視和督查,實行晨、午、晚(每天20點前完成)三次點名,杜絕寄宿學生夜不歸宿的情況,並隨時注意學生的思想狀況,嚴防不良行為現象的的發生。
6、豐富寄宿生的課餘生活,要有計劃地組織、指導寄宿生觀看電視新聞節目、少兒節目及其它有價值的影像資料,努力形成“安全、規範”的寄宿生管理效能。
7、堅持每日清掃學生宿舍,每天要定時開啟門窗,流通空氣,必要時應噴灑藥劑滅蚊、驅蟲、消毒。預防流行病和傳染病的發生。
8、對食品的採購、加工、儲存、運輸等環節進行層層把關,落實專人負責監督;堅持食品生熟分開、餐具消毒制度,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9、房東要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隨時反映其子女(寄宿學生)的'情況,以便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能及時加強對子女(寄宿學生)的教育管理。
10、寄宿生在寄宿處、寄宿時間(以寄宿學生不在校的時間為準)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房東必須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和學校,並作相應的應急處理。較大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救援和處理,並承擔該安全事故的責任。
二、責任追究
承諾人按照上述承若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如在責任範圍內發生了安全穩定事故,主動承擔責任,並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若人(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簽名或蓋章):
的安全承諾書 篇7
我已熟知易製毒、易制爆、民用爆炸物品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和儲存管控類危險化學品要建立臺帳,嚴格實行“五雙”制度,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運輸、雙人雙鎖、雙人使用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實記錄教學、科研、生產過程中使用和儲存的管控類危險化學品數量和流向;加強使用和儲存易制爆等危險化學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確保不發生管控類危險化學品被盜(搶)、丟失等事故,一旦發生被盜(搶)、丟失等事故的,應立即報告。並且承諾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履行;如違反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 工號 聯絡電話:
學院(蓋章): 實驗室:
實驗室地址: 儲存房間:
簽署日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記錄生產、儲存、使用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的;
(二)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不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違反規定生產、經營、購買的易製毒化學品可以予以沒收;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停產停業整頓;整頓不合格的,吊銷相應的許可證:
(四)生產、經營、購買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定儲存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銷售情況的;
(五)易製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後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