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閱讀理解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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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尋拜監察御史裡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龜鑑。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拯性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七十五》,有刪節)
4.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就:就職。
B.赴調,知天長縣。知:主持、管理。
C.請悉以賦民。賦:徵稅。
D.不偽辭色悅人悅:取悅。
5.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都直接表現包拯“性峭直”的`一組是(3分)()
①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②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
③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④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
⑤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⑥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A.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⑤ D.②④⑥
6.下列對文章有關內容的概括與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包拯為人至孝,最初考中進士,被授予知縣官職,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
B.包拯清正廉潔,生活簡樸。在端州為官沒拿一塊端硯回家。雖然地位高貴,但吃穿用度也跟他是百姓時一樣。他對子孫也嚴格要求,警戒他們不許貪贓枉法。
C.包拯關注民生,興利除弊。他請求把用來牧馬的民田還給百姓耕種;改革解州危害百姓的鹽法,請求進行通商貿易。
D.包拯剛毅正直,不畏權貴。擔任監察御史時,曾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
7.請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5分)
譯文:
(2)拯性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5分)
譯文:
[答案]
4.C
5.B
6.D
7.⑴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幾十倍的硯臺來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
⑵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幾十倍的硯臺來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
考點:理解常見文言實詞在文中的含義。能力層級為理解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