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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錦集十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的必須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操作等方面的軟體,產品方案,產品策略,製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職責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資訊。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供給工作所必需的各種資訊、資料、裝置和軟體,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資料、範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採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於受僱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洩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係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我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複製和洩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資訊和資料攜人甲方,並擅自使用,否則,乙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職責。乙方離職後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我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體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並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願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能夠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經濟型別: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現住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證住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保密資訊的定義、範圍和載體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所獲得的____________均屬甲方的保密資訊。

  2、甲方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各類檔案、____________的內容;

  (2)提交給_______________等方面的檔案資料;

  (3)公司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所有____________技術;

  (5)所有_______________資料;

  (6)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7)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料;

  (8)所有______資料;

  (9)所有______資料;

  (10)所有____________等資料;

  (11)其它____________內容及資料。

  3、甲方的保密資訊可以_______________所表現,如_______________等。

  4、甲方的保密資訊不包括: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為公眾掌握的資訊或材料。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的保密義務基於其對甲方忠實義務的要求。乙方在任職期間應履行以下義務:

  (1)嚴格__________________,防止洩露保密資訊;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離開甲方之後(____________),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___________。

  第三條洩密行為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被視為故意洩露、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1)將保密資訊____________給甲方的競爭對手;

  (2)____________釋出、提供保密資訊;

  (3)__________________為自己或者他人服務或牟利;

  (4)透過其他任何途徑或形式洩露、披露保密資訊。

  第四條專有服務和競業禁止

  1、甲、乙雙方確立勞動關係後,甲方是乙方唯一的僱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____________從事與甲方_________相競爭或衝突的______,不得在其他任何單位____________工作,不得為______從事______活動,即使該種活動是無償的。

  2、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勞動關係,雙方確定適用下列第_____項約定:

  A按本條第3款約定提前通知;

  B按本條第4、5款約定競業禁止。

  3、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勞動關係,必須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____________。

  4、在與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____________)之日起二年(二十四個月)的期間內,乙方不得在______省、______市(包括_________)範圍內_________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但不僅限於:

  (1)與甲方經營相同或相近業務的企業;

  (2)與甲方有______衝突的企業。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視為故意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1)轉移甲方的客戶或為該等人士提供服務,或向該等人士收取訂單,或____________。甲方的客戶包括在離職之前、之後一年期間內屬於甲方的客戶。

  (2)干擾______勞動關係;

  (3)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____________;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第五條經濟補償

  1、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______。

  2、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在離職後內,甲方按照不低於______市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費(______)。

  3、在____________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免除。

  在競業禁止期內,甲方可以書面免除乙方競業禁止義務,同時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應當退還其______保密費;

  (2)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月的本人月收入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它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本人願意在受僱期間或與公司終止僱用關係後的任何時間不得洩露本協議規定,將任何商業秘密、保密資訊或公司所有的資料不給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協議內容:

  一、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資料、供應來源、銷售體系或計劃。

  二、技術資訊、程式、成分、系統、開發、設計、計算機程式、研究專案。

  三、工資明細、銀行帳號、流動資金、現金狀況、稅務、海關清單、裝置情況。

  四、其他業務上得到的資訊。

  如違約以上內容乙方向甲方作為違約金支付10萬元人民幣,或解僱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 ,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 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 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 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 適當所需的。

  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 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受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甲乙雙方之間的 產品行銷、廣告服務、加工承攬、業務拓展、市場開發 等業務合作過程中的商業秘密保守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要求採用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包括:在合作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或者 所需的所有業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財務資料、生產基儲生產情況、生產資料、產品成本、產品定價、人事記錄、員工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名單、市場地位資料、業績評估、銷售歷史、進料渠道、測試資料、工藝流程、產品配方、銷售計劃及新業務推廣計劃、產銷策略、財務狀況、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資料、管理訣竅、產品開發與研究程序、招投標的標底和標書內容以及尚未經甲方正式對外公佈的技術和經營管理資訊等資料。

  2、雖不符合商業秘密構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確提出保密要求的資料或者資訊,也適用本協議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以下條款提及的“商業秘密”應當理解為包括本款所指的資料或者資訊,不再另行指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承攬或者 所需的各種業務資料由甲方提供。基於該資料或者業務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資源、業務資料、無形資產、智慧財產權等一切相關權利屬於甲方獨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企劃、設計或者的方案提供給其他廣告企劃或者 公司。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乙方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保證公司無關人員及公司外人員不得透過各種途徑獲得上述資料。

  4、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公司委託提供行銷策劃或者 業務,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進行前述業務。

  5、合作期滿三年內,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資料,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委託提供同類或類似策劃或者 其他業務。

  6、合作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應退還甲方全部的業務資料,不得擅自保留複製品,並仍須謹守保密之責任。

  7、除上述義務外,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有關保密制度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並教育乙方員工遵守相同義務。因乙方員工行為(包括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而造成的商業秘密洩露或者不正當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洩密,乙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約定已經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合同價款在作價確定價款數額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因素在內,因此主合同價款已經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擔本協議義務的對價在內,甲方無需為本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價款,乙方亦不得據此所要額外價款。

  三、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的效力及於雙方整個合作期間內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和競業禁止期間。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不得洩漏或不正當使用,包括本協議效力期滿之後,乙方仍應承擔保密義務,否則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保密協議規定,私自獲娶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相關業務合作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繳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自願放棄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適當調整的權利。

  2、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按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無形資產、市場佔有率、可得利潤等損失);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3、商業秘密的非法持有、洩露、竊取,以乙方或者與乙方無關的第三人或者未參與的工作人員知曉,或者市場上有相同或者類似保密範圍之事項為準,而不論其獲取方式。乙方對此應負相反舉證之責任。

  五、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

  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主張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用等。

  六、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為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之組成部份,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資訊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資訊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資訊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資訊與商業資訊,不論該等資訊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不論該等資訊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資訊,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體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資訊。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資訊,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財務資料、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各項資訊:

  ⑴、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應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資訊。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資訊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其資料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資訊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資訊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資訊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資訊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資訊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資訊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資訊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式或先於執行程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資訊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檔案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商業秘密是其自身勞動成果的結晶,是一種無形資產,屬於正當合法權益,乙方作為甲方的員工應當履行保密義務,並承諾未承擔其他公司的競業限制義務。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有為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

  (一)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或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或執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所開發完成的,或者與甲方經營業務有關的一切具有商業價值且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的所有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1、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各類章程、組織管理架構體系圖表、各類管理制度及甲方下發的各類檔案、人事任命、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甲方重要成員的檔案、合同與協議、重要報告與情況說明、重要會議記錄、重要客戶的資料、重要的外部來函、歷年的經營報表(包括業務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系統各種配臵和密碼等內容。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產品設計、經驗公式、實驗資料、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等方面的資訊、資料和圖紙等。

  3、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專案資訊或資料。

  4、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經營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及採購方法、質量管理方法等業務活動規則和方法。

  5、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資訊。

  6、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關合同/協議約定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或其他需要甲方保密的一切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

  7、甲方依法制訂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或硬性規定所指定的各類資訊,本人及他人的薪酬,以及一切可能影響甲方經營/競爭優勢的資訊、資料。

  (二)保密期限,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職期間及離職後________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除非是為甲方利益行事。同時乙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秘密進行保護,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遵守下列條款,否則即構成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

  1、對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露、也不得用作與履行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目的(正常工作需要溝通除外)。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任何方式加以傳播。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將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材料、檔案、電腦軟盤、硬碟、光碟、錄音帶、錄影帶等材料及其複製品帶出公司。

  4、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擴大保密材料的傳播範圍,嚴禁私自摘錄、複製、影印、複製保密材料。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乙方須保證其親屬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

  6、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服務,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後,不得實施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即乙方保密義務至相關業務秘密成為社會公知資訊始得解除,而不論其與甲方協議是否期滿。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在招收錄用乙方時已經明確告知了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所需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確認甲方已將保密補償費和勞動報酬結合在一起以工資的形式按月發放,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無須額外向其支付保密補償費。

  2、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資源所產生的著作權、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專有技術、生產工藝、技術秘密或產品方案、活動策劃等商業秘密資訊等均為職務作品,該等職務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承諾在取得上述權利後,將依照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或獎勵。

  3、本協議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其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其他可能影響甲方競爭優勢的商業資訊、資料等進行保護。以保持其機密性。

  4、乙方在職期間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離職時必須及時、全部的退還給甲方。

  5、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時雙方均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項下的所有內容,並準確理解本協議項下內容的法律含義。

  6、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8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接受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設計師或設計公司):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鑑於

  乙方擁有創意設計、概念、構思以及乙方認為應該保密的資訊,由於需要將這些資訊商業化並應用於相應委託專案,乙方將這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資訊以書面或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甲方審閱,甲方接受這些資訊並承諾履行保密義務;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資訊: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屬於乙方所有或專有的在資訊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資訊。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創意方案、設計圖紙、策劃文稿、技術資料、價格、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第二條本次提供的資訊和計劃提供的資訊

  本次提供的資訊包括以下內容:

  1.

  2.

  3.

  乙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的資訊內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條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透過專案聯絡人進行,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專案聯絡人、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內,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送達創意資訊或交付設計方案之後,接收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起三十天內給予回覆,接收方如不回覆則表示預設收到。

  第五條甲方在接受保密資訊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資訊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第三方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資訊;

  3.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甲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資訊並不構成乙方向甲方轉讓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對其秘密資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擁有的利益。

  第七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透過協商解決,則應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兩年內持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保密協議書 篇9

  為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加強我所和公司涉密會議的保密管理,z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X(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以下保密工作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負責進行保密教育,強化保密管理,增強與會人員的保密意識。

  2. 負責組織會場的驗證和警衛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3. 負責對會場的手機訊號進行遮蔽,落實涉密會議的技術防範。

  4. 負責落實會議秘密載體的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5. 負責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裝置進行防竊密、洩密安全檢查。

  6. 負責對會議人員涉及場所的保密檢查。

  7. 負責對違反保密規定和不接受保密管理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對會議期間失、洩密事件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的保密防範和控制措施。

  二. 乙方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協助甲方做好涉密會議的保密工作。

  2. 負責會議服務人員的審查,確保人員在政治上可靠。

  3. 負責對會議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務人員的保密意識。

  4. 配合甲方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裝置進行防竊密、洩密安全檢查。

  5. 配合甲方做好會場驗證和警衛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6. 對與會人員遺忘在會議涉及場所的檔案、資料、筆記本以及寫有文字、資料的紙張,要妥善保管,並及時通報甲方,嚴防洩密。

  7. 承擔因服務人員政治上不可靠,會議涉及場所管理不嚴而造成失、洩密事件的法律責任。

  三. 本保密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XXX

  乙方代表:XXX

  20xx年X月XX日

保密協議書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二條 保密內容

  1、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資訊;

  2、甲方的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4、關於產品的全部資訊,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

  第三條 保密範圍

  1、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專案有關或專案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3 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