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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密協議書

技術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保密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收方):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軟體產品專案的實施,為確保專案實施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如下技術保密協議:

  一、保密內容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資訊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二、確定資訊的形式

  本協議所稱的“科研成果、技術秘密、技術資料”等資訊是指所有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裝置和其它資訊,上述資訊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資訊,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秘密,並註明專有資訊屬於甲方或乙方;

  2、對於口頭資訊,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宣告是專有資訊,進行書面記錄,並註明專有資訊屬於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資訊的一方。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資訊的一方。

  三、保密義務

  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資訊,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資訊。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資訊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資訊的保護程度。

  2、“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資訊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資訊。

  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四、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秘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六、生效及效力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為確保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公司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秘密資訊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二、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資訊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三、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釋出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檔案,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技術秘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採取不法手段洩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三條 各單位特別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責任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智慧財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 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一、技術保密工作小組職責

  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專案的密級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並負責對洩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洩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及時報告洩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 保密範圍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秘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秘密的技術專案和列為企業秘密的專案、由本單位組織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資料、製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式等。技術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四章 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第七條 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秘密的檔案材料、圖紙、磁(光)盤、影象、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必須註明保密和密級字樣,並根據密級採取保密措施,歸檔儲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

  第八條 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秘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必須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秘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 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籤而不同意簽訂包含有保護本單位技術秘密內容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 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專案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並可能洩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專案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秘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准。確有特殊情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籤保密協議,並專檔跟蹤履行情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透過法律程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並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 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後,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並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徵得本本單位的同意,並按相關規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徵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釋出(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秘密的實質性內容,其稿件必須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洩密後,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 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秘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秘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並按指定的路線和範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 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提供諮詢、通訊聯絡、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載有技術秘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email: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email: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2)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4)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_________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透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1)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2)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報酬以工資和獎金的形式發放,工資和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000—10000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交於司法機關處理。

  4. 乙方離職後本協議自動解除。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國家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資訊: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國家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為了保護甲方的正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工作期間對甲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秘密資訊

  1、甲方在日常經營程中所涉及和接觸的有關資訊、資料、資料、技術及成果性檔案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包括甲方涉及相關公司及其關聯方、甲方客戶,下同)。且甲方目前正在研發及計劃中的專案(以下簡稱“專案”),與專案相關的商業秘密資訊一旦洩露或被不當利用,將給甲方造成巨大損失。

  2、乙方為甲方的參與專案人員與涉及專案的相關人員,在甲方處工作期間或從其他渠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

  3、甲乙雙方認可,乙方作為甲方公司的員工或涉及專案的相關人員,除應履行一般的保密義務外,就該專案所涉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應均予以嚴格保密。

  第二條對秘密資訊的保密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對甲方的如下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應承擔保密義務:

  1、甲方商業運作模式;

  2、甲方系統業務規則和規章制度與流程;

  3、甲方系統業務資料;

  4、甲方系統財務資料;

  5、甲方客戶資訊資料;

  6、與專案相關的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設計方案、實施方案、實施計劃、甲方決策、資料庫、技術文件、系統程式、原始碼、圖紙等;

  7、乙方工作或參與專案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

  乙方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2、不得利用軟體技術優勢,為甲方系統植入木馬,隱藏後門等非法手段,影響甲方軟體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造成損失的,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和提起法律訴訟;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書面指示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4、專案完成/終止後或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保守其已經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和獲知甲方商業秘密第三方的全部法律責任;

  5、不得以明示或默示、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獲取、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在甲方處工作或參與專案期間,不得從事與其競爭的其他同類產品的合作;

  7、非工作之必須,不得複製、摘錄、複製或擅自向外攜帶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檔案、信函、磁碟、光碟、行動硬碟或隨身碟等;

  8、因工作需要保管、接觸的有關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在職期間或參與專案,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10、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曉,以致商業秘密沒有完全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11、本保密協議不免除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其他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三條職務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工作或參與專案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2、乙方享有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民事權利或精神權利。

  第四條秘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秘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資訊。

  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參與該專案或接觸、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之日(二者以在先者為準)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依法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該專案完成/終止或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免除。

  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2、在甲方處工作或參與專案期間,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甲方關聯單位及甲方客戶經濟、利益、聲譽等各種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便的,甲方有權將乙方調離專案,並根據規章制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3、在甲方處工作或參與該專案期間,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甲方關聯單位及甲方客戶經濟、利益、聲譽等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並無條件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構成犯罪的,甲方將上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4、專案完成/終止後或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仍有權依法追究乙方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0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鑑於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有從甲方獲得的生產技術秘密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洩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極大損害。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維護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長遠利益,雙方自願約定如下: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研究成果、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2、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4、甲方所有的生產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資料;

  5、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資料;

  6、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7、甲方採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第二條保密的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其設計開發的所有資料屬甲方所有;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生產技術秘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

  4、乙方在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不得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在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5、乙方必須不使他人獲取、使用保密資訊,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的員工離開企業。

  第三條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

  第四條保密費用的確定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並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並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第六條其他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